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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古代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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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佩剑佩刀与佩带方法

在中国古代名目繁多的各类兵器中,刀剑的历史最为悠久,1961年从河北青龙等地商墓中出土的通鉴,经考证距今已有三千多年,而从甘肃马家窑和马厂文化遗址出土的铜刀,时间更为遥远,离现在差不多有五千年之久,是我国目前发现的最早的青铜器。

早期的刀剑由于器身尺寸都很短小(长度都在20至40厘米之间),一般只能随身携带作自卫护体之用,或有时当作日常生活用具和修理工具(主要是刀)。周代以降,剑的发展非常迅速,秦汉时期剑身的长度大多都已有一米左右,而在铸造技术、加工工艺等方面更是达到了完美的境界,这时候的剑已成为除戈、戟等长兵器以外的主要兵器。但是刀却在此时不受重视,因为在这段时期的出土文物中,刀极为罕见,直至西汉初铁制环首刀的发明才改变了这一现象。环首刀无论在器质和长度方面都能与青铜剑相媲美或者超越它。魏晋以后,刀大肆流行起来,虽然直至清代,剑作为一种常用兵器依然存在,但它的普及面已远远低于刀(而且此处所指还不包括那些属于长柄兵器的大刀,仅是指佩刀而言)。区别刀和剑,最基本的特征是看双刃还是单刃,一般刀都是单刃,而剑是双刃,但也会出现一些特殊的例外。如从外形上看,商代的刀刀身微弯,刀尖起翘,剑身都比较直。两汉、魏晋南北时期的刀剑,器身全都是直的,入鞘后很难区分出来。隋唐以后,刀剑又逐渐恢复了商代的特点,直到现代没有再发生过新的变化。

刀剑在古代为什么使用时间既长而又普遍,不仅因为它是携带方便的武器,更因为它是封建官僚、士大夫社会地位、身份的象征,《正以》上说:“春秋官吏各得带剑。”《晋书·舆服制》上载:“汉制自天子至于百官,无不佩剑,其后惟朝带剑”。《说文》上也记有“古者天子二十而冠带剑,诸侯三十而冠带剑,大夫四十而冠带剑,隶人不得冠,庶人有事则带剑,无事不得带剑”(此处的有事,应指的是战事)。而且所配之剑在长度和重量上,都因佩带者的爵位高低而有所不同,“身长五其茎长,重九锊(古代计量单位,约合六两),谓之上制,上士服之;身长四其茎长,重七锊,谓之中制,中士服之;身长三其茎长,重五锊,谓之下制,下士服之。”(《考工记》)刀剑不仅在长度、重量方面有等级之分,而且在制造、加工和装饰等方面的选材用料,工艺精细程度上差距也很大,很多出土的铜、铁刀剑通身上下精雕细琢,镶金嵌玉,使一件杀人凶器成为绮丽华美、价值连城的艺术珍宝,这都是为了炫耀使用者的显赫身份。

佩剑配刀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产生过很多不同的式样,这些式样一般都具有较强的地域性和民族文化的特征。同一地区的不同式样,往往还会形成一个系统。同时,不同式样的刀剑,因为器物本身的特点和不同民族和服饰习惯与爱好,会产生各种不同的佩带方法。如果对照和比较这些佩带发和各个系统地刀剑中典型式样间的差异与相似之处,可以发现很多相互影响、互相渗透的地方。有些佩带法与式样还流传到国外,为其它国家的民族所接受、运用,与此听时,也引进吸收了欧亚等地这方面的先进方法与式样,这种内外交流,在各个历史时期内一直持续不断。

一、西周至西汉前期剑的类型

先秦时期,我国的兵器一般都用青铜铸造,虽然根据出土的实物表明在殷商晚期还有少量的玉和镶玉兵器,但这些兵器毫无使用痕迹,铜与玉衔接部极易脱落的现象上分析,很可能都是些仪仗用礼器,而不是真正作战用的武器,实战用的都是铜兵器,特别是剑。数量庞大的出土实物证实,用青铜铸剑的历史一直要延续到西汉前期,虽然铁器在西周晚期就已经问世了,但是从秦始皇兵马俑坑和西汉前期墓葬中出土的绝大部分仍然是青铜剑,可以说在这一漫长的历史时期内,是青铜剑一统天下。根据全国各地出土的实物,归纳分析其长度、外形特点、装饰图案、花纹特征,基本上可分为如下几个系统。

中原系统

我国历史上把黄河中下游地区习惯上称为中原,其范围大指包括希奇的河南、山东和山西、陕西等地区,古时候是汉民族的主要聚居地。在上述这些地区内出土的大量青铜剑,都有着不同于殷商时期北方草原游牧民族所流行的特征,学术界把这类剑定为中原古剑。中原古剑始于西周,原始形状为直身、扁茎、尖锋,茎与身之间无剑格,剑柄需要另外安装。(图1)春秋战国时期,这类剑开始发生变化,各部分结构日趋合理而完美,逐渐形成圆首圆茎、茎上有时有箍(箍是为了便于在柄上缠裹丝绳,握持更舒适有利),茎与身之间有剑格、剑身直而中间起脊、剑身的断面为扁三角形、剑锋圆尖的标准是扬(如图2所示,对于剑的各部分名称,史学界历来说法不一,图中所注都是常用的名称)。这类剑的另一种式样则保持了西周时扁茎无格的特征,剑身前部有的还略微收细,剑脊有时出现二条或三条,剑身断面为扁平型或菱形,(图3)与这类剑一起往往还同时出土很多雕琢精美的玉制品,经研究和复原,全都是剑身和剑鞘上的装饰,这类用玉制部件作装饰的剑称为玉具剑,(图4)在汉代十分兴盛。玉具剑大部分仍是青铜剑,少数是铁剑或铜柄铁剑。

中原系统在形成的过程中,可能受到北方系统和东南地区剑型的影响。定型以后,又反过来影响了西南和上述地区的剑的式样变化。

北方系统

北方系统的青铜剑分布地区相当广泛,在今南起河北,北至吉林,东起辽东半岛,西至内蒙古和山西北部等地区都有属于这一类型的出土实物。这一系统的剑内部变化比较多,按照外型特征的差异比较显著之外,基本可以分成三大类型,每一大型之内又可分为几种或几个支型。

1型:曲柄剑。剑身平直,中脊起棱,曲柄,柄上多数饰几何纹,柄首作羊、马等兽首型,兽首下部一般都有环,柄与剑身之间有时一侧,有时两侧都有凸出的小尖齿,以此作为剑格。(图5)这一型剑的实物很少,根据同时出土的其它青铜器的纹饰、器型推测,其年代可以早到商代晚期,这种剑可能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剑,从以马、羊等动物头作装饰的特点分析,基本可以确定是西北草原游牧民族的物品。

2型:柳叶剑。以其剑身形如柳叶而得名,剑刃平直,中脊起棱,剑身断面呈扁长菱形,与曲柄剑相同,剑身、首、茎都是一次铸成。按剑首、茎的特征,柳叶剑又可分为两种支型。

A型:剑身和茎之间有两个尖角外撇的小齿,小齿连两侧剑刃处都有缺口,剑茎扁平,有的中间有沟槽,茎首作鸟兽头、蘑菇、梳齿、三蛇纠结等形,茎上饰锯齿、圆点方格、动物、兽面、夔龙等花纹。(图6)茎上花纹以前两种为最多,后两种只出现在极少的剑上。

B型:剑身和茎之间有较明显的向两侧凸出的剑格,格呈长方、椭圆、半月、鸟兽首等形,茎首作椭圆、双环、兽面等形。(图7)

柳叶剑中A型大都出土于内蒙古宁城,北京昌平、房山一带,年代在西周成康时期至春秋早期。B型于四十年代曾经从内蒙古鄂尔多斯地区收集到大批实物,以后在林格尔、河北怀来、北京琉璃河等地都有发现,经考证为西周早期至战国时期的遗物。柳叶剑与中原古剑的早期形制有很多相似之处,有的剑茎上的兽面纹和夔龙纹完全是中原青铜文化的典型纹饰,因此这类剑是受中原古剑的影响而形成还是流传到中原地区的,尚有待进一步的研究。

3型:曲刃剑。这类剑剑身较宽,剑刃弧曲,茎与身之间没有剑哥,根据外形也可分为两种:一种近似柳叶剑,茎与身连为一体,一次铸成;(图8)另一种无剑茎,剑脊前长出一段用于安装木柄,木柄的柄首(即茎首)很宽大,与柄成T字型,柄首顶部挖有凹槽,凹槽内嵌有用石料、赤铁矿、磁铁矿、青铜等材料磨制铸造的,或用泥捏烧制的剑柄段加重器,又称“枕状物”或“枕状器”。这两种剑的剑身都有些像拉长的葫芦,有的在剑身中部向两侧突起尖角,有的全部是曲线。(图9)曲刃剑出土在今天的东北地区,年代集中在春秋战国时期,少数可能要上溯到西周晚期。

北方系统的青铜剑,无论年代早晚,器型尺寸都比较短笑,剑身加剑茎一般在35厘米左右,短的只有25厘米,最长的也没有超过40厘米,在长度上远远落后于其它系统的剑。

巴蜀系统

今天的四川盆地,春秋战国之际存在着巴、蜀两个奴隶制王国,其区域在今北起昭化、南至宜宾、西抵芦山、东达巫山,包括成都平原、秦岭以南、大巴山以东、大娄山以北和康藏高原东部边缘地带,流行于这一区域内的青铜剑即称为巴蜀剑。

巴蜀剑都是扁茎无格,茎上一般有一至二个穿孔,便于安装木柄时钉钉之用。柄以两块木片夹在剑茎外,用小钉钉合后,外面缠以细绳并髹漆加固。剑身分为两种,一种较宽,中脊成圆柱形隆起,脊侧有的有较宽的血槽,剑身上大都铸有虎皮、半圆形、三瓣花等花纹和手心、花蒂、人头、虎、鸟等符号。另一种较窄、厚,表面无花纹、符号,也没有剑脊和血槽,这种剑有的是双剑,出土时两把插在同一个剑鞘内。(图10)

巴蜀剑的剑柄都很长,有的剑出土时残存的剑柄就达16.5厘米,据考证最长的可达剑身长的二分之一,根据《汉书》等史籍的记载,这种长柄剑不仅可以手握刺击,必要时还可以像梭镖那样掷击。

巴蜀剑的器型与中原古剑的早期形态十分接近,如果仅以出土实物的断代年限为依据,可以作出是从中原流传过去的结论,但这是关系到文化渊源这样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仅凭一、二条依据作出判断有失严谨,因此如何定论还需进一步全面论证。

西南夷系统

“西南夷”其名,取自《史记·西南夷列传》。战国至西汉中期,在今云南滇池地区(主要指晋宁、昆明、昆阳、海口、富民、大营、澄江、万海、曲靖等一带)和洱海地区(澜沧江、金沙江流域)是西南少数民族夜郎、且兰、滇、隽、昆明、邛都等民族的聚居地,在这两个地区,包括临近的四川西昌,凉山彝族、甘孜和阿坝藏族三个自治州以及贵州边缘地区内,曾出土了大批制作精美、花纹图案繁复的青铜剑,这些青铜剑造型丰富多彩,具有强烈的地区民族文化特点。

西南夷剑如果根据外型特征可以分出很多支型,为了便于阐述,将小的次要的特征加以概括、摒弃,取其差异最显著的特征可分为三大类:1型,没有剑格;2型,一字型剑格;3型,在剑身与剑茎之间有三叉型脊棱。(图11)这三个支型的剑,剑茎与剑身都是一体铸成的,茎大部分为圆柱形,少数是扁茎,剑茎的造型千变万化,有的直接用动物和人的形象组成,在剑茎和剑身上一般都镌有虎、豹、猴、蛇、蛙、花草、人兽相搏等典型的滇池地区青铜文化图案花纹。(图12)

西南夷剑中,除了青铜剑之外,还有数量颇多的铜柄铁剑,铜柄铁剑的尺寸一般要比铜剑长,剑首羽中原古剑很接近,在铜剑茎与铁剑身之间还有一段铜剑身,这段铜剑身有的做成尖齿状剑格,有的在两侧铸有乳钉和小圈,表面铸有花纹,其作用很可能是为了加固铁剑身与铜剑柄的衔接,所以长度有时超过了剑茎。(图13)

西南夷剑的部分式样,可以明显地看出是受到中原剑、特别是南方的吴越楚铜剑的影响。

吴、越、楚铜剑

五、越是春秋战国时期著名的制剑诸侯国,史籍记载两国曾大量生产过“扁诸之剑”和“步光之剑”,这两种剑都因精良绝伦而闻名于世。越灭吴后,又为楚所灭,但是其铸剑的技术代代相传,影响十分广大。七十年代在浙江长兴、雉城、李家巷、吴山一带曾出土了一大批吴越楚铜剑,这批铜剑大部分都保存完好,有的虽然在地下埋藏了二千余年,但依然光泽如新锋利无比,完全如史籍中所说的“锋锐锷利,以刺刺入,以击则断”。

吴、越、楚铜剑按其外型可以分为三大类型:

1型:在剑身、剑茎和剑格上都铸有花纹,剑格成方形或双耳形,有的接近于中原剑格,剑身有两种,一种从上至下直线收细,一种中部较宽,上部略窄。剑身中间有的起脊,有的脊变成了方棱,这一型剑与西南夷剑有很多相似之处。(图14a)

2型:外型与中原剑完全相同,但剑格装饰比较华丽,剑脊的两侧有血槽,或者是双脊。(图14b)

3型:具有西南夷剑的一字型剑格,这类剑外表朴素无任何装饰。(图14c)

春秋至西汉,吴越楚地区一直是经济文化比较发达的地区之一,与外界的交流也很频繁,这可以从吴越楚三种支型剑,分别与中原和西南夷剑存在很多相同与相似之处的现象上反映出来。与之相比较,北方系统的剑器形就显得比较独立,缺少变化,或许这正是缺乏与中原和南方的经常性交流而形成的后果。

二、西汉晚期以后剑的变异

中国古代剑的黄金时代,是在西汉中期前一千年左右的时间内,西汉后期,特别是魏晋以后,剑突然迅速地少下去,虽然作为传统兵器一直流传至今,但是其普及程度远不如后来居上的环首刀。探寻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而铁器,特别是铁制铠甲的大量使用,应当说是很重要的一个原因。

剑的优点在于击刺,皮甲虽有一定的硬度,但毕竟是以纤维组织的皮革制成,在尖利物的猛力刺击下就会洞穿,因此剑对于皮甲正好是发挥了长处。而铁坚硬且有韧性,铁甲恰恰在防御击刺的能力方面远胜于皮甲,剑如遇铁甲,其弱点就暴露无疑了,所以人们很快地弃剑而改为用刀,刀可以奋力砍劈,铁甲有时在猛烈砸击下,也会碎裂。文物发掘的统计证实,东汉以后的历朝墓葬中,基本没有发现剑的实物。我们要了解后期佩剑的面貌,只能从古籍插图、雕刻和绘画作品中得到一些。所幸故宫博物院收集了很多清代帝王的御用兵器,其中有一些是剑,以此对照前朝的图像资料,可以比较确切地了解后期剑的变化和发展情况。

北宋前后的铁剑

在魏晋至唐代的各类绘画(如庙宇壁画、墓室彩绘等)和雕刻作品中,有关剑的比较清晰的图像一直难以发现,少数类似剑的形象由于描绘不完全,既可解释为剑,亦可解释为刀或鞭、锏等其它短兵器,因此不能作为剑的实证材料。1950年江苏江宁发掘的拄剑武士像,提供了五代时期剑的形象,(图15)这一形象与同时期敦煌壁画中出现的剑外表基本吻合。我们不难发现,这时候的剑,剑身已呈直尺状,上下宽窄一致,剑身中间仍是突起的剑脊,身与茎之间有较宽大的剑格,这是后期剑的主要特征。

比较全面、准确地描绘出后期剑的形象的是北宋官修的《武经总要》一书的附图,这部古籍插图绘制和雕版都很精致,应该相信在很大程度上画出了北宋初期剑的真实面貌,(图16)图中的两把剑,剑身与五代时期相比较显得短而厚重、剑锋方而钝,剑脊处有的开有血槽,剑格上铸有花纹,某些部位还镶嵌宝石,剑首扁平成卷云纹,中间有穿孔,能够系挂丝绦、绸带等装饰物品。

元明时期的剑基本上保持了五代以来的形制,敦煌第三窟元代壁画与大同宝宁寺明代水陆画上的一些剑,外形上都大同小异。(图17)从上面这些雕刻、绘画中的剑的形象可以归纳出后期剑的发展趋势,是向直身、细长、轻巧的方向发展,虽然宋代的剑是个例外,显得短而重,但在其它方面还是一致的,这一发展趋势与西汉后期的铁剑保持了连续性。

清代的宝剑

清代剑的传世实物保存较多,其中属故宫博物院收藏的帝王御用剑最为珍贵,代表了清代剑的最高等级,如乾隆御用“地字二号剸犀剑”(图18),剑身用宿铁锻造,剑格剑首用黄金制成,上面镶嵌了红宝石和珍珠,剑柄木质,上面缠有黄丝带,在剑刃近格处,还用金、银、铜丝镶出龙、凤、云、水等图案和剑的名称。剑鞘以木质为底,外蒙鲨鱼皮、金桃皮加以包装,剑镖和附耳(见刀的佩带方法部分)都是金制,装饰华贵无比,制造也十分精良,虽至今历时近200年,一经拔出剑锋仍锐利森森,寒气袭人。从外型上看,这把剑与宝宁寺水陆画、敦煌壁画上的那些剑几乎是一致的,由此也证实了五代以来艺术作品中所提供的剑的形象基本是准确的。

后期的剑从两宋开始已只有将帅才能佩带,士兵中一般不再装备。元代以后更是逐渐成为皇室显贵的玩物,因此它在装饰上总是极尽奢侈。清代时连名称也发生了变化,提到剑习惯上都要加一宝字,这一时期的剑已失去了兵器的性质,往往只有在阅兵庆典等重要的场合,才当作仪仗、权威的物品而使用一下,平时则用来习武练身、装饰摆设。当然,在某些特殊场合它仍然是防范非常的武器。

三、早期剑的佩带方法

西汉之前青铜剑的佩带方法,根据实物资料和出土时遗存的痕迹,可以归纳为三种:

(1)单耳(环)悬挂法

这是一种很古老的佩带方法,比较适合于尺寸较短小的剑。以西周早期的曲柄青铜短剑为例,多数在出土时都没有剑鞘或腐烂的剑鞘(如木质、皮革剑鞘)的痕迹,而大部分剑首上几乎都有一个圆环,这个圆环很可能是用来穿绳带,使剑能系吊在腰带上。这种佩带法可以在西汉的一件持刀俑上得到一些证实,这件俑的腰部很清楚地塑造了一把悬挂着的小刀,(图19)说明西汉时期仍在使用这种方法。

西周后期开始配剑鞘,甘肃灵台和四川成都曾分别出土一柄有铜鞘的剑,这两把剑鞘一件左右各有一环,(图20)另一件为双耳,这些耳和环用于系挂应是无可置疑的,如果做一试验可以发现,当绳带系住一环或一耳时,佩剑正好形成一定的倾斜角度,拔剑时就很顺手,而两侧有环或耳可能是便于左右都能佩带。

北方系统的曲刃剑也是采用这种方法。沈阳郑家洼子两座战国墓中出土了很多曲刃短剑,内有一柄剑的木鞘虽已腐烂,但在剑身上,特别是铜质剑镖(剑鞘底部的装饰)内留有清除的残痕,剑身旁还有七个大小不等相互套连的铜环,第一环上残存有麻绳痕迹,靠近痕迹还有一颗绿松石佩珠,经研究复原,确定是剑鞘上的佩挂装置。(图21)

采用悬挂法佩剑,如把绳带直接系结在腰带上,经常要取下挂上一定会觉得十分麻烦,如不系住的话,一遇剧烈运动剑又会掉下来。要解决这个难题,在绳带的一头穿上一颗大珠子是种既简单又实用的好办法。佩剑时只要把珠子塞入腰带内,剑就不会脱落,卸剑时轻轻用力一扯,很容易就取了下来。这种方法在今天的戏曲道具中仍在使用,而几千年以前,我们聪明的祖先已经把它给发明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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