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上鞋跑出家门,我却不知道要去哪里了,书里一共就这么几个地方。
女主回家之后又去了哪里了呢?正当我愁眉不展的时候,手机响了起来。我很快就拿出手机,发现打电话过来的是女主的好闺蜜楚歌。
“喂,莎莎。”楚歌甜美的声音从电话的另一头传过来,我的阴霾一扫而光。
“楚歌是我,有什么事吗?”我好像要想起来女主去哪里了。
“莎莎,米恩开了个派对,我们一起去吧,派对上有很多帅哥噢,来了绝对不会后悔的~”我记起来了!
米恩是楚歌的男朋友,这个派对其实是米恩准备向楚歌求婚的,而女主,就是在这个派对上认识了男二!
“姐妹我要去!快来载我,我在家门口等你!”没错,我觉得我又可以了!
“好的姐妹,我来了。开车先挂了~”
在门口站了一会儿,我想着要打扮得漂亮一点,家门进不去了,就等着楚歌来载我去买。
楚歌的速度也很快,我才刚想好这件事她就来了。
骚气的粉色跑车不知道有多惹眼,但是这就是我想要的,有钱人就是要招摇一点,不然别人怎么知道我有钱呢?
速度七十迈,心情是自由自在。
坐上车,我们迅速去了商店。在商店才是我快乐真正的开始。因为女主的天生丽质,穿什么那都是量身定制。稍微化个淡妆那都艳惊四座了。看看这美丽的脸蛋子,这白嫩嫩的小爪子,这鼻子这眼睛这嘴,男二还不是手到擒来。

我照着镜子,不禁流下眼泪。把刚化好妆的楚歌吓了一跳。
“莎莎你怎么了?怎么哭了呀?”
“歌子,我……我怎么……怎么那么美呀!这脸得去当明星啊!”

楚歌:……
店内众人:……

小说里的女主原本是一个刚刚留学回来的海归,还没找工作。后面因为男二的原因当上了明星,男二那叫一个捧,都快捧天上去了,也很快就变成一个大红大紫的明星。
我原来也有梦想,想当一个演员,但是家里哪里有条件呢,后面去学了会计,结果没想到这就是个累死人不偿命的活。
上天既然要这么给我机会,我肯定要好好把握喽。
继续坐上车,我和楚歌开始聊天。
对楚歌来说我还是原来的那个肖莎貂,可是对我来说,他们都是活在我小说里的人物。我对他们的未来了如指掌。
“歌子,你和米恩认识多久啦?”我先开了话头。
“一年多了吧,哈哈哈哈,没想到能处这么久。”
别人可能不明白,可我是清清楚楚,楚歌这个姑娘,原本那就是个不婚主义者,男朋友是换了又换,结果在米恩这里栽了。
米恩是个英国人,对楚歌是一见钟情,但是他比楚歌小,楚歌一开始是完全拒绝的。结果没想到这小子就是个情种,看着楚歌换男朋友也不急,楚歌交男朋友了他就退出去,分手了又变回追求者。
都说好女怕缠郎,米恩是个聪明的,让人讨厌不起来。追了快一年两个人终于在一起了。现在两个人都在一起一年了,米恩觉得时候到了,就准备求婚了。
唉,真是令人羡慕的爱情。
我继续说:“你现在还是不婚主义者吗?”
楚歌明显愣了一下,然后就笑了:“莎莎,前些日子,我突然梦见米恩向我求婚了。醒来我还记得那种喜悦。”她把车开得慢了些,继续说:“米恩让我真正知道了什么是爱。”
我一脸戏谑,打趣她:“呦~这还是我们的楚大小姐吗?难道被掉包了?怎么突然就想结婚了?”
“讨厌啦~说真的,爱一个人,真的会想要和他就这么过一辈子。等你遇上你就知道了。好了,到了。”楚歌把车停在米恩的别墅前,笑着下了车。
等我遇到吗?我知道我爱的人会是谁,男二我来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