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继父打自己的时候,她不是没有恨过。
只不过后来打的时间长了,自己发现也没有什么的。
直到继父死后,她才渐渐懂得继父似乎并不怎么恨自己。
十二岁的那一年,她失去了自己唯一的监护人。
也失去了自己的家,冰冰冷冷的屋子里全部都是回忆。
没有任何存款,她知道只有念书才能出人头地。
才能摆脱现在的困境。
自己继承了母亲的所有优点,长相妖艳,魅而不俗。
第一份工作,是在一间酒吧里当陪酒。
那一年,她十六岁。
别的小女孩儿那个时候都在父母的周围小时候父母给予的欢乐与温暖。
而她在酒吧里当一个服务生,给人卖笑,卑躬屈膝。
上帝永远都不是公平的。
那些觉得上帝公平的人,只是你没有接受过不公而已。
自己的长相或者就是一个错误,很多顾客都喜欢点自己的号。
一次次的咸猪蹄,一次次的侮辱。
让她几乎都快崩溃了。
有一天,有个女服务生告诉自己,那些变态客户都喜欢比较稚嫩的女生。
自己可以尝试着画一下妖艳艳俗的妆容,最好是那种久经战场的女性的味道。
自己本来就没有什么钱了,所以她一般买的化妆品都是那种比较劣质的。
渐渐地习惯了这种妆容,也习惯了这个样子的自己。
对于苟骆,她想自己是有一丝心动的。
不过感情在自己这里,只是一种累赘。
苟骆和自己并不在同一个世界里,就算有一天他们俩长大了,门不当户不对。
所有人都不会祝福,他的父母也不会同意。
她知道自己的定位,所以她不会奢望不属于自己的东西。
那个大男孩在自己每一次受到危险的时候,包括冲出来保护自己。
心一次次的塌陷,自己一次次的用东西堵上。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
为什么会针对余笙,自己当然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
利用那个喜欢自己的大男孩儿也是意料之中。
郭婧艳一直认为,苟骆只是喜欢自己的脸而已,只是一种兴趣罢了。
所以每一次才会毫不犹豫的拒绝他和心中的悸动。
自己这次和他应该再无可能了。
泪如泉涌的落了下来,黑的,红的,白的,蓝的,紫的,绿的全部混在一起。
构成了一副混乱不堪的行为艺术画。
有的时候,有些女生真的特别恶心,他们像刽子手剖析着她们所认为的真相。
对每一个女生都怀揣着最大的恶意。
她们似乎觉得,每一个漂亮的女生都是错的,每一个优秀的女生都是错的。
无声无息的回到自己的座位,忽略掉耳边叽叽喳喳的声音。
一股脑的将脸上所有的污渍用校服擦干净,趴在桌子上为自己悲哀。
被同学所讨厌自己是想过后果的,不过自己并不在乎,或许对自己太过自信而已。
自己不是人民币,做不到人人喜欢。
况且自己就算是人民币,马云都说过他不喜欢钱。
像这样的富豪说自己不喜欢钱,那应该大概,也许,可能,或者,是真的?不喜欢钱吧。
被苟骆所讨厌,自己从来没有想过后果,是认定他对自己太过于喜欢亦或者是不敢想象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