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对这个城市产生了恐惧,产生了怀疑。我害怕坐车,害怕行走,害怕去学校,每个人都在规矩中自如的行动,就连每年每月每天公交车上的面孔都差不多,每个面孔所在的位置似乎都是一样的,每个人都遵守着自己的原则,不会向任何人迈进一步,每个人唯一的默契就是君子之交淡如水。与身边这群人同行了整整三年,可是我好像依旧不知道他们是谁。
与父母的接触,也不能让我感到亲切,白天我准备出门的时候他们还没有起床,晚上我回家一吃完饭就钻入房间继续学习,逢周末周日我会参加各种补习班,情形与平时上学没什么两样。
父母对你的关心也许是一杯饮料一盘水果一次美味的饭菜甚至陪你看一部不错的电影,但不可能是一场畅快淋漓的谈话,一次拥有共鸣的互相欣赏——他们根本不了解我,我也根本不了解他们,在每次沟通之前,我甚至怀疑我们是否需要像一位电视主持人那样,手里拿着一些从各种渠道得来的资料来熟悉将要被提问嘉宾。所以有的时候我想,一句简短的问候,一些小小的心灵温暖,比深入一个人的心要实在的多。
每个人因为城市的生存显得忧心忡忡。我讨厌城市,它不允许情感的洪水冲破堤岸,不允许一场大哭或一场大笑,它要求我们中规中矩,维护它们的是各种穿着制服的人,每天三点一线的生活逼迫着我们的情感成为一个固定的模式,在昏昏沉沉和疲乏的人群中,我想我的感情大概已经像一个破裂的杯子,不能再往里面倒水了。
周三的作文课,语文老师要求我们写一写自己的梦想。
我写的。
夏伊宁到22岁的时候,我一定要走遍海角天涯。17岁的人只能有这样的梦而无法实现,现代化的催化剂让我们成长得如此之快,令我们感到手足无措,我没有钱,没有精力,没有时间,17岁的我只能做那样的梦,因为想象力是硬式教育的最大敌人,所有学生都是套子里被保护好的机器,我们受到的唯一指定是学习。
夏伊宁到22岁时,我相信我已经学会了在生活的最低要求内听觉对之梦在歌唱。22岁的我会在失去完美爱情之后反而自信了这个人世的一种纯真。
夏伊宁带上一把吉他,带上一种让人不可抗拒的受伤的眼神,带上童年时件在枕头旁早已面目全非的人形娃娃,一个人去流浪。
语文老师照例在我身边转了转,咧了咧嘴走掉了,我知道我是她最得意的学生,得意到不容易管教。
可是我的文章写到一半就不能再写下去了,除了这个城市我对其他的地方还有多少了解吗?我真的是缺乏想象力。
放学回家我的目的地不是公交车站。一个人在学校周围的商业街上乱逛。Gloria的店员们穿着白底红花缀蕾丝的衬衫站在门口招揽生意,她们画着淡绿的眼影涂的闪粉,头发染成亚麻色,一个两个活像洋娃娃般,有时她们就是我的梦想:穿的很淑女,每天笑靥如花。
我走到Gloria前排的展示专柜,拿了一本这一季的menu。上面写着梦回剑桥,翻开册子,一个苏格兰男人笑得像圣诞老人一样,一袭鲜红的格子裙,一顶饰着羽毛的帽子,一支造型奇特的风笛,一曲缠绵的苏格兰风情的旋律,似乎可以引领着你的灵魂走得很远很远,我站在灯光明媚大厅中央,感觉十分温暖,我突然明白原来自己自己要的也许并不多,只是一个看起来并不难实现的温暖梦幻而已,为什么我要另类得去写要去“去流浪。”那么偏僻孤清的文章呢?如果将“梦回剑桥”作为这次作文的题材,那么我至少不会挨老师批。
作文本交上去以后,我将桥本丽香的图画贴在文具盒上,希望这个梦想不会像一碗热汤在冬天那样转眼就凉。我希望他能能温暖我,直到我找到下一个梦想。
那天他说。
黄旭熙我会弹吉他,但是不精。
我说。
夏伊宁我会唱歌,但唱得不好。
他说。
黄旭熙我会打鼓,打得也不好。
我说。
夏伊宁我会写文章,不过写得很像作文。
……
与旭熙逛街很轻松,曾经在彼此的对话中,看不见急匆匆的人群,似乎全世界都慢了下来,我迷恋他就像迷恋一个未知的世界,我内心在遇到他时有一个破杯子变成一块草地,时刻都渴望雨露的滋润与灌溉。
他问我。
黄旭熙你喜欢我什么?
我说。
夏伊宁我喜欢你给我的那些轻松的快乐。
他愣了愣。
夏伊宁你呢?
黄旭熙我也是呀!
写过那篇梦想作文之后,旭熙认识了我,我的作文经常在年级里被传诵,他是隔壁班的,不过我很少跟他碰面,我听同学说他是个不大与别人沟通专注于自己世界的人,他很久都不剪一次头发,任凭风把他的头发吹成横看成岭侧成峰,他不喜欢像其他青春期的男孩子那样买很多很炫的衣服,像小公鸡竖起尾巴一样去吸引异性,他的打扮十分单调,他的TEE永远只有三种颜色,黑白灰他好像只有一件冬天的毛衣,黑色。他的风衣是白色的,书包是灰色的,在我眼里他笑容是洁白的,他的眼睛是明亮的,她的双眼皮是妖媚的,他的牙齿是晶莹的,我想他世界一定很有趣,否则怎么他连他们班最美的班花献殷勤都不放在眼里呢。
他对我示好的方法很简单。一本有Gloria字样的笔记本里面有剑桥风景图,还可以当通讯录用,纸张粗糙有手感,封面是今年流行的朱红色,烫金字体写的Dreamofengland。俨然皇家做派,甚至讨人欢欣,他的小纸条上写着,
黄旭熙我姐姐买了一件Gloria衣服顺带送的,你喜欢吗?
我笑了,虽然它是附送可是它确实是我的心头所好。真实又实在的了解,就是我要的爱。
我与旭熙手拉手走在商业广场上,累了,就在广场上的长凳上坐下。周围嘈杂的商店音响回荡在市场广场中央,此时此刻我才发现原来音乐打架是最牛的,因为都能将对方变成噪音。
我问旭熙道
夏伊宁哎,你的梦想作文写的是什么?
旭熙乖乖地拿出作文本给我看,作文本上写着梦想的作文也赫然标着95分,我的作文才90分儿,被传诵的作文是我的却不是他的,如此说来老师确实是有那么一点点偏心的。
他在作文中写道:我想找一个宽广的平原,没有任何游戏规矩地尽情嬉戏,一次体现人生的狂野,孤独欢乐,爱恨离别,看见每朵绽放在别人脸上灿烂的笑容,一次又一次释放自己……我斜斜眼看看他,想不到这么文静的面孔有着这么不安分的内心,他的世界还真是蛮复杂的。
夜突然来了,广场的灯如烟花般刷白了夜空,音乐喷泉开始欢唱,水花洒落时,旭熙爱怜的拿起纸巾擦去我嘴角的冰淇淋。顺势压在了我的唇上。
没有想象中那么远,他只用了一秒的时间,就冲出这爱情的宿线。在静静的拥抱中,他说出了令人心动的誓言。我也对他坦白了自己没有说谎的心愿:我喜欢,和你在一起。
那天,回家的路很短,温暖激动的心情包围着我们,那是永恒的感觉。
黄旭熙你的梦想还是Gloria的梦回剑桥吗?
夏伊宁不,我的梦想,从此开始,是和你在一起。
我一直以为,我了解自己的身体,但是当遇到一个异性的触碰时,这才知道自己的肌肤换了皮肤饥渴症。这种饥渴大概不能用一杯水来填补。我经常怀疑自己需要像大海那样多的爱三小填补我对所有感情的需求:亲情,友情,爱情。
对于没有谈过恋爱人来说,恋爱就是一个雪糕筒。第一次吃它,不管它是什么味道的,你总会用美味来形容它,冰冰的,透心凉,细腻,甜美,那种滋味好像住进了心底深处,无法祛除,无法拔去,你会一辈子忘不了它。
我喜欢上了与旭熙手拉手或偶尔肌肤碰触的感觉,肌肤触电的感觉像清晨的露珠在风中微微颤动,让人不忍心拂去,可是那种微颤的晶莹,再接触时就变得无影无踪,我们总是适可而止的相互依恋着。
他的面孔像是一个童话,让你忍不住去读他,他的心里像一张纸,你不忍心去划上一道痕迹,我宽容他的邋遢,我宽容他的孤独,宽容他与其他人的距离,独自地与他站在一起。
有了他,同学之间谈到与传言如过眼云烟,不被我在意。隔壁班花对我的仇视也被我看作是一杯淡茶,喝下它,包容它,久而久之,她也没了脾气,旭熙与我的感情就像一瓶香水,我们走到哪里,这种温暖分子就会融入空气中,同学们说话的声音轻了,表情温柔了,举止矜持了。
可是今天回到家气氛不大一样,一个巨大的Gloria时装带躺在我的卧室的床上,我兴奋的跑了过去,发现里面装着那件我做梦都想要的白底红花缀蕾丝小衬衫,我赶忙穿上对着镜子照了又照,觉得自己找到了“梦回剑桥”的感觉,我想如果明天旭熙看到我穿这件衣服,一定会十分惊喜。
妈妈悄悄地走到我的房间,放下手中的果盘。
万能龙套(妈妈)最近是不是很累啊?
夏伊宁还好。
万能龙套(妈妈)你们老师好像说你最近的心思没有太放在学习上,你们的班主任(就是我的语文老师)说你在作文本上写你的梦想是剑桥,你既然下定决心了就要好好努力,爸爸妈妈还是有这个钱供你出去读书的,我昨天也看到了你放在客厅茶几上的那本Gloria笔记本了,所以今天就给你买了这件衣服,如果期末考的好,妈妈将把那件白底红花的棉大衣一起给你买回来,好好学啊!
我愣住了,心就像半空中的电梯,上不上下不下,我知道语文老师一定听到了什么风声,现在只是给我留面子,不告诉父母而已。
我望着那件衬衫,好像一下子看到了爱情的极限,做了十几年的乖乖女,每时每刻都遵守着父母定下的规矩,不敢越雷池一步,有时觉得无奈,有时觉得悲哀,有时又觉得迫不得已,可现在不同了,我面对的是两份同样沉重的爱,一份属于我爱的人,他的初恋是躺在我掌心洁白的花朵,很容易就受到伤害,另一份则是朝夕相处的血浓于水的爱,是今生今世都难以割舍的。
我相信旭熙带给我的是开心,是感动是鼓励,而不是影响我最关键的这几年。可是这种话一旦说给父母老师听,他们只会认为我是傻瓜,是百世,他们会说我不懂感情不懂人生。
什么时候才是我涉足社会的那一日,什么时候我才是被父母认可的真正长大而他们又可以放手,人的一生是在不断的选择,我能不能为自己的人生做一次心甘情愿的选择呢?我一夜辗转难眠。
黄旭熙你今天好像不太开心?
黄旭熙你不舒服吗?
黄旭熙能告诉我吗?
黄旭熙你还相信我吗?
黄旭熙是不是,老师找到你家长了?
黄旭熙你是不是想和我分手,是不是?
是不是?是不是?是不是?是不是,是不是?
抱歉,我连我自己想要的是什么都不知道,我根本无法主导自己的人生。
我怎么跟他说,难道是为了件棉大衣向他说分手?真的是棉大衣吗?可是妈妈就对我说,不要分心,好好考,会给我买我最喜欢的棉大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