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㈠
安格姓福尔斯特,与第一颗恒星同生(first)
关于逃离世界的实践。
它同我叙述的过往总是很模糊,像是宇宙初始的状态,混沌而缓慢。
“知道这些对你没有好处。”它这样说
我喜欢安格,即便我并不是很理解它,它总是坐着发呆,对着对面楼窗户里亮起的灯光静静的思考。
“我生活过的世界只有两处极端,像这样处于黑白两色之间的色调是不被允许存在的”
“那你觉得世界是什么颜色的”
“没有颜色”安格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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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雪天的松树底下捡到安格,
它穿着黄蓝格子的粗布裙装,在雪地里抖落身上的雪花
我在此之前从没有见过哪只毛绒兔子会给自己的裙子抖雪,犹豫再三,还是打算开口和它说话。
“你不冷么?”我问“你穿的很少。”
“我感受不到温度的。”它温和的笑了笑,使我禁不住想自己是不是冒犯了它。
“你把我当成兔子了,小姐。”
“你看起来可挺像的。”
“可我没有把自己当做兔子,你也没有把你自己当做人类。”它说“否则你就看不到我了。”
“可能是吧。”我无所谓的耸肩,作为什么物种对我来说都一样,我只想赶紧回家。
“你会想和我回去么?”我向它伸出手。
它跳了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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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我也不知道它是打哪儿来的,
但是它的模样实在是没有什么危险性,顶多让我感觉是一只挺有哲理的兔子。
在我眼里,不管是白兔子黑兔子还是有哲理的兔子都是怕冷的,所以它绝对不应该穿这么点儿。
于是我动手给它缝了一件深蓝色的毛衣,正面和反面绣着针脚杂乱的“A”字。
“好了,”它无比嫌弃的说“这回全世界都知道穿着丑毛衣的那只兔子是安格了。”
“哪儿有那么遭”我憋着一肚子笑意,把露出的白色线头窝到袖子里面。“你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小逃犯,挺硬核的。”
“我就是个逃犯。”它挺认真的说
“我要逃离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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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说的大概是真的
它在一个亮堂堂没有一点负能量的早晨给了我一把可以上膛的手枪。
“你上哪里弄来的?”手枪泛着金属的银光,它的姓氏用漂亮的花体英文雕刻在上面。
“我要逃离世界,”它并没有回答我的问题“你会想和我一起去的。”
“我不会,亲爱的。”我无奈的对它笑,它漂亮的小眼睛里闪烁着幽幽的光
“虽然物理周测是真的恶心,但我还不至于因为这个逃学。”
“你迟早会用到它的。”它说的平静而神秘莫测,让我无端的感到了寒冷。
我之前竟然会觉得它纯良无公害,我可真是个傻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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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想要写这样的故事。
关于逃脱的故事,离开虚假的世界。
可能是正直青春+中二期?脑子里所有偏黑暗和压抑的物体开始结晶,堵住流输向心脏的血管
过了这个时期,可能就会忘记掉这些破碎零落的梦境,成为对自己年少的嘲笑,忘记彼时的所有不堪和沉默。
我以此这段长篇来祭奠这段时光,
起码让尘封在岁月里的故事有了结果
希望我们都能平安长大。
桔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