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一天,法庭上
公诉人:犯罪嫌疑人幻幽,涉嫌家暴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官:嫌疑人幻幽,你有话说吗
幻幽:我没有了,处置我吧
法官:好的,现在退庭,择日宣判
几天后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幻幽涉嫌家暴其家人至重伤,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林梓瑶妈妈,爸爸他是不是要去监狱了?
文颖慧:对啊,以后不用叫他爸爸了,因为我们马上就要去新爸爸那里了
林梓瑶太棒了,又可以和小猫咪一起玩了
我妈妈笑了一下,就开始收拾东西,准备搬家,离开这个有着痛苦回忆的屋子
文颖慧:梓瑶,收拾好了,咱们差不多也要出发了
林梓瑶好的,我来了
就这样,我就住在了新家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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