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周勃还是在医院照顾电玩小子。刚吃完早饭,苏凡就进了病房。

周勃,告诉你一个好消息!
啥好消息啊?


上次,毕恩义不是夜里瓮中捉鳖被警察抓起来了嘛。我得到最新消息,他被关进了少年管理所!
这可真是个好消息!终于能清净一会了。

我也有一个好消息要告诉你。


说吧。
医生说,还有最多一个星期,电玩小子就能康复出院了!


啊?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了,医生的话我能瞎说啊?


太好了!以后我们又能天天一起玩,一起聊天了!

哦对了,差点忘了告诉你,警察没有确凿的证据,需要当事人提供!
当事人?你说的是......我?


没错,你先过去派出所吧,我来照顾电玩小子!
嗯,好。

到了派出所,周勃走进了警察厅。他拿起这起案件的照片说:
我就是当事人,请问需要我提供什么证据?


你就是当事人啊?你可终于来了!跟我们说那些人的相关资料。
没问题。

领头的那个叫毕恩义,是我的同学。因为被其他人带坏,所以他也跟着做坏事。他经常带着一帮小弟,就是和他一起被抓去的那几个。但是我不知他小弟们的姓名。而且他们经常在新政府等人多的地方做一些打架斗殴的非法事。我不仅是当事人,还是他们的主要欺负对象之一。


欸,听你这么一说,我倒记起来了一件事。那时我到新政府准备巡查一下,忽然就看见一个衣着很奇怪的人倒在地上,身上到处都是伤。还有一个人在旁边哭了很久。至于后面我就没看了,因为那时我急匆匆地就回去向上级报告了。
是的。那个在旁边哭的就是我。而倒地的那个人叫电玩小子,是我最好的朋友之一。他现在还在医院里躺着呢。那就是毕恩义他们干的非法勾当。


哦,是这样啊。现在证据已经确凿了,可以在法院判定了。
那我就先走了,我还有事呢。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