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金泰亨。
我十八岁的时候,从首尔来到中国,开始了独自一人在人生地不熟,而且语言又不通的异国的留学生涯。
刚开始的一两年,我很阴郁,除了上课,就只是待在宿舍和辅导班,拼命的学习中文,因为那时我连公交车站牌都看不懂,更别指望能行走在这个繁华偌大的城市了。
晃眼第三年,我终于能做到和人们轻松交流的地步了,只是口音仍有些不标准,我开始去和学校里的同学打交道,而就在那时,我遇到了那个让我想尽其一生去爱的女孩。
她阳光洒脱,活泼而又可爱,有时像猫咪一样狡黠娇憨,有时又像头小鹿一样欢快,有她在的地方,就总会有欢声笑语。
我不知道她的名字,也不知道她的专业和院系,我唯一知道的,就是她在学生会里。
人生有了目标,才会好走一些,对吧?为了能够更靠近她一点,我也开始进入学生会。
我终于有了和她打照面的机会,即使真的只是打个照面而已,然而我知道了她的名字,这也还不算糟糕。
她说她叫方安米。多可爱的名字。
大学的学校里俨然已经是一个小社会了,为了某样东西,大家总是免不了会勾心斗角的,所以为了可以更好的守护她,即使是在学校里,我也得变得更加强大才行啊!
秉着这个信念,我努力攀爬着,一步一步坐到学生会主席的位置,而在大三那一年,我终于第一次切实的体会到了这个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职位带给我的好处。
我在校园网上看到她正在招室友,而上面显示的信息已然是有人比我捷足先登了。
我找到那个想要和她合租的女孩,向她提出交换要求,刚开始她怎么也不愿意,而当她得知我是学生会主席时,她说若是给她摄影部部长位置的话,她就和我交换。在当时,学生会主席虽说不能样样触及学生会事务,但一个部的部长是谁,我还是有权利决定的。我答应了那个女孩,于是,我成功住进那间被她布置得很素雅的小公寓,成为她的合租室友。
我喜欢她用那双如小鹿般灵动而清澈的眼睛看着我,欢快又温软的叫我学长,喜欢她每天早上一醒来就先向我打招呼,喜欢看她脸上洋溢着的灿烂笑容,她的一切一切,我都好喜欢。
我每天都在小心翼翼地克制自己的情绪和行为,即使再想抱抱她,我也还不能那样做,我怕会吓到她,怕她会逃离我身边。
终于,在辛苦抑制了很久很久以后,我终于向她告白了,而她只是愣了一下,然后很开心的抱住了我,她说,原来我们都是一样的目的。
原来我们都是一样的目的啊!
我们终于算实际意义上的同居了!
我终于能每天抱着她醒来,抱着她入睡,给她做饭,陪她逛街,每天都欺负她,在她快要生气的时候,就亲亲她,把她哄到没脾气为止。我不舍得让她生气,不舍得让她哭,所以我们从没有吵过架。
她说她很向往童话里的世界,所以我在古堡里向她求婚,她说她很喜欢孩子,所以我们放弃二人世界,在婚后不久就很幸运的迎来一对可爱的王子和公主,她说她很喜欢月亮,清高自傲,也喜欢猫咪,娇憨可爱,所以我们给哥哥取名轩奴,妹妹取名轩月,她还说,她想永远都这样下去,所以我们约定好要携手一生……
在我喜欢你,想要和你共度一生的时候,你也刚好喜欢我,刚好也想和我共度一生,真的很好呢!
我得多幸运,才能遇到你!
---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