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确是个混蛋。
朴灿烈坐在沙发上垂着头想。
从小朴灿烈就很受女孩子欢迎,他来者不拒,在他13岁那年被血魂绑架,获救之后就开始叛逆,开始故意和朴志成作对,和各种女孩交往。
一开始只是为了气朴志成,但是后来,竟渐渐习惯了这种混蛋做法。
他以为这样可以找到一个真正爱着他的人,让他能体会到被人爱着,是怎样的一种感觉。
他敞开心扉,尽可能的对小女友们好,渴望着她们的“爱”。
可是这么多年来,他没有感受到爱和温暖。
只是将势利和虚荣这两个词的含义理解得透彻至极。
她们爱朴灿烈给的各种名牌礼物;爱所谓的朋友们眼中透露的出来的羡慕嫉妒之色;爱自己飞上枝头变凤凰带来的优越感。
可笑的是,她们唯独不爱朴灿烈,
灿烈是何其聪明的一个人,又怎么会不懂。
他渐渐麻木,渐渐封闭起自己的心,变本加厉,更加频繁的浪迹在女人堆中。
19岁那年开始独立,离开那个令人恶心的家,像个普通人一样,去各种公司应聘,从最基础的开始做起。
他拼了命的努力,长时间的睡眠和一顿饱饭,对他来说都是非常奢侈的。
最后他成功了,凭一己之力做出了成就。
他有了自己的公司。
在他最成功的时候,又放弃了一切,去了巴黎,本该是公司总裁的他和朋友合伙开了几个小小的酒吧。
他做出这些令人难以理解的事情,也不过是因为他不想再听到有人说什么“朴总真是生了个能干大事儿的孩子”一类的话。
后来,他在nightclub看到了林玖安。
因为她有着无可挑剔的外貌,所以灿烈习惯性的把这个女孩当做了猎物。
然后便看到了那两个巴黎男人带着令人恶心的表情走向女孩。
灿烈心想,跟上去看看,关键时刻自己英雄救美,很容易就能博得这个女孩子的好感。
但是他看到的却是她双眼猩红,眼里带着嗜血的疯狂,利落果断地挥舞着拳头的样子。
与自己记忆中那个女孩的小小的身影重叠。
再然后,和她攀谈,他依旧表现出虚假的体贴入微,但明显能感受到,面前的这个女孩所露出的感谢和愉悦是发自内心的。
他开始慢慢试着付出真心,开始试着接纳玖安。
喜欢是很奇怪的东西,对于有些人来说,一眼便是万年。
而对于朴灿烈来说,是日久生情。
心中的坚冰在玖安的温暖和关心下渐渐消融。
都说男人在喜欢的人面前永远都是少年。
那么在玖安面前,像个孩子般幼稚的他;
会用尽全身解数帮助玖安,逗玖安开心的他。
看到玖安被人觊觎就暴怒的他;
就是喜欢上了这个叫吴玖安的女孩儿吧。
阿柒,是年少时的救赎。是因为那个小小的女孩拼尽全力的保护,他才有活下来的勇气。
所以他才会这么多年来一直坚持寻找她。
灿烈从沉思中走出来。
想了那么多,也只能确认,他的确是对玖安动心了。
他就是喜欢她。
但并不是爱。
思绪一点一点的被捋顺,他只能选择顺其自然,遵循老家伙的安排,订婚,继承朴氏,再一步一步地,给老家伙他应得的报应。
但他不会再装了,在玖安面前,他会永远展现自己最真实的样子。
他会以自己的方法好好保护她,对她好,尽力留住这个他喜欢的女孩。
可能终有一天,他也能被深深地爱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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