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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配,而已。

我曾喜欢过你呀

“闪闪,你很好,是我不配。”

闪闪,本人和名字一样。在人群中总是可以闪闪发光的那个。长的漂亮,唱歌也不错,还是个腿细,腰细的一个小美女。

才十五岁,就出落的水灵灵的。小脸上,那忽闪忽闪的小眼睛里有闪闪的星星。

因为现在这个短视频充盈的时代,闪闪也因为漂亮的脸蛋,和朋友们有趣的视频拥有了几万的粉丝。每个视频都有一两万的点击量。

也许现在的孩子们都早熟吧。闪闪活的像个小大人一样。说话的语气一点都不像不经世事的小孩子。

这一点,很心疼。她的视频都是和朋友在一起开开心心的玩闹。可是,镜头之后的她,笑容很少。

我是通过朋友认识的她。

那是,我和朋友约定星期天一起去打球。路上碰到了她,朋友和她是同学。我就多看了她一眼。

也正如网上火的那段话,

“就一眼啊!

我就看了她一眼啊!

我的魂就丢了!”

她邀请我们一起聚餐,朋友本来是想要拒绝的。问我意见时,我知道,他想让我说抱歉。但是,我却说了,“可以。”

后来,我想,也许她当时知道,我看上她了。她也知道,我喜欢她,是一定的。因为她,是闪闪发光的女孩子。

聚餐时,她要拍视频,我才知道她的身份。我是替她们录视频的那个。从她们话语中我了解了她发视频的平台。回家后,我问朋友打听了她的id。

我去看了她的视频,看了几个,就去洗澡了。

等我洗完澡回来,发现QQ联系人有红点点。朋友也发消息告诉我,那是闪闪。

我同意了,还没想好怎么开始打招呼。她就发来一句,“哈喽,今天谢谢你呀”

“不要谢”我强装着高冷。

心里想,这个女孩子,说话带“呀”真的好可爱。

我们聊了几天,虽不频繁,但也没断。四叶草,火苗都茁壮的成长着。两人之间的感情也在慢慢升温。

但是,不久我就开学了,不能经常聊天了。四叶草,火苗,消失了。

后来,她谈了男朋友,不巧,就是我。

我失联了几天,等我上线时,发现她每天都有和我发消息。“早安”“晚安”是日常基本。其中还有夹杂了一些牢骚。我在其中发现了一句“有点想你了!”

我很惊讶,也自责。为什么让她难过,让她说出这样的话。应该我来表达心意的。所以,我很直接的回答了“想我了,就和我在一起吧。”

发完,我有后悔。闪闪的朋友很多,不缺少男性朋友,他们很宠她。我没有他们宠她,没有他们了解她。我怕她不同意。

但发完不久,我收到了回复,“你好!我的男朋友。”

我们就这样,在一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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