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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痴是病,得治

九思忆

 七月。

  我看着窗外的狂风骤雨陷入了沉思。

  周诗音说在下雨天思考会显得自己很有学问。当时的我十分赞同她的看法,因为电视上的主角似乎都喜欢捧着一杯热茶,看着雨点从窗外划过,然后开始播放回忆。

  但显然,在外面打着雷的情况下思考,只会显得很弱智。

  啧,还真是无聊啊。

  也许我天生就不适合做学问,想了半天,发现脑子里除了今天晚上吃什么和去哪吃之外,实在想不到什么好问题。

  我只好放弃成为大哲学家的念头,爬上床打算与周公再战三百回合。

  “一闪一闪亮晶晶,满天都是小星星……”

  我看着手机上的“母老虎”三字,叹了口气,无奈地按下接听键。

  “肖九九!你是不是有病?明天同学聚会你必须给我来!不然我把你的头拧下来当球踢,听到没有喂?喂?”

  摊上这样一个暴躁闺蜜,我上辈子一定是个无恶不作的大坏蛋。所以我发誓,这辈子一定要多多行善,争取早日摆脱她。

  做了一次深呼吸后,我答道:“刚搬家,还有好多东西没有收拾……”

  没等我说完,电话那边又开始吼道:“你怂你就直说,找什么借口!柴轶他都消失两年了,要回来他早回来了!明天你说什么也得给我去,早上八点我去接你!”

  我看着被挂断的电话,鬼使神差地笑了出来。

  啧,真是麻烦啊。

  为了我的头不被某人当球踢,我只好从床上爬起,去收拾房间。

  我心不在焉地打开一个又一个抽屉,然后心不在焉地将我认为没用的东西扔进垃圾桶。

  过程十分的枯燥无聊。

  直到我看见那本精致的蓝色小本子。

  上面一笔一划地写着“肖九九的日记”

  嗯,是个好东西。

  我迫不及待地翻开本子,发现只写了寥寥几页,并且都是一些流水账。

  但我还是读得津津有味:

  “芬姐(我妈)给我买了一大堆材料,还威胁我要是做不完就不准睡觉。”

  “今天看见副校长的头发被风吹起,竟然从头顶开始就秃了,果真是聪明绝顶。”

  看完后,我回味了下自己的学生时代,感叹到:字真丑!

  我本想将它扔掉,无意中瞥见用蓝笔写的一句话“肖九九喜欢”后面涂了一层修正带,看不清写的是什么。

  哟!还早恋呢!

  我翘着嘴角,一脸猥琐地用指甲小心翼翼地刮开修正带,看到那用红笔写的两个大字“柴轶”。

  我的嘴角默默地回到原位。

  感觉一颗八卦的心被一桶冰水浇了个正着。

  真真是透心凉啊。

  柴轶,这是一个陪伴了我九年的名字。

  这九年,有开心有悲伤,更多的或许是乏味。

  我麻利地整理完余下的东西,然后晃晃悠悠地将大包小包的垃圾扔到小区内的垃圾桶,连同那本日记本,和我的青春。

  扔完垃圾回来,我觉得有些累。

  我慢悠悠地坐到椅子上,再慢悠悠地趴在桌子上,回忆起了从前。

  12岁,那是我第一次见到他。

  我告别了小学,来到初中,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既兴奋又害怕。

  我有一个奇怪的爱好:看帅哥。秉着虽然帅哥不会是我的,但多看几眼又不会吃亏,反而能够使心情愉悦的原则。

  我四处看一圈教室,却发现一个帅哥也没有,都是一群歪瓜裂枣后,失望地摇摇头。

  果然,帅哥都不是那么好遇到的。

  我恹恹地走到讲台去交钱,潦草地用铅笔写下我的大名。一抬头,就看到一个笑得眼睛弯弯的小帅哥正看着我。

  啊!这就是快乐吗?

  看完帅哥的我心情大好,哼着小曲,优哉游哉地回到座位上。

  啧啧啧,这么帅的一小伙,不知道是吃什么长大的,这么标致。那眼睛,都快把我魂给勾去了。

  直到看到旁边的人用怪异的眼神盯着我,我才发现我的嘴角快要扬到天上去了,尴尬地咳了几声,便趴在桌子上。

  唉,花痴是病,得治!

  突然,一只黑色小虫飞到了我的课桌上。从最左边爬到最右边,再从最右边爬到最左边。它爬得不亦乐乎,我也看得不亦乐乎。

  就这样,我和那只小虫挨过了班主任的讲话,挨过了挨过了新同学的自我介绍。

  我揉了揉太阳穴,拿起一旁的手机,打开通讯录从头翻到尾,发现竟然一下子就到了底。

  看来人际交往还是挺重要的,不然等你想吐槽的时候连一个聆听的人都没有。

  周诗音和她老公整天腻歪在一起,而苏念迟又在外地,我只好看着“陆南司”三个字发呆。

  嗯,既然是好朋友,聊聊天也挺正常的吧。

  我闭着眼,点了拨出键。

  “嘟嘟嘟......”一阵忙音过后,传来了一个冷清的声音:“有事?”

  想找你聊聊我的前男友算事吗?

  我清了清嗓子:“请你吃饭。”

  陆南司似乎被我的大方吓到了,沉默了许久,才开口道:“下班来接我。”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总感觉他在笑。

  我耸了耸肩,挑了套便装就去洗澡。

  陆南司是个医生。他是我们之中唯一一个实现了小时候梦想的人。我曾问他当上医生了感觉怎么样?

  他板着一张脸,手指不停地敲打键盘:“想换个梦想。”

  我早早地在医院门口等着, 就为了看一出好戏。

  陆南司长了一张那样的脸却至今单身和他的性格有非常大的关系。

  几乎所有爱慕他的小女生都被他那一副冰山的样子吓跑了。

  除了一个人——余娇

  余娇是陆南司的病人。

  对陆大医生一见钟情,二见倾心。从此开始了死缠烂打的模式。每天都会在医院门口等陆南司下班,风雨无阻。

  都说女追男隔层纱,可他们两之间隔的不是纱,是防弹玻璃。

  “陆医生!”

  来了!我兴致盎然地趴在车窗上。

  “陆医生,人家想你想得心口疼,你说我这是不是得了相思病啊。”余娇一手扶额,往陆南司的怀里倒去。

  不知道陆南司和她说了些什么,就见余娇往我这瞪了一眼,然后就哭着跑走了。

  陆南司拍了拍衣袖:“人都走了你还看。”

  我:“你和她说了什么,人家小姑娘哭得那么伤心。”

  陆南司看了我一眼,笑笑:“我女朋友来接我了。”

  ……

  这是拿我当挡箭牌啊!

  我眼睛一转,谄媚地说道:“我帮了你,那你是不是该表示表示?”

  陆南司抬了抬眉毛:“说吧,我请。”

  嗯,看来我趁火打劫的形象深入人心。

  我低头想了想,说:“我想吃冰淇淋喝奶茶。”

  陆南司没拒绝也没答应,把我从驾驶座上赶到副驾驶,就带我去了他家。

  嗯,图谋不轨。

  我看了看眼前的大楼,开口道:“这不太好吧。”

  陆南司饶有兴趣地转头看我:“几天不见,你这么饥渴?”

  唉,看来是我误会人家了。我不该以邪恶的思想玷污纯洁的陆医生。我有罪。

  我面不改色地说道:“毕竟我这么个黄花大闺女,大晚上的去一个男人的家,显得我很不矜持。”

  陆南司给了我一个白眼,来表示他对我这突然纯情的态度。

  果然和太熟的人在一起就是无聊。

  我慢吞吞地跟了上去,借助若隐若现的灯光,看见陆南司的耳朵似乎红得有些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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