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依然活着。 活得的确不如从前了。
自从发现小东西的惨死后,我在家里无所事事了六天。回家之前,我向单位请了一周的假,没想到一周完全是多余,我只用了一天便回来了。要是之前的我,一定会第二天就回单位报道。而我不想回去。 我再也不是这样的人了。 我也偶尔去落日酒馆,但是再也坐不住了。
而我更喜欢的,是跟着同事去酒吧厮混。 我记得曾经说过,我觉得落日酒馆比酒吧干净,酒吧是城市的下水道。 可是我现在甘心沦为弃物污水,随波逐流而已。 活在大城市里的人,混一辈子都混不出头的,不就是随波逐流吗。 只需要活下去就行了。
出租屋依然保持着杂乱不堪,我也还是会经常买那种里面夹着死虫子尸体的三明治,我的生活一直都是这样,我不觉得有什么不对。
我反而觉得我活的更轻松了。 我跟着同事逃班,我享受这种刺激,我甚至在回去补卡的时候还在暗暗嘲笑老板管理不当,人傻钱多而已。 我跟他们去酒吧,在舞池里跳舞,挤在人群中间,随着音乐无规律的扭动着。不会跳舞没关系,这里的人都是这样的,身边的人和自己都是一类人。 虫子是不会嫌弃虫子的。
我经常喝的烂醉,回到出租屋倒头就睡。竟然是出奇的睡得好。 我再也没有失眠。 再也没有哭着醒来。
至于老家的院子长什么样。 妈妈发根的味道是如何香。 18岁的我眼睛里是如何明亮。 切。 早就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