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会养活我们,就如同天上的飞鸟,有着吃不完的米谷不至于饿死。
正如同天上的飞鸟地上的走兽皆可吃,这是神最初赐予我们的。
道琼斯带着瑞拉和云苏的人都离开了,月族也没什么好表示的,毕竟这种事情实在是尴尬,没有互相挑明了算是留了余地。
雨师孑不知道去哪了,小月也只是看见了他留下来的口信,却没有说具体。
毕竟是死了一个人的,最难过的莫过于雨师孑,更何况...
散沙太容易打碎了,破镜不可能重圆,有些造化弄人,就是在磨灭着人性,变成了个无我无心的...
这已经不能用人来形容了。
白允初死了啊,她这辈子最过意不去的就是他们三个了,可是怎么想都还不清啊...
遇到了一个人,犯下了一个错,原来你想去弥补,却发现怎样都无力回天...
所以她只能去死,也是为了求一个解脱,这是她唯一的奢求...
她还是亏欠雨师孑啊,可是好像怎么样都是错的,她真的无能力了...
道琼斯已然想的很清楚,虽说这可能会有些九死一生,但她顾虑的从来都不是这个。
而是段印染...他现下见到她会不会气得再干出什么事来?
更何况久卿也想跟过去...危险且不说吧,小姑娘才多大就要去提心吊胆的涉险,段印染肯定又要发作。
所以道琼斯思来想去的,按兵不动,毕竟没人能够稳住段印染。
但是她又想起来了段印染,做事不能瞻前顾后,要不然他定会心里火气上来了。
这时候,那兰就知道了很多,便把久卿留下来了。
可孟挽歌和景焕云留不住,曜姬也是这般,那自然只能带过去了。
小月只能留在月族,站在那,她就像是个柱子,屹立不倒的持有平衡。
毕竟谁让她生为公主,还有个这般品行的父兄,怎么可能不会去防范?
所以她被困住了,她生是月族的公主,死也是月族的公主,这是她怎样都摆脱不了的枷锁,是如影随形深入骨髓的使命...
她不能哭,所以压抑得过久了,就会忧思过重心念成疾,这是谁都治不好的病...
小月倒是一见如故这个灵医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他似是得了重病,就这样形单影只的走了。
这和他来的时候一样啊,疯疯癫癫的,他这病啊,不过是病入膏肓,谁都瞧不出来了。
时常瞧见他的身影,都是一个人,从来没人看的透,也就雨师孑说过的,他有病。
他身上似乎有太多的看不透,却有着盛满星辰澄澈如星河的眼眸。
因黑而两眼,这像是一直以来,他藏在星汉之中的一切良善。
小月不知道为什么,看见他眼底的落寞与孤寂,并且一视同仁。
她感同身受,毕竟站在这个位置上的,并不是王权富贵的俗世头衔,而是必承其重的千斤深沉。
王冠是死的,所以是冷的,那能戴上的,必定是心如死灰的“死”人。
然而...纵使他真的死了,太子这个名号也是个活棺材罢了,这是永远都摆脱不掉的诅咒。
其实段印染一直都在嘲讽自己,为何会那么贱,明明已经斩钉截铁,这思绪却藕断丝连...
他走了进去,不过是个...玻璃镜子成墙的房间罢了,还有很多洋娃娃和泰迪熊,小凳子小桌子横七竖八的摆放着,却不乱。
就是些孩子待待的地方,但摆镜子?拿来玩的?
这么无聊的?再怎样这镜子除了自恋到极致以外,那就是疯癫子才会拿来照的。
毕竟普通人只不过是拿镜子打扮打扮,也就一时半刻的事,也就那种自闭到受鬼掩的人才会出现这样的做法,这一贯来说,都是病。
脑子出问题了,做了亏心事心里按耐不住了,自然就脆弱了,身体一弱,那就各种毛病都来了。
所以笑一笑十年少,段印染才知道,活该了自己活这么久。
还有个书架,上头的书大概巴掌大,砖块厚,他顺手拿过来,那每一页薄如蝉翼,可是字还是摸得清楚的。
弯弯曲曲的字样,他在云苏之前多少看见过,他都认不清看不懂,说是英语...
反正都瞧不起瑞拉的,什么字也就不甚在意,更不想去学去了解。
星尘一下子受不住这道琼斯的来信,也是写的着急,写的都是英文,历历在目的却都是死讯。
白允初病逝,段印染出走,星尘便是一直以来的不对劲都来了。
为什么这么久了,都没有段印染的消息?
这般情况之下,也就只有...
星尘猛的站了起来,气势汹汹的逼问着骑士长,他都有些忘了自己问的是什么,却把骑士长的话听得格外清楚:“陛下,早在三年前,段氏一族就因为贼人龙玦,全灭了...”
他顿时摔开了骑士长,似是把心也砸了一地,想哭想笑又极其崩溃。
一时间,他就说不出话,整个人雕塑般弱不禁风的倒了下去...
怎么...都死了?
“大祭司,神明,能够保佑父王康复的吧?”
“这当然了,殿下...”
都在骗他啊...还整整是从头到尾,他连神明的最后一面都不能见到...
这到底是为什么?这是对他懦弱所以受此磨难?
梦里来时,终归带不走,所见不得已,终是圣明天子事,相顾无言,来去无力回天。
从头到尾,星尘不过是与苒焉相比之下跌入尘埃把对她的一切念想埋葬入土罢了。
他这么想着更是越发浑浑噩噩...
整日里段印染就没见过阳光,也就天是发白的,有很多乌鸦飞过。
乌鸦是食死人肉的,但饿得没东西吃了,也会吃面包。
也倒是也巧了,那个修女算得上是不错,没有对他不管不顾,更是不怎么热情,可有可无一般,这都让他觉着自己更闲了。
那修女怎样他说不上来,原来是披了个头巾,拿下来就有头发了,她虽说精气神方面没有什么死物的征兆,但她就是阴森森的。
这教堂也没什么亮堂的时候,只有几盏蜡烛,明晃晃的微亮。
不过这对于段印染来说已经没什么用了,盲人摸象一点点的熟悉才好,他根本就没有光。
只不过他如今才发现自己对别人的好是害人的利刃,不敢再施舍出什么来了。
这教堂整日里黑漆麻乌的,不过时不时有些许响动,看样子修女也并不知道的模样,或许这诺大的教堂也并不是只有她一个人。
这动静说起来也就只是声响,过去之后却半点事都没,有时候是笑声,有时候是铜器碰撞的声音,段印染也旁敲侧击过去问修女,可她就是害怕得避而不答。
天知道她是怎么了,问到这动静就神色僵硬,而且还说:“没有听见。”
没有听见?那倒也是啊,人睡死了一般都听不见的。
那就很有问题了,没听见她干嘛要害怕?这都约摸很多时日过去了,也没见她说一下自己的名字。
他时常去那间主日学走走,倒是有些字迹在各个角落,唯有刻得最深的,也是最完整的,就是“DanteLyon”
这倒是有着汉语的调调,段印染鬼使神差的拼出口型,那便是:“丹特丽安•伊索。”
“话说你有完没完,这些天发疯,这教堂倒是没事。”璃眀子简直遭罪的感觉,一直在教堂后院里,曼尔斯说那里头危险。
“你信吗?已经有人被丹特丽安骗去了。”他这时候才稍有冷静,阴阳怪气的吐出来一句,“这教堂就是她最大的伪装,你千万不要相信。”
“你的意思是,他遇到了你口中的修女,被带到这里头来了?”璃眀子不是很清楚,但有些明白他警告的是个什么意思,“所以你到底是个什么人,不说我就不帮你了。”
“我...我曾经住过这个教堂。”曼尔斯说话尤为艰难,一直忌惮着这个丹特丽安,不敢直言,整个人也脏乱沧桑了许多,衣衫不整破布阑珊,其实都是他突然发疯造成的。
话说曼尔斯真的很逗,时常严重起来,他还差点框框撞大墙,没办法,大笑着压制他是璃眀子的日常。
的确啊,大蒜和十字架什么的,其实防的都是吸血鬼,可正好曼尔斯都带着。
那么由此看来,丹特丽安是个吸血鬼了,其实吸血鬼和人一般可以繁衍生息,唯一区别就是基因不同,吸血为食,而且不会生老病死,一旦开始吸血,就会一直都是那样子永远不变。
这真的有些造孽,璃眀子都不可及的感觉。
“但丹特丽安并不是这样害死耶斯莉娜的。”曼尔斯冷不丁的又提了一句,他正了衣冠站了起来,“她现在应该会行动了。”
“...那就走吧。”璃眀子被他突然这样弄得有些冷汗,一下子蹦哒下来行走了。
“这就是圣约翰教堂了。”道琼斯提了提打了个照面,“都在外面待好,我和曜姬先进去。”
这话是吩咐景焕云和孟挽歌的,当然,他们没什么好说的,就站那了。
主要是这地方的确不是人可以去的,除非被蒙眼,看不见倒也还好。
道琼斯已经见怪不怪了,这些胆的确是被人吓出来的。
她有些...麻木不仁了,因为本来练就一身无所不能的她,遇到段印染就判若两人,她心里最至高无上的存在一直都是他,所以就会把她最为软弱的一面表露给段印染。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听不得别人说他一句的不好,更是暴跳如雷的去威逼制止。
她能做的,只能是这样。
有些人有些事不止是姻缘导致,比这厉害的,是因果报应。
圣约翰教堂白天是不会点灯的,因为不是在礼拜天,不用做礼拜;而入了夜她就会让段印染不要出来,看见什么亮光或是听到什么响动都要置之不理。
其实段印染也多多少少听过这类话,不就是防脏东西吗?
“我问你,这教堂怎么亮堂起来了?”璃眀子明显感到不对,白天都不见有人点灯的。
“丹特丽安点的,是为了圣餐。”曼尔斯小声嘀咕。
圣餐,是耶稣把十二门徒聚集一起,拿饼分成十二块作为他的肉,葡萄酒作为他的血,吃了这饼喝了这杯,他们就是圣洁的人了。
可未曾想这之后的第二日,耶稣就被罗马人顶罪,钉在了代表罪孽的十字架上,流血而死,他的血洗尽了十字架,洗尽了世人所有的罪,而临终前耶稣只说:“父啊,请赦免他们的罪,因为他们都不知道。”
他们不知道,所有人都不知道,犹大出卖了他,约翰不敢认他,就这样让他蒙冤而死!
可是他自出生就非常清楚自己的使命...他此生注定非人,他是来救所有人的。
而那之前的圣餐,便称之为,最后的晚餐。
人性本如此,需要的时候匍匐敬拜,不需要甚至是见你身陷囹圄之时,都是想着自己。
神,只不过是在人所需之时殷勤求告,厌弃之后跌入尘埃的...真的是人都算不上啊。
真的太过于肮脏了,段印染心里清楚得很,相比单纯怀揣执念的鬼怪,人心万种爱恨嗔痴更是复杂难懂。
所以他真的受够了,连自己都变得这么矛盾虚伪,如果说看不见能够做的更加决绝,那就...
他蹑手蹑脚的开了门走了出来,只觉得眼前的景象,难以言状。
这...密密麻麻的,坐满了人,以至于他走出来的一瞬间人山人海的溺着他的周围,旁边还有人转头来看他两眼。
这些人什么时候在的?段印染有些冷汗,这么多人啊,进来不可能一点动静都没吧?更何况男女老少,高矮胖瘦都有的,成群结队密密麻麻的。
他愣了好久,不敢走动。
“哇,竟然亮灯了,不过这地方是怎么回事,你们都不害怕的吗?”景焕云在旁边瞧见了躲草堆里头的小白人等,不客气的转头叨叨。
“你几个意思啊臭小鬼,我可是式神,该害怕的是你吧?”小白蹿出草丛,嘲讽这俩个所谓的人。
活得不久也就罢了,实力还不行,啧,要不是他们过来找段印染,轮的着沾得了他们的光?
“是小白大人吗?”孟挽歌这顺口一出,眉眼带笑,“劳烦大驾,是有什么事吗?”
“昂,还是有个识时务的。”小白四脚着地,背上原来趴着一个小人,小人也直起身,他们也借着火光看得清楚...
“阿卿?!”景焕云和孟挽歌异口同声。
“知不知道她是谁,你怎么可以带她出来啊!”景焕云差点跳上去,孟挽歌架着她拦住了。
“闭嘴,我比你们都知道,她是大人的孩子,我们当然可以管她,而且是小姐自己想出来的,你们怎么可以囚禁她!”小白头头是道的,把段久卿抬得尤为尊敬。
阿卿肯定是闹得厉害了,小白看见了自然要带她出来,见她骑在小白身上,两眼发光:“好亮啊,阿爹会不会就在里面?”
“很有可能哦,小姐。”小白慢悠悠的回答。
“喂,你们别进去啊!”景焕云惊了,别什么都顺着阿卿啊!
“等等,小白大人啊,阿卿不懂事,你可别真的把她带进去了。”孟挽歌拦到了前头,好声好气的劝慰。
“忘了告诉你,你们现在可能连我都打不过,有什么理由质疑我会让小姐出事?”小白挑明了,字字戳心。
这的确是事实啊,小白也并没有很过分...
小白见孟挽歌愣住了,钻缝走过去了:“走啦”
“喂,孟挽歌你怎么回事,人都走了啊!”景焕云着急,自己也跟了上去,险些掠过孟挽歌。
难道说,弱小就理应窝囊的接受保护和畏畏缩缩的躲藏吗!
不应该呢,弱小不代表一个人的所有,不能奠定一个人的命运,毕竟没有人生来强大,这一切便成了未知数。
于是,孟挽歌重重的按住景焕云的胳膊,利落转身回头,这让景焕云的火气一下子降了下去,汗毛竖起:“听着,就算是死,也要护太子殿下逃出生天!”
“哄!”教堂里扬起一阵欢呼雀跃。
讲台上有圣经翻阅,忽现一些身着圣衣的唱诗班人,修女也在其中。
因她面色俨然无色,段印染一眼便认出来了,这下子倒是看得清楚,她穿着黑衣脖子上挂着十字架,面色苍白无力...
她...分明不是个死人,段印染总觉得有哪里不对劲,她的面色,总感觉很匮乏,需要喝血。
不过他这些天无事,都去摸那本书了,教堂是为了信仰上帝基督之名所建立起来的聚会庙堂,此等建筑通常高而尖顶,显现了神的至高无上。
“哐!”外头倒是响起了铁铲的动静,不对啊,谁在外头挖东西?
“十字架啊~——十字架,永是我的荣耀,我终罪都洗尽洁,唯靠耶稣,宝血。”
已经在吟唱赞美诗了,下头的人张嘴跟着唱,虽说这首歌短而且简单,但还是有人没跟上。
上世纪,有一位传教士来到了小镇,并且建立起了教堂,告诉受饥渴的人们,只要能够坐在那听,就会有米有鱼吃。
于是他们记住了耶稣这个名字,接受着传教士的讲道,逐渐的充满了希望和信仰,并且吃苦耐劳,让所有人都富有了起来。
圣经里做饭的人,被称之为马大,这就成了一种荣耀。
这是受神喜悦的,所有人在神的面前聚在一起,教堂就是神的家,那也是所有弟兄姊妹的家。
“就是这里了。”曜姬走了进来,一片亮堂,眼神也变得希翼。
这里亮堂得就像入了夜的长令国,人声鼎沸熙熙囔囔。
“好热闹...”道琼斯第一眼便是有些热泪盈眶,这样的场面,不经让她想起曾经...不过是现在面目全非的沧澜族了。
“不过,这到底要怎么找?”曜姬看了好久,实在是瞧不见半点眼熟的影子。
段印染早就钻到人海里走了,反正这些人这么高兴也不会注意到他。
如果说丹特丽安算得上是那种人的话,理应有一个棺木才对,得去看看,毕竟再耗着也不是个办法,总得让她发发疯。
而且外头有人拿铁锹,说不定是在挖坟,嗯,得看看去。
道琼斯边走着,边寻思着曼尔斯到底是个怎么回事,为什么从小就这么整她?
不过现在看来,依旧没见着曼尔斯,他从那天就逃走了,到现在瑞拉也没点动静。
多灾多难啊,不管是什么时候都一样,只不过战争是为了让无辜的人牵扯其中而已。
“好大的地方啊...”小白这一进来才明白,这地方的确...很烦。
“阿爹不在这啊...”小姑娘倒是有些无奈叹气。
“等会就到了!”小白伏地一嗅,立马又蹦哒起来。
来的人可真够多的,小白满脸写着复杂,算了既来之则安之吧,人还不是被我带走?
“就这样颁布下去吧,围剿那个教堂。”星尘已经非常决绝了,扶额坐在王座上。
“可是这样会不会...万一还有人在里头呢?”道林看着非常不对劲,毕竟九成九的,道琼斯会过去是因为段印染在里头。
“我已经想的很清楚了,就这样吧。”星尘长叹。
就让一切都覆灭吧,不要再有什么温存引起过往了。
对于段印染,星尘非常明白,他的使命已然过去,他如若回来保不齐还是太子殿下,这样还不如让这个孩子解脱,就算是死,也好。
瑞拉的召令已经下达,围剿圣约翰教堂。
那么道琼斯无疑是领导人,那么她当然就没事了,更是包括她身边的一切。
段印染已然和她分道扬镳,还不如让他逍遥自在,灭了就灭了吧。
防患于未然,他还特别提了一句:救其者,杀无赦。
这句话是给道琼斯看的,让她明白一些,她现在是太子妃了,意气用事真的会授人以柄。
其实名声这回事吧,真的就这么重要,毕竟人心所向真的就是这么回事,关键时刻一般人都会信会帮的,那当然是好人啊。
“这是什么地方?”璃眀子被曼尔斯带到了...完全不是这回事的地方。
这里完全是街道,有些许阳光,不过,街边很多枯瘦的人蜷曲着。
“这是还活着的小镇。”曼尔斯转过头来对她笑了笑。
不大对,他怎么笑得那么灿烂?就像是街边卖报纸的小孩一般。
“别说话了,手给我。”曼尔斯笑容可掬,那绅士手真的让璃眀子有些愣呆。
他绝对不是曼尔斯了,璃眀子敢肯定,但她还是伸出了手来接受了。
“既然你诚心诚意的邀请了,那我就大发慈悲的配合你。”璃眀子如此说。
这感觉,陌生又熟悉,是回到了平县吗?
有点模糊,简直就是做梦。
但是面前这家伙和段印染比自然是不可能的,清醒点。
熙熙囔囔阳关道,凶险万分独木桥。
“易特斯,作为神选之子,你应该做到平常人能做的,和平常人不能做到的。”恍惚间,段印染这窗翻过去,并不是草坪,而是后院的马槽?
就见着个身材瘦小的小男孩,被修女口头教育,做的总是他一个小身板不应该承受的事。
段印染大概摸得挺清楚的,丹特丽安是圣约翰教堂的修女,应该说她还是挺闲的,教堂的神父传教士都去传福音了。
这个小镇的确什么都不缺,也没什么天灾,人祸倒是不少。
由于是资产阶级,人民区分甚是概念严重,而教堂无疑是这些人的救赎。
但是,杯水车薪,人实在是太多了,而神父,传教士,都因为抵触到了那些公爵的劝慰而送上了断头台。
总是有归处的,这不过是让人更加憎恶罢了。
善和恶什么的也就那回事吧,每个人都有,不稀奇,因为谁生下来不自私呢?
毕竟人生都是为了自己活的,没有为谁辛苦,不能感同身受,这都是求人不如求己。
“你是谁?”璃眀子皱眉,越发不对劲。
“我叫易特斯,一个...卖面包的人。”他笑了笑,像是是仰望她,“你要买我的面包吗?”
第五十八章•后世篇•吸血断头台•完结
微末诈尸的我
微末半夜挖坟也是没谁了,总感觉是雨师孑干的,所以说你把枪放下
雨师孑不可能
道琼斯末妈你的人头已经很值钱了
段印染害,大家都是一个意思,不过遇到末妈就赶紧逃算了
微末我已经放了你闺女过来逮捕你了,小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