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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墨不懂相思意字条不知我情深

德云社朱颜辞镜花辞树

春光明媚,微风席卷整个城市,我遇到你的时候,一切都刚刚好。——徐慕

徐慕最喜欢的地方是市中心的图书馆。在这里,她可以不被别人打扰,安心地坐在靠窗的角落里看书。这里人人都很安静,她可以融入其中,看上去和别人没有什么不同。很少有人知道,她是一个先天性失聪患者。徐慕平时很少与人沟通,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戴着耳机看书,每天与孤独为伴,与书籍为友。

用她的话来说,她是一个被世界所抛弃的臭虫,活在这世上已属实不易,不敢再奢求有人能陪伴,得到什么温暖。这一天和往常没有什么不同。徐慕戴着耳机,专注地读书。遇到了喜欢的句子,会把它们抄在札记本上。“最动人的音乐在心里。”徐慕的字相当不错,是一眼看见就会被惊艳的秀气字体。

因为她听不见,所以和妈妈交流时候妈妈会写纸条给她看,她也会用纸条回,从小到大都是这样,练就了一手好字。后来徐慕在特殊教育学校学了一点唇语,能看得懂妈妈说的话,便不会麻烦妈妈写纸条。但是妈妈每天依旧会背一个包,包里是笔和纸,方便安静看不懂唇语的时候写给她看。

徐慕生下来就听不见,她的爸爸一听说治不好,就要把孩子掐死,妈妈哭着和爸爸离了婚,大骂她爸爸是人渣,说自己一个人会照顾好孩子,并给她取名叫徐慕。从此以后,徐慕就是妈妈一个人的女儿了。长大了的徐慕发誓,会听妈妈的话,对她好。

徐慕性格内敛,不善言辞,在特殊教育学校的人缘也不好,妈妈怕她孤独,找来隔壁邻居的儿子陪她玩,这一玩就是好多年。说是一起玩,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但其实是两个人凑在一起做自己的事。徐慕不喜欢这个哥哥,因为他言辞中的关心总是带着同情,对她的好也不过是受了妈妈的嘱托,让她觉得他不够真诚。

此时徐慕合上了书,趴在桌子上休息,她格外爱惜自己的眼睛。不知道睡了多久,一睁眼,就看到坐在自己对面的这个人。他一件红色半袖,恰到好处的健康小麦色肌肤,浓眉大眼,鼻梁英挺,正百无聊赖地看书。是和徐慕年纪相仿的男孩子。照理说徐慕坐的这张桌子离书架很远,很不方便,一般人不会坐在这里的,平时也不会有人和她做一张桌。

徐慕不喜欢和人坐一起,想站起来换一张桌,但是睡觉睡的腿麻,腿一软,膝盖碰到桌子,发出了很大的噪音。附近有人看书入迷被吓了一跳,纷纷朝这里看了过来。气氛有些尴尬,徐慕揉揉腿,又坐了下来,想着缓缓再走。对面男生递过来一张纸条,上面写着:

秦霄贤“没事吧?”

徐慕原本不想接,但拒绝人家不太礼貌,于是在下面写了:

徐慕“我没事,谢谢关心。”

但其实磕这一下确实很疼,膝盖破了皮,渗出一点血。男生又传来一张纸条:

秦霄贤“我这儿有碘伏,上点药吧。”

徐慕写:“不用了”,还没写完,对面的男生就动作迅速地把拿出碘伏,坐到徐慕身边,大有给她上药的意思。男生用干净澄澈的眸子看着她,像是在问她自己上还是我来上。徐慕无奈地接过了男生手里的棉签,简单涂了两下,用纸条写:

徐慕“谢谢你。”

秦霄贤“不客气,你的字可真漂亮。”

男生写这几个字的时候,动作潇洒帅气,笔速飞快。字体苍劲有力,一看就是练过的。

徐慕“你也是。”

徐慕由衷的赞美,一个男孩子,这么热情细心乐于助人,长得还帅气,轻易得到了青春期女生的好感,哪怕是徐慕这样稳重目持的女孩子也不例外。男孩子接着给她传纸条,书也不看了,左手支着下巴看着徐慕,右手给她写纸条。徐慕被人这么盯着有点不好意思,脸颊烫烫的,是从前从未有过的感觉。后来男孩子接了个电话先走了,徐慕自己在桌子边发呆。

他们两个的纸条还在桌子上,徐慕想了想,把它们夹在了她最喜欢的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里,没有丢掉。回到家,妈妈跟她说话,徐慕没有跟妈妈说在图书馆遇到的像红色一样热情的男孩子,按照平时,每天发生了什么事,遇到了什么人,她都会告诉妈妈,让妈妈放心。但这件事是个例外,这是除了邻居哥哥之外第一次有男孩子跟她说话。这种感觉是从前没有过的,陌生的体验。

这件事不过是个小小的插曲,徐慕还是和以前一样,来到图书馆看书。过了一周左右,那个红衣男孩又来到了她的身边。这次徐慕也没有走的打算了,她不讨厌这个男孩子,坐在一起也没什么。

秦霄贤“嗨,还记得我吧。”

男孩写道。

徐慕“当然记得啦。”

徐慕回他。

秦霄贤“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我叫秦霄贤,交个朋友吧。”

这段话后面还画了一个笑脸。

朋友?

这个词让徐慕觉得很陌生,在书里经常看到,但从来没有人在现实里跟她说过交朋友的话。但她还是回了:

徐慕“好,我叫徐慕。”

这么帅这么热心肠这么开朗活泼的男孩子,应该不是坏人吧?于是两个人渐渐地熟悉了起来,每个周六的下午秦霄贤总会来,陪着徐慕看书,传纸条闲聊。他很幽默,很开朗,和他聊天总会很开心。慢慢地徐慕自己一个人的日子就没有那么有趣自己在札记本上写乱七八糟的东西。

徐慕“你会在周六来,那么周一我开始期待,周二在徘徊,周三在发呆,周四在无奈,周五在窗外,等你来。”

又是周六,徐慕站在镜子前,换了一套又一套的衣服,还是不满意,觉得自己哪里都不好看。突然整理衣领的手顿住,她这是在干什么?为什么会在乎自己的形象?不,自己只是在意自己在秦霄贤前的形象。徐慕不得不承认,现在的自己太反常了,期待着那个人来,和他聊天会很愉快,会因为他的一句赞美而兴奋激动,夜晚睡觉带着甜蜜的笑容进入梦乡。

见不到他会难过,见到他了又紧张。越来越不像曾经的自己了。这是……恋爱的感觉吧。惴惴不安地来到图书馆熟悉的座位,却发现今天秦霄贤早早在那里等着她了。徐慕有些忐忑地坐下来,偷瞄着他的脸。

他今天意外地没有带从前那么多的纸条,徐慕带了,是红色的,还用香料染过。

秦霄贤“我们找 个咖啡店出去聊吧。 ”

秦霄贤要了一张纸条,写道。徐慕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怎么办?要不要告诉他自己是一个聋子?

犹豫了很久,时间好像在这一刻静止了,其他的人都是摆设,安静眼里只有前面这个眉目如画,明眸皓齿的男孩子。他正真诚地对她微笑。

徐慕“不了。”

一笔一画,徐慕写的极为缓慢沉重,仿佛用完了所有的力气。写完以后,她舒了一口气,就这样吧,她想,是我忘记了自己的身份,贱如草芥的我,和光芒万丈的你,我们不可以。

秦霄贤“为什么呀?出去聊天不是很好吗?我请你喝奶茶,那家奶茶店超级好的,总放我最喜欢的歌。”

秦霄贤画了一个委屈的小表情。这些话却狠狠地刺伤了脆弱敏感的徐慕,她非常生气,把那张她精心准备的红纸条撕了,转头就走。秦霄贤不知道怎么就惹她生气了,追了上去。

秦霄贤“徐慕?怎么了?去哪儿啊?”

干净清列的少年音叫着她的名字,只可惜她却听不见。徐慕狂奔出去,拐了图书馆旁的一个小胡同里,大口大口地喘气,无声地流着眼泪。眼睁睁看着秦霄贤找她的模样,心被撕裂了一个大口。

不能对别人有任何不该有的期待,徐慕不敢告诉秦霄贤自己是个聋子,她希望自己在他眼里是完美的,最好的姑娘,他给她写过的,喜欢像她这样清冷孤傲,冰清玉洁的优秀女孩子。

其实她哪里是清冷孤傲,不过是自卑孤僻,胆小懦弱,何谈优秀?两个人之间,那些化不开的暧昧,若即若离的美好,终究是要散了。

徐慕亲爱的少年,请不要留恋,我生于沟渠,死于沉寂,我的世界是安静的,不能够陪你听你喜欢的音乐,不能够听到你说话在我耳边,我给你的,就是周六的纸条,说不开的感情,压抑着的思念。

徐慕在那条胡同里经历了失恋。还没开始过,从未拥有过,就已经失去你了。如果可以的话,真希望我和你遇见在一个美好的雨天,我可以像一个普通姑娘一样和你谈恋爱,听你在我耳边说情话,我就在你身边。可惜没有如果。

之后徐慕再也没有去过市中心的图书馆。所以她不知道,有一个穿红色半袖的男孩风雨无阻地坐在靠窗的角落里,翻看着他们传过的纸条。

那天秦霄贤没有找到徐慕,情急之下他只想到顺着大道找,却没有考虑这么短的时间,她能跑到哪里去,肯定是躲在某个地方了。终究还是错过,没有彼此的联系方式,没有拼尽全力也要在一起的决心,一个懵懂无知,一个自轻软弱,一场无疾而终的初恋,就这么结束了。

后来这些年,秦霄贤过着普通的生活,上了一个还不错的大学,拥有了一个普通的女朋友,毕业,结婚,有了自己的女儿。日子过得顺风顺水,只是依然会想念那个爱戴着耳机看书的女孩子。有一日三十岁的程烈宁去外地出差,正好碰上了喜欢的作家开的读者见面会,这个作家写的文字总是能触动他的心灵。他想着来都来了,顺便看看,却不曾想看到了他心心念念的女孩。

不,她现在已经是女人了,身着黑色小礼服妆容精致,举止得体,站在台上自信从容地说她.自己的经历。她说自己是个聋子,在图书馆里与她的初恋邂逅,他和她传纸条,彼此试探对方的感情。她因为自卑,不敢与心爱的男孩约会,于是从此逃离了他的生活。她在自己的书里写他们的故事,秦霄贤想,怎么会有这么傻的姑娘。

不是没有找过她,他当年一直在等她,只是她再也没有来过,她对人的防备心那么强,没有告诉过他关于她的事情。

秦霄贤亲爱的姑娘,请不要悲伤,我生于长空,死于烈日,我的世界是喧闹的,但也愿意为你写静默的情诗,也期待着你能够在我耳边说情话,和你在一起是我度过最美的时光。

就这样吧,人生总是充满着意外,他有了深爱着他的妻子和女儿。她也不是当年那个害羞敏感的小女孩。

徐慕从读者见面会回到家,已经是半夜了,她的读者很多,有人是从远道而来,为的是就是见到她,她自然不会让他们失望。回到家,她的丈夫还在等着他。徐慕在离开特殊教育学校后,一直潜心写作,熬了这么多年熬出了头,混的不错。听了妈妈的话,和隔壁邻居家成熟稳重的青梅竹马结了婚。丈夫学历不高,但对安静好,也不嫌弃安静是个聋子,会像妈妈一样,给她写纸条。

徐慕觉得这样很好,夫妻之间虽没有刻骨铭心的爱情,却也相敬如宾,日子过得平静安稳,妈妈满意。就这样吧,人生总要经历离别,时间是灵丹妙药,可以医治难以愈合的伤口。夜晚枕着丈夫的手臂入眠,安静做了一个梦。

那是多年以前的春天,微风徐徐,她和秦霄贤在图书馆的角落里看书。她自己看书好好的,男孩子厚脸皮地坐到她身边,非要跟她看同一本,两个人的脸都快贴到一起去了,徐慕耳朵红的仿佛能滴血,离得实在是太近了。好像能闻到他红色半袖上洗衣粉的味道,熏得她晕乎乎的。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男孩子俯下身,唇碰到了她的耳朵尖儿。不是别的地方,是耳朵。

她想,她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爱上秦霄贤的。

秦霄贤“你怎么天天带个耳机?听的什么歌?”

秦霄贤写道。

徐慕把自己的一只耳机摘下来,和他分享。是王菲的《矜持》。我从来不曾抗拒你的魅力,尽管你不曾对我着迷。最动人的音乐,在心里。动人的不是歌手的靡靡之音,不是旋律,不是歌词,是我和你一起听。尽管我听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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