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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他知道她今天会来霍格莫德。他知道她会连续赴约,塞德里克和奥利弗占据了她白天的大部分时间,而他选择了一个最不起眼的角落,在山毛榉下安静地等。她不一定会来这条小路,但他会在这里等,因为他不会去争抢她的时间,他只会把自己的时间全部留给她,随时准备好。
高岭之花从来不是真的高冷,他只是把他的所有温度都藏了起来,只留给一个人。而那个人此刻就站在他的低温区里,温暖得像一个不肯落山的太阳。
“好,”

爱丽丝终于说,
“你陪我。”

塞巴斯的嘴角动了动。不是笑,但比笑更暖——是一种被理解之后的放松,像大猫被挠了下巴之后微眯起眼睛的瞬间。
他重新低下头看他的书,但那一页从刚才到现在一直没有翻过去。
爱丽丝·金斯莉,十六岁,格兰芬多五年级学生,霍格沃茨有史以来最年轻的教师,“心念之源”的创造者。她去马尔福庄园的前一天晚上,站在金斯莉庄园的窗前,看夜骐拉着空车从云层中穿过。她的父亲艾伦·金斯莉走进书房,将一杯热茶放在她手边。
“紧张?”
“不。”

“是。”
艾伦说,
“但金斯莉家的人从不承认紧张。这一点你完美地遗传了你母亲。”
爱丽丝端起茶杯,茶水的温度透过骨瓷传到掌心。
“你不需要赢得每一个人的认可,”
艾伦·金斯莉的声音低沉而平稳,像大提琴的C弦在振动,
“金斯莉家族几百年来都没有站过队,因为我们不需要队伍。我们本身就是一支队伍。”
他停顿了一下,看着女儿的眼睛——那双和他一模一样的灰蓝色眼睛。
“但你得知道一件事。孤独不是金斯莉家的诅咒,它是金斯莉家的选择。而选择意味着,你随时可以改变主意。”
艾伦走后,爱丽丝一个人在书房里坐了很久。窗外的夜空渐渐暗下来,金斯莉庄园的守护魔法在院墙上流动着淡蓝色的微光。她低头看着手腕上奥利弗送的护腕,想着塞德里克在书店柜台前微微泛粉的耳尖,想着山毛榉树下一口没动的旧书页,这三个人以三种不同的方式将他们的心放在她手边,而她的双手始终没有合拢。
不是不敢,是不知道合拢之后,她还能不能保持平衡。
她拿起羽毛笔,给卢修斯·马尔福写了一封回信。字迹工整,措辞得体,礼节周全。信的最后,她写了一句:“期待与德拉科的会面。他是您最在意的人,我会像对待一件珍贵而尚未定型的原石一样对待他。”
落款:爱丽丝·金斯莉。
信封上火漆落下,金斯莉家族的麦穗与星辰印章压出一个清晰的印记,在烛光下闪着琥珀色的光泽。
那天晚上,金斯莉庄园的所有窗户都亮着灯。爱丽丝·金斯莉靠在窗边,怀中躺着一只深色毛发的、不知从哪里溜进来的猫,像枕着风暴眼中最后一片宁静。她不知道明天在马尔福庄园等待她的是什么——一个被灌输了偏见的孩子,一个精明的家族领袖,还是一场无声的交锋与试探。
但她知道一件事。
金斯莉家的人,从不害怕风暴的中心。因为在风暴眼里,永远是平静的。
她闭上眼睛,那只猫蹭了蹭她的下巴,发出满足的呼噜声。窗外,夜骐的蹄声隐入云层深处,像某种古老的预兆,缓慢而坚定地朝地平线的方向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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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