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风谈恋爱了,我不知道该不该开心。
这是洛风的初恋,他提起那个女孩的时候,嘴角会不自觉得向上弯起,应该是很喜欢她吧。
仔细想来,这样也好,他总要成家,我也不能永远依赖着他。
“今天放学我去接你。”洛风舀出锅里的粥,递给我说道。
“啊?这么突然,今晚店里不忙吗?”
“带你出去吃饭,顺便让你见见我女朋友。”洛风说着,嘴角又不自觉得上扬。
“不用了吧,你俩去吃就好了,我可不想当电灯泡。”我撇撇嘴说着。
“是她想见见你。”
“哦。”我兴致缺缺。
“说好了啊,今晚在校门口等我,不许先走。”洛风一本正经的样子,有点好笑。
今天是周五,和洛风去吃饭的话,就不能去林大了,我不觉失落了起来。本来一周就能见一次,洛风真烦人,我想着,踢了踢马路上的石子,内心十分的无语。
一晃到了傍晚,今天的太阳比昨天落得晚了些,下课铃响起,我拎起书包,向外走去,步伐不似以往的轻快。
洛风长得很标志,178的个子,在接学生的人群中一眼便能看到他。都说男孩像妈,女孩像爸,妈妈她,和洛风应该很像吧。
“来得挺准时嘛。”我向洛风走去,递给他书包。
“饿没饿?”洛风说着接过。
“还行,你女朋友呢?怎么没跟你一起来。”
“她那边还有点事没结束,让我先接着你,再去找她。”
“这样啊。”
我和洛风走在路上,肩并着肩,仔细想想,已经很久没有这样和他一起散步了。洛风整天忙着他的小店,除了给我做个早饭,基本没时间搭理我。
路边的建筑越来越熟悉,我疑惑,“去哪?”
“林大,她在那上学。”
我微怔,林大吗?脑海中渐渐浮现出那个俊美的身影。
走在林大的校园里,不时有人看向我和洛风,我有些害羞,略低下了头,想着大概是我这蓝色校服过于乍眼。
“洛风!”不远处传来喜悦的呼声,我抬头向前望去,呼吸一滞。
吴世勋就像童话故事里的白马王子,伴着微风,穿着白色的衬衫,黑色休闲裤,踩着白白的布鞋,缓缓向我走来,我望着他,他看见我的目光,便也望向我,我的脸上逐渐泛起了红晕。
我思绪纷飞,久久不能回神,吴世勋身旁女生突然的问候,终于拉回了我的思绪。
“你好啊,小洛雪,我是夏初,你哥的女朋友,你就叫我小夏姐吧。”
“小夏姐好。”我低声问候道。
见我盯着吴世勋,夏初笑着解释道“忘了介绍,这是我发小吴世勋,我说今天男朋友来接我,他不信,非要来看看。”
吴世勋低头笑了笑,“是真的就好,我人也看到了,就先走了,你们吃好。”说罢,他就要离开。
“既然来了,就一起去吃点吧”洛风终于开口。
鬼知道那一刻,我有多激动,多兴奋,多想跳起来抱住洛风,亲他一大口,心里想着,十多年了,除了每月给我发零花钱,你可终于干了件好事。
“是啊是啊,学长,既然来了,就一起去吃一点吧!”话一出口,我却后悔起来。
“学长?”吴世勋看向我,微微眯眼。
“啊,我现在高二,明年就要高考了,等我考上林大,你不就是我学长嘛。”我害羞的说道。
“你这志向还挺远大,就你这成绩,能考上林大吗?”洛风敲了敲我的头,调侃道。
见吴世勋挑了挑眉,我气不过,不想理洛风。
夏初看我不说话,打着圆场“能考上能考上,小洛雪一看就机灵的很,怎么考不上,洛风,你可别打击人家自信心。”
“走吧,兄妹俩可都邀请你了,不去就太不给面子了吧。”夏初话锋一转,问向吴世勋。
吴世勋突然看向我,“那便盛情难却了,小学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