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马最近喜欢上了一个女孩,眼睛很大,头发短短的,在清一色的马尾辫里十分具有辨识度。
小马决定给她写一篇情书,要把她感动到哭那种。
为此他认真地听了很多节语文课,自认为学到了许多这辈子从没听过的知识。感觉十分充实。
于是他准备动笔。
他想学李白,因为老师说他浪漫,据说女孩子最喜欢浪漫。
可惜他学不出来,他没见过床前的明月,也没看过三千尺的瀑布。
他安慰自己,也许到初中就会了。
他又认真地听了很多节语文课,老师教他们写作文。
他瞬间信心满满,连开头他都想好了:
我的脑海里有很多女孩,有头发长的,有鼻子小的,有个子高的……但在这些女孩中,我最喜欢的,还是那个大眼睛,短头发的女孩。
可惜仔细一琢磨,他又感觉不太行,一来说自己脑子里有那么多女生显得自己不够专一。二来这样容易得罪其他女同学,万一她说出去了,以后别人都不跟我玩了呢?
这样可不行,我还是有一点喜欢他们的。
他又放弃了。
作文课上老师开始讲怎么写风景,他不能理解为什么秋天丰收不是金黄的麦子就是直不起腰的高粱。南方的田野其实是油菜花和稻谷的天下。
他对语文课失望了,于是决定去书店看看。
他在新华书店泡了一下午,找遍了作文书,就是没有讲怎么获得女孩芳心的。他暗自发誓以后一定要写出一本教别人写情书的巨著。
遗憾地回到家,他想起来现在网络发达,可以借助电脑这一神奇的工具。
很快他就找到了自己喜欢的情书,他高兴地把它抄了下来,并郑重地署上了自己的大名。
写得可真好,像李白一样。他想。
第二天他去上学,情书被他夹在书里,这样不容易被妈妈发现。
到了中午自由活动的时间,他取出自己的情书,攥在裤兜里。
他看到她在跳皮筋,于是朝她走去。
女孩看到有男生过来,热情地邀请他:“你也来跳皮筋吧。”
“可我不会跳皮筋。”
“你不玩那你过来干嘛。”
“我一定要跟你们跳皮筋么?”
“不然我们怎么跟你玩。”
小马灵机一动:“那要不你们跟我去打弹珠吧。”
“我们不喜欢打弹珠。”
“弹珠比皮筋好玩多了。”
“明明跳皮筋更好玩。”
小马有些生气,他没把情书递出去。
他也一直没递出去。
如果喜欢一个女孩就要跟她跳皮筋,还是打弹珠让他更开心一点。
那篇情书被他夹在语文书里,李白的诗中间。
这样它就能一直那么浪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