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就好.
何必在意世人的眼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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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真是累死我了”(瘫倒在沙发上)
范丞丞拿出遥控器打开电视。

新闻:今天的案子……

“哎,这个案子太难了”

“我要是有个助手就好了,哎。”
第二天。

警察叔叔:长官,这是您的助理。
范丞丞疑惑的看了一眼坐在椅子上发呆的他。
什么嘛。
这么矮,穿的这么可爱,这是来破案的吗。


警察叔叔:“过来”(警察叔叔朝那个小男孩挥挥手)

“长官,好”(声音微微有些颤抖)

“叫什么”

“黄…黄明昊”

“嗯”
范丞丞应了一声就走了。
走着回头一看,那小孩还楞在那。

“走啊”

“奥奥”
黄明昊快步跟上。

“你会干什么”
范丞丞走进办公室坐在椅子上。

“我…我会验尸,视力还很好”

“嗯”

“去吧”

“啊?”

“验尸啊”

“好好好”
黄明昊认认真真的验着尸。
过了一会。

“他啊,死的还挺惨,全身都是伤,但没有一处是致命的。”

“哦?”
范丞丞一个单挑眉,看的黄明昊小脸一红。
然后转过头继续说到。

“他啊,是被人用硫酸灌入嗓子内部,然后才死的。”

“不过他啊,死前肯定被人虐待过。”

“你看手指盖都没了。”

“嗯,不错,就你了。”

“明天和我一起查案,今天就这样吧。”

“回家吧。”

“我……”

“怎么?”

“我可以住在这里的宿舍吗”

“可以,我一会让人给你收拾一间单间出来。”

“吃饭了吗,一起?”

“好”
其实范丞丞内心还是很好奇的,为什么他不回家住,但是他觉得问了不太好,毕竟和他不太熟。

“谢谢你请我吃饭”

“嗯。”

“我先回宿舍了。”

“嗯”

“我送你?”

“不用”

“我先走了”
黄明昊一个人走在街上。
看来是回不去家了呢。
他的家人都觉得他有病,想把他送进精神病院去。
因为他……
…………喜欢男人。
他自己偷偷跑出来的,怕被抓回去。
送进精神病院。
他出来的急,什么都没有拿,衣服,钱,什么都没有。
他和他上个男朋友分手了。
自己存的钱都被他骗去了。
黄明昊拿出钥匙,打开宿舍门。
这……这是宿舍?
这么大?
而且衣服,拖鞋都给他备好了。
冰箱里还有食材。
这当然是范丞丞准备的。
他的手下嘛怎么能住的那么心酸。
——

“哥,我交了个男朋友”

“又是酒吧认识的?”

“嗯”

“你能不能离他们远点,他们只是看上你的钱了,又不是你”

“哎,我也只是想玩玩,没认真。”

“哎,对了哥”

“嗯?”

“我刚刚在酒吧看见一个女孩”

“咋啦,喜欢女孩子了?”

“当然没有”

“只是觉得她挺帅的”

“刚刚有个人调戏她女朋友,然后她把那个人的手都给打骨折了”

“你怎么知道是她女朋友”

“额,我认识她女朋友”

“谁啊。”

“我高中同学,我让他和她女朋友,给我介绍个男朋友”

“怎么样?”

“嗯,那个我同学的女朋友说,他表哥可以,到时候介绍给我看看。”

“行,那天见见。”

“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