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章节与书名无关>
<来自于我的一、、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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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纯美好又愚蠢的十七岁,是傻,是天真,是幼稚,是愚蠢。把所有的成熟都留给了以后,只有那个时候才能肆无忌惮理所当然的傻成那样。
那时候的十七岁,是闷热的教室,是焦躁的蝉鸣,是傻傻的看着窗边穿着白衬衫的男生,是左耳右出的永远喋喋不休的校长讲话。那时候,是我们说着青春不散的十七岁。
虚伪充满着都市气息的二十七岁,是点头哈腰,是阿谀奉承,是四处碰壁。在这个时候,已经不得不学会了这些在弱肉强食的世界中,所谓的“丛林法则”。
二十七岁,是赶了几个通宵的合同,是桌上喝完还未来得及扔掉的咖啡杯,是望着街上路灯亮起,是手机上爸妈催婚的消息,是永远还不完的花呗。二十七岁,是在社会中如同蝼蚁一般夹缝生存的二十七岁。
七岁那年与十七岁那年,中间有十年,
十七岁那年与二十七岁这年,中间有一生。
那时的十七岁,把好感当作喜欢,为了以为的爱飞蛾扑火,天真的以为可以一辈子,觉得海枯石烂你们都不会变,那个你爱的少年,干净温暖,会用小纸条认真的表达他对你的喜欢,会告诉你要和你考同一所大学,会告诉你毕业了就结婚,以后要住大大的房子,你们一起幻想以后生活的场景,甚至于孩子叫什么都想好了。
那时,看到他和别人多说了一句话就会吃醋,看到他给别人讲解习题你会觉得他特别有魅力,看到他对你笑一下,你做梦都会笑出声来。他对你亦是。看到别的男生和你说话他会生气,看到你和他人嬉闹他觉得你是人群中会自带光环的那个,看到你的笑容他觉得那是这个世上最美的笑。
这是十七岁的你和你们。
二十七岁的你呢?
把喜欢当好感,再也不敢像十七岁那样轻易去相信一句爱你,你不再觉得你会和谁就可以过一辈子。不用到海枯石烂,你甚至觉得或许三百六十五天之后就已物是人非。隔着屏幕打出的喜欢再也没有小纸条上的悸动,也没有小纸条的温度,甚至打出那几个字也不过是几秒钟的事。你不会再想以后你们的孩子叫什么,因为你都不确定,他是不是那个能走得下去的人。
你看到他和别的女孩多说话也不再轻易吃醋了,因为你觉得没那么在乎了。他对你说的话你也不再觉得温暖了,他想尽一切办法让你笑你都不觉得有多开心,好像就那样了,勉勉强强。他对你也是如此。有其他人对你表达好感他不会生气,只是稍微有那么一点介意。人群中他找你需要花费一点力气,虽然不是很久。
十七岁的时候你想拥有二十七岁的成熟理智
二十七岁的你怀念十七岁的单纯美好无知幼稚
你说到底是十七岁好,还是二十七岁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