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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秒速伴你 7

拾光邮局

唱歌很好听的你:

时间过得很快,我们已经到最疲惫、紧张的高三了。

而我,在累得崩溃时,最喜欢听你唱歌了。

你唱歌真的很好听,低沉的,缠绵的,深情的,是一种很动人的音色,更是一种我喜欢的音色。

你知道我特别喜欢听《成都》吧?其实,这与你有关……

那是高三上册的某一个星期五的黄昏,我们的江后妈又一次拖堂一个多小时,时针指到六点,学校开始播放音乐。

前奏刚刚出来,你便大声说:“《成都》!”江后妈愣了一会儿,她对你们这种英语大神有所偏爱,只是笑着说:“继续上课。”

于是带着话筒与广播抗衡。我们表面听课,实则已经在心里唱起了歌。

音乐达到高潮,赵雷在广播中唱道:“和我在成都的街头走一走……”

全班同学都默契地唱出声:“和我在成都的街头走一走,呜哦呜哦,直到所有的灯都熄灭了也不停留……”

而后便是稀里哗啦的笑声。

江后妈明显被气的不轻,丢下一句下课便急匆匆走了。

沈嘉越,你知道吗?这首《成都》,因为你一秒将它认出,我便以为你喜欢这首歌。

一个寒假,单曲循环,到了几乎可以倒唱的地步,后来呀,你却告诉我,你其实并不是很喜欢这首歌。这一切,不过我的一厢情愿罢了。

……

除了《成都》,我还喜欢看电影《秒速五厘米》,这也与你有关。

那是在高三上学期即将放寒假的时候,你突然跑到我面前,扬着眉,对我说:“徒弟,我又知道了一句情话,你听不听?”

“好啊,你说嘛。”

“秒速五厘米,乃桃花飘零之速,而君与吾应于何速,方可相遇于这尘世中。”

你知道吗?在我十七岁生日那天,我看到了你的个性签名:秒速五厘米,乃桃花飘零之速,而君与吾应于何速,方可相遇于这莽莽红尘中。

而你的第一条个性签名是:I want to see you again.I will be happy.

你发那条签名的时间,就是在我们英语补课期间,也就是我心动的时期。

那段时间,我们的关系开始恶化,我甚至想要放手了。可是,仅因为你的个性签名,我瞬间没了勇气,沈嘉越,你瞧,我就是这么没出息。

直到我们即将毕业之时,我才知道它的出处是新海诚的《秒速五厘米》,可那不是桃花,是樱花。而那部电影讲述了一个男孩的青春,他最终未能与他的初恋长相厮守。

而我们也是,努力之后,泯然如众人。

早已泯然众人的我:阮芷兰

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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