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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章 一位路人的过去(下)

地牢修仙录

那一天,风云骤变,苍穹开始被巨口撕裂,大地为之震颤,名为巴哈姆特的铂金巨龙出现在了我们的眼前,特尔米雅摊在地上,呆呆地望着那位唤出巨龙的少年,而我则是在一旁,将子弹上好膛,做好逃跑的准备,

“这个人…就是这个世界的男主角吗?这股气魄,比特尔米雅认真的时候还要强,看来,得准备逃跑了。”我如此想道,而身旁的女圣骑士和弓之少女却已经被这一切给吓楞了,这时,那个少年开口了:

“现在,你们有两个选择,一、向我宣誓效忠,这样我还可以庇护你们,不过我的命令,你们得绝对服从,二、从这里逃走,自生自灭,不过,下次再见时,我会毫不犹豫地将你们淘汰,我给你们选择的权利,希望你们能给出自己最正确的答案。”(啰嗦一下,这里和前面的故事语句有些许不同,不过大意都一样,好好看就行了。)

黑发的少年站在小丘之顶,犹如上帝般俯视着我们,而我知道,这是他的仁慈,虽然这份仁慈太过“沉重”,

“但以特尔米雅高傲的性格,这份仁慈可能多半都会被她拒绝的吧?”正当我这样想时,现实给了我一记狠狠的耳光,只听那女孩口中说道:

“那么答案只有一个了!大人,我,前魔王之女——特尔米雅·潘德拉贡,将宣誓效忠于您!赌上我作为魔族的尊严!我定将遵守您的命令!”

我的另外两个同伴傻了,我也傻了,那个从前傲慢的特尔米雅,现在居然在向别人宣誓效忠,不过,这也并不是没有理由的,我们面前的少年过于强大,如果与他为敌,我想没人能够在这场生存竞赛中活下去,第二、她的身后还有我们这几个累赘,我了解她,她不是喜欢抛弃同伴的家伙,如果她拒绝了,那我们也会从这个竞赛之中退出。

就这样,我们成为了这位名为丹黎的少年的仆从,我也过了几天安心的生活,直到某一天,我被淘汰了,原因嘛,只能说自己太大意了,独自追赶落荒而逃的敌人,最后被他的同伴们射成了筛子…

“不知道她们现在怎么样了…”我坐在冒险者公会的吧台前,擦着手中发亮的枪。我现在只能在有空的时候去苍顶庐的门前看看,看看那个女孩是否完成了她的修炼,是否我们又能在一起旅行,不过,那些恐怕只能是虚妄了吧。

某一天,我接了一个比较偏远的委托,来到了一个名为乾逸山的地方,那位雇主是位漫画家,他要我为他守一段时间的门,我也兴然接受了,毕竟只要给钱,除了杀人以外的事,我都会做,第一天的守门很平常,除了那位漫画家和他的女助手之外,其它都没什么异常,而第二天,我的委托任务就彻底结束了,一位来自苍顶庐的少女把我用树藤给束缚住,让我浑身无法动弹,没办法,雇主的赏金自然是没戏了,于是,我拜托那少女帮我带句话,但愿她能帮我告诉特尔米雅吧,如果她还活着的话。

之后,我费了一些功夫把树藤给扯了下来,然后握住我的枪,去漫画家的宅邸里查看情况,顺便摸点东西。而在昏暗走廊的深处,我发现了一只右手,还有一系列战斗的痕迹,我顺着地上的血迹走进了漫画家的卧室,而那家伙正在包扎着自己的伤口,很明显,那只右手是他的,他惊慌地看着我,似乎怕我对他干些什么,趁这个时候,我开始拿枪威胁他,说道:

“喂,把我的委托报酬拿出来!”

“你这家伙!还想要…报…报酬…”我把枪口顶在他的脑门上,让他把想说的话又吞了回去,

“钱重要,还是命重要?”

“我,我知道了…”漫画家开始在柜子里翻找,而我则将视线转向了一旁的台灯上,

“这台灯的灯泡呢?”我将视线往四处打转,终于在枕头下发现了一个灯泡,然后,我将灯泡装在了台灯上,虽然台灯仍然没有发光,但有一道暗门从墙面打开了。

“那,那里面什么都没有!别进去!”那男人说道,而我则将枪口对准他,说道:

“你,开路!”我把男人扯了过来,用枪抵住他的后背,催促他往暗门里前进,没一会儿,我们就来到了一个房间,房间很明亮,中间摆着一张床,而床上躺着漫画家的女助手,

“喂,为什么你的助手会在这里?”

“啊,她有点不舒服,所以我让她在这里休息。”

“是吗?好吧。”我将手刀立起,直接让他昏倒在了地上,

“明明破洞百出,还非要在这说瞎话。”

之后,我送那个女助手去了医馆,在确认她醒来后,我又回到了那位漫画家的宅邸,不过,那男人似乎已经逃掉了,我看着地上的右手,心里头有了点主意,我用特尔米雅给我的储物包将手保存了下来,而接下来的事嘛,就那样吧…

欲知后事如何,请看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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