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尔想过,也许以后有人会问我王一博是我的谁,我可能会说:
“他是我一生挚爱却难以述之于口的遗憾。”

可我不敢总这么想,因为怕想多了会难受,怕自己一时冲动会趁着还不晚而去争取,怕自己最终还是毁了他。
有时候也会忍不住的想,如果能再拍一遍陈情令的话就好了,那样我就能借着魏婴的名义再爱一次,再梦一场。
哪怕前前后后不过几个月。
秋天没有打着商量,明明是如约而至却还是足够让我慌张。
仿佛不断的提醒着我,夏天终于还是要走过,并且越走越远。
明年的夏天也不会如今年一般模样。
工作并不是非常忙碌,但也足够我分出大部分时间不去想他。
趁着假期,我回了趟家,想着在家这个温暖的地方,慢慢治愈自己。
母亲做了很多很多好吃的,都是平常我爱吃的,我笑着往自己碗里不断夹菜,想着自己满腹心事也不要影响家里人才好。
母亲似乎以为我心情好,便又开始谈起那件事来。
“你也老大不小了,怎么还没想着谈个朋友?”
“妈,我还不到三十岁,现在的人大多都是晚婚,还早。”

“可是你看看你那些大学同学,很多不都是早早的结婚生孩子了吗?有的孩子都能满地跑了。”
“我有闺女啊,来,坚果~”

坚果:“喵呜~”
我把视线放到迈着小短腿向我走来的坚果身上,也许是因为莫名心虚不敢再看母亲的眼睛。
“……跟你说正经的呢,吃饭呢别招她。”
“还有你那些钱,省着点花,存着钱结婚买房子。”
“你到底打算多少岁结婚啊?”
“……三十五吧,等我到三十五岁,我会考虑,结婚。”

八年的时间,也许足够我忘了他。
……
晚饭结束,聊天结束,我怀着不知道怎样的心情回到了房间里。
躺在床上百无聊赖的翻看着手机,莫名的感觉心里胀胀的难受,拼尽全力想要忘记的人,总会不断的浮现在脑海里。
想他想到恨不得穿过屏幕去拥抱他,也在想以后还要经过多少次这样的折磨才能彻底忘掉他。
也许,潜意识里根本没有想过要忘记他,忘记这一整个夏天的欢喜。
翻了个身,手机屏幕在身后还亮着,照的周围是暗暗的,我闭上眼睛,不经意间感觉眼角一阵潮湿,明明还没有开始做梦。
突然想起了一本书,情节一幕幕在脑海里上演。
那本书叫《小王子》,简单的故事情节却惊艳了我好久好久。
“这个熟睡的小王子最叫我感动的地方是,他对一朵玫瑰的感情——甚至他睡着了,那朵玫瑰花的影子,仍像灯光一样照亮他的生命……”
小王子找不到第二朵如她一般的红玫瑰,我也找不到第二个如他一般的狗崽崽。
如果以后的以后,我们不再有任何交集,我也不会否认我曾爱惨了他,那是事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