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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我回来了

秦霄贤(我的心在海对面)

又回到这里了,这好像是于笙七个月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事情。松了松捏到发白的手指,踩着五厘米高跟鞋毅然决然的走进了公司。

按理说每天都应该热热闹闹的公司今天竟然鸦雀无声,人们看见于笙都好像是看见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一样。于笙知道这是为什么,但是她还是咬了咬牙,走进了办公室。

偌大的办公室里只有一个女人,她梳着利落的短发,慈祥温柔的脸上虽然是笑着的,眼睛却也透着审视的目光。

“王总”,于笙挺直了腰板,干干脆脆的叫了一声。

“怎么回来了,你不是去国外了吗?”王慧的脸上虽然挂着笑,但是一眼就让人看得出来只是客套和礼貌的微笑。

“嗯,我是去国外治病了,现在我好了,所以还是回来接手工作。”于笙没有笑,只是站在原地看着王慧的眼睛。她不常穿高跟鞋,所以这时候觉得脚上的痛甚至大过于心里的痛。

“走的时候那么干脆,大楠找你都找疯了你知不知道!就留下一句你走了不回来了,你知道公司上下没有你都乱成一团了,大楠连演出都不去了,每天除了找你就是喝酒。不管你去干嘛了,最起码是不是要跟我们说一声,你这一走了之你觉得你对得起我们吗?!”

于笙觉得喉咙带着五脏六腑都痛,这种痛拉扯着眼睛好像马上就要掉眼泪了。“对不起慧姨,都是我的错。我知道我病了的时候觉得天都塌了,我们俩马上就要结婚了,我不想死,我没有办法只能去找我妈,我给大楠打过电话的,是大楠妈妈接的,她说会替我告诉大楠我走了,我真的错了。”于笙的身体还没好利索,说着这些话她觉得头都昏昏沉沉的,所以她干脆直接跪了下来。

“你起来吧,我受不起你的跪。你以为我还想让你回来吗,是你爷爷给你郭叔打的电话,说你执意要回来。算了,你去吧。还是跟着栾博去负责演出,去挑一个队带着,以后的事,以后再说。”

于笙连忙道了谢,手扶着旁边的沙发站了起来。

“还有,大楠现在有女朋友了,你好好去想想你们之间的事吧,处理干净。”

“好,谢谢慧姨。”

出了公司,于笙觉得胃连着心脏一阵一阵的痛,本来想去天桥看看,现在这种状态,只能抓紧回家休息了。

于笙的家不在原来的昌平了,从巴黎回来以后,于老爷子就给她在观湖国际买了一套房子,四室两厅,装修全都是她喜欢的欧式却又小清新的风格,她窝在沙发里,抱着一杯略微烫手的热水愣神。想着这是自己曾经多梦寐以求的家呀,现在却觉得这里一点生气都没有,冷冰冰的像一个牢笼,死死的困住了她的心。

于笙本来就不胖,一米七二的身高只有一百一十斤,这次大病一场以后,体重跌到了历史新低八十四斤,瘦的看起来风一吹就要倒一样。她愣着神慢慢的也就睡着了,梦里梦见了那些年她和王九龙没有钱,两个人在昌平租了一个一居室,电风扇长年哗啦哗啦的响,王九龙抱着她睡在木板拼接的铁架子床,他二百多斤的体重总是把床压的吱吱呀呀的响,她一般八点就出门,倒两个小时的地铁去接他,有时候他晚场散场太晚了,两个人就骑一个路边的小蓝车,借着北京凉爽的晚风,慢慢悠悠的回家。他特别能吃,于笙就买两包泡面,都给他煮了。王九龙问于笙吃了没,她就说吃了吃了,然后给他刷碗的时候接着水龙头咕咚咕咚的喝一肚子凉水。

手机的震动把于笙从梦里拉回现实,她揉了揉手腕,接起了电话:“喂,您好”

“小宝,我是栾哥。你在哪?”

“栾哥,我在家呢,您怎么知道我电话的?”

“嗐,王总给的呀,说你家于老爷子给的,我想着你回来了,找你商量一下工作的事儿呢。”

“行,栾哥,那咱们在哪见,我这就去。”

“天桥吧,到了告诉我,我去接你,正好小孟他们都在呢。”

挂了电话,于笙看了一眼手机,一点三十五,她没吃饭,又觉得胃里隐隐作痛了起来。

吃了药,吃了半片冰箱里的面包。给留到腰的长发做了个大波浪,换上了蜜桃粉的小西装,穿了一双椰子,虽然西装配运动鞋很混搭风,但是于笙就是喜欢这种乱七八糟的风格。给自己画了一个精致的妆容。下楼,开车,出发去天桥。

到了天桥,果然孟哥九良都在,她本来不想哭的,但是看见孟哥眼眶红红的样子,她也忍不住偷偷摸了摸眼睛。

以前在老五队的时候,她和孟鹤堂关系最好,那时候孟哥也没多少钱,但是总是偷偷给她塞钱,有困难了她也只和孟鹤堂说,有一次孟鹤堂喝了酒和别人吵了起来,眼看着酒瓶子落了下来,她义无反顾的替他挨了一下,脑袋缝了四针。有时候王九龙都暗暗的吃她俩的醋,但是想着孟哥结婚了,也就没太顾这个。

“宝啊,你跟哥说,两年了,你到底去哪了?你这一走公司乱成一团,大楠都找你找疯了那时候,后来五队也都分开了,你知不知道我们都多想你。”

“哥,对不起。我那时候不是总跟你念叨说我胃疼么,后来我就去检查了,大夫说胃癌,中期了。手术还有存活的希望。你也知道我当时的情况,我就给我妈打了电话。后来就去了巴黎,连治疗带恢复。你看,我现在不是好了吗?”于笙没说治疗的过程有多艰辛,她每天都在吐,后来就开始吐血。化疗将近要了她半条命,她也没说,大夫也说,做手术后一般只能存活三到五年,今年是她做完手术以后的第一年,她熬不过思念,她太想念这些陪她一起长大的人了。

“好好好,回来了就好,回来了就好。”

栾云平又问了她的意向,给她看了分队以后的名单,于笙最后还是决定留在七队。

她有时候都觉得,如果她能刻意躲着,应该这辈子都见不到王九龙了吧,一方面是对他的愧疚,另一方面她真的没有办法去面对他。

演出部的工作依然是轻松加有趣的,在外人看来可能是总需要出差,过昼夜颠倒的生活,但是因为于笙以前就做这种工作,现在反而是得心应手。想起那时候的日子,于笙毕业在北京一直都找不到工作,本来手里面就没什么存款,这下更是捉襟见肘。连以前能吃两包泡面的日子都变成了奢侈,她又是个倔脾气,死活不跟家里低头,大楠没办法,只能跟郭老师说了情况,把她安排到德云社帮栾云平。

幸好于笙也是个机灵的,什么活都看在眼里。演出旺季的时候她永远都是加班到最晚的那个,来回路上耽误时间太久了,她就在办公室打地铺,或者在楼下麦当劳蹭位置睡到六七点。

于笙大学学的是表演专业,到了德云社很多的工作都不熟悉,都是自己半夜一点一点抠出来的。她长得很漂亮,眼睛不是很大,但是总觉得有一层雾一样,看人的时候无辜又乖巧,大楠本身就很白,她比大楠还要白一个度,而且因为省钱不吃饭,本来有的一点婴儿肥也基本上瘦成了瓜子脸。演出部的人都很喜欢她,觉得她好看又上进。但是栾云平一直不是很待见她,总觉得走后门进来的人,大多都是没什么真本事的。

眼看着又快八月份了,北京的天热的人烦躁,好不容易今天没安排,于笙打算去玫瑰园看看郭老师。买了上好的茶叶,带了爷爷特意要送的扇子,于笙驱车赶往玫瑰园。按了门铃,于笙规规矩矩的站在门口,想着一会见了郭老师该说什么。门开了,开门的是她最不想见的人,王九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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