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夭夭,如灼如华。
他的另一只正抚摸着一只通体雪白的兔子。
这只兔子毛色隐隐透着一种白玉的颜色,连红色的双瞳都十分剔透,有如上乘的玛瑙石一般。
此刻这只兔子正依偎在沈瑾瑜的手边,感受着沈瑾瑜手指温柔的抚摸,它舒适的眯着眼。
“笙儿,这个故事讲完了。”他啜了一口碧绿的茶水,微微的皱了一下眉。
她知道那茶叶泡出来的水很苦,对每一位并非冲着甜品而来的特殊客人,她都建议他们点这种茶。
“我知道笙儿你不是人类。”他深棕色的眸子里,是抓到救命稻草的渴望,“也知道你浮生阁里的规矩。”
洛月笙放下了雪白骨瓷茶杯,拾了桌上团扇把玩:“沈瑾瑜,你既然知道我的规矩,就应该知道,我不会做亏本的买卖。
你想要的我都会给你,只是你要拿什么来典当呢?你的灵魂看起来很美味呢,不知道你想要拿什么来作为交换呢?”
一袭嫣红汉服,她低声问着,魅惑的嗓音让人不自觉的露出贪婪的本性,什么都可以啊,只要出的起代价。
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有欲望。
他有些激动道:“笙儿,我愿意用我的一切来交换,如果仙儿可以活下去,我什么都不要,只要她就够了。”
她冷哼了一声道:“她本是妖族,活着更是难逃一死,你拿一切来交换吗?那倒不必,我只要你最珍贵的东西。”
过几日,长安城一如既往地热闹,不对,或者是该说越来越热闹了。
仍是往日一样宽敞的街道,却是密密缝缝的嵌进去不少的小摊。
不过虽说有些过于多了去,玩意儿却也是多不胜数。
一片片规整的排挤在摊上边儿,颜色各异形状也是百种不同。
倒是招惹了不少孩童妇人的眼眸。
甚至偶尔些许不忙的主家人也会停下来看看。
喧嚣闹热,繁华盛朔。
果然还是形容长安城最为合适。
庆历四十二年,人妖两族和平相处,长安城的百姓都知道七王爷沈瑾瑜喜欢兔,嗜兔成疯。
“柳老板,这是去哪儿呀?”
柳仙儿刚出洛斋,便遇见了熟人,他驻足与之寒暄了两句:“许久不见呀陈老板,我正要出门去拜访一位故人。”
柳仙儿在长安定居不到一年,从一穷二白到现在洛斋的老板娘,算是在这长安城扎稳脚跟,也是小有名气的人物了。
柳仙儿走在街上,突然她就被人一撞。
“哎呦。”她轻呼了一声。
撞到她的人拔腿就跑。
柳仙儿这才回过神来,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腰间。
她腰间的荷包显然被人给扯了去。
“你站住!抓小偷啊!”柳仙儿拔腿就追,显然没追上。
她气喘吁吁的,她眼前出现了一只修长而骨节分明的手,他把藏青色的荷包递到她的面前,上等的苏锦云缎,栩栩如生的平安富贵图案。
在荷包的最下端还别出心裁的绣着一株宛若雨后新立的翠竹,翠竹枝叶繁茂,似君子挺拔高洁。
“姑娘,这是你的荷包!”
她抬起头看着沈瑾瑜,她伸手从他手中将荷包拿了过来,她羞涩道:“多谢这位公子了,我还有事儿,就不陪公子你了。”
而他所有美好的记忆,都留在了不为人知的浮生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