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前面:
一直在想着,与鸢有关的事情总是寥寥无几,这本书的更新也便一推再推,也算是为了赶更新吧,其实更多的是对那段青葱岁月的追忆,就有了这个系列——老友记。
以后这样的随笔我想还会有很多,倒真不是为了凑字数码更新,只是很久以前就有写这些的念头,我身边的人,每个人都那么独一无二,大家走在一起的时候,总是有或大或小的反差,而我有时也在诧异,自己是如何跟这群性格迥异的小混蛋走到一起的。
不多废话,前言就写到这里,老友记第一篇,请指教。
其实我想了蛮久的,人都说凤头豹尾猪肚皮,第一篇这么重要的位置该便宜哪个家伙,左思右想细细斟酌之下,最后还是留给小亮。
小亮这么个名号,其实我觉得实在是昧着良心给的,毕竟那家伙一脸纯血非酋的面相,如何都不该配上“亮”这个字眼才是,嗯……或许可以说黑的发亮,追根求源他小亮的外号,其实倒也算是个颇为有趣的故事,后续或是会讲到的。
小亮啊,应该是我认识最久的朋友了,虽说初中的时候不在一个院儿,但升学那会儿听说或许能在同一所高中重逢,也足够能让我开心到跳脚。
再见他,是在一次颇为随意的同学聚会,当时我去扶梯口迎他,看见他身影的时候,满脑子想的是等下如何装的彬彬有礼,可真正等到两个人肩膀撞在一起,还是忍不住的嘴角泛起笑意。
他还是那个样子,只不过比以前更黑了些,外加下巴颏上多了稀稀拉拉的胡茬,偷偷对比了一下高度,我在心里憋着笑,肩膀真的一样高,那时候他还留寸头,我顶着早些日子新作的发型,不止显得比他高,还更帅(小学毕业那会儿,我矮了他半个头,为此我还自闭过很久,身高……真是硬伤)。
那次见他之后,交集便渐渐多了起来,暑假一起做义工,一起吃饭,一起排位上分,连我这个时时刻刻想写写什么的坏毛病都是这家伙带起来的,他对我影响颇深,是真的那种可以互相托管日记本的铁子(哦,这家伙就喜欢写小说,倒是让他搞得像模像样,不过他笔名真的lou总是被哥几个吐槽那种)。
高中时期一起干过不少傻事儿,课间聊天,宿舍打牌,哪怕有些轻度违纪,也不能有例外,本以为这平淡求学生活的时间会这样渐渐流去,最后籍籍无名的草草毕业,可直到那天,我才迟钝的发现,自己对那家伙的了解,还真是远远不够。
嗯……时间太久,已经记不清当时的具体日期。
小亮挪动了一下身子,两腿悬空脚踩地板,尽可能舒服的让上半身靠在林川的单人床上,动作行云流水,像往常一样找到他的肉垫——倒霉的林川。
少见的是今天他一改乐天派的作风,脸上有些淡淡的愁思。
“咋了,心里有事儿?”林川费力的把那家伙的一条腿移开,试图抢救自己被压在下面的眼镜盒:“有事儿就说,都自家兄弟,可别憋坏了。”
“嗯……你有喜欢过哪个女孩吗?”小亮望着上铺的床板,声音不大。
“你有了?”林川没告诉他鸢的事儿,当时可能觉得该优先解决他的问题,自己……八字没一撇吧。
“嗯……额,算是吧。”不太坚定,语气有些发虚。
“几个月了。”林川坏笑着,日常作死。
“啥叫几个月了,你小子……”小亮比了比拳头,当下知道他又在调侃,艰难的压下出拳教训的冲动,他复又认真的说:“我有喜欢的女孩了。”
林川的表情随着他一字一顿的话逐渐变的精彩,或许是八卦心态作祟,他眼睛闪着光的急切问:“谁谁谁,那个姑娘?”
“哎呀,小点声!”
一顿盘问,林川还是林川,但凡稍微冒出点苗头的八卦,都得让他秏住了顺藤摸瓜,更何况小亮本身也藏不住话。
得知“真相”的林川暗笑着,都说青梅竹马最是杀人无情,看来我们亮兄也难逃一死,林川记得以前胡侃滥吹的时候小亮说过,他母亲有很多要好的小姐妹,好巧不巧,一代下来,只有小亮一个男孩儿,想想他童年被群群小姑娘围绕的生活,估计小亮做梦都能笑出声来。
那天聊了很多,到最后不用林川发问,小亮好像突然开窍了一样,自顾自的说了很多与那个女孩的过往,一起学习,一起上课,一起去看极光,说到极光的时候,林川楞楞的出神。
极光……其实当下林川除了一些可有可无的目标,对未来生活最大的期望,就是有一天可以逃离街市,在远离喧嚣的地方临着海岸线开家书店,或是从事些闲静的职业,冬至日以后的夜晚,伴着杯热茶,就那样静静的看着极光舞动,电离精灵在云间嬉戏,绚烂透过高层大气划入人间,如果伸手便能触到同样在意的她,就更好了。
等林川从美好的期想中抽出身来,小亮依旧滔滔不绝,不知是讲给林川听还是单纯的自言自语,最后林川终于知道了她名字唐文墨,蛮好听的名字,也有寓意,还跟小亮的爱好或者说跟他将来的职业挺搭的(实事证明确实是这样,后来小亮跟他的小墨墨好了以后似乎文笔确实变好了)。
其实,从林川自己的角度来看,小亮这样性格的人,不那么容易被一个女孩儿困住,可真正听到他亲口承认的时候,心里除了惊讶,更多的也是祝福。
当然竟然小亮的这个“把柄”落在了林川手里,那势必是要牢牢抓住的,林川确实是有先见之名,再后来鸢的事情被他说漏了嘴,小亮就没能找到机会拿她刺激林川,嗯,算是搬回一城。
渐渐的唐文墨这个名字在林川宿舍的日常聊天中被提及的频率越来越高,每次说到那个喜欢扎高马尾的女孩时,小亮麦色的脸颊才透出些许红,时间长了,走在校园里林川一听见她的名字,也就下意识的在附近寻找小亮的身影,十有八九会在小墨身后不到十米的地方看见小亮故作轻松跑来跳去的影子。
略带些轻蔑,林川勾一勾嘴角:“见色忘义,没救了。”
林川真正开始熟悉小墨这姑娘,是在高一那年的暑假,那年林川照常约小亮去图书馆度过假期,不过这回小亮的态度一度让林川以为这家伙错吧兴奋剂当成了糖豆吃,直到远远的在公交车站看到和他一起下车的女孩儿,林川这才豁然,输给唐文墨,不算丢人。
想罢,林川朝两人那边摆摆手,示意他自己先走一步进门,没好意思打搅这蓝天下少有的风光。
“摆书、上书、找书”志愿者的工作随然略显枯燥,但有许多同龄人在,一圈聊天交友下来,其实也不算太糟,有活干,林川就没把注意力过多的放在“墨亮组合”身上,时不时的回一下头,这两个家伙便不知所踪了。
再后来选科分班,不出林川所料,他和小亮终于还是分开了,这也就导致对于后来小亮和小墨的事儿,林川了解的并不多,这里也就写不出什么有时评价值的段子,再见小亮,大概要到高中毕业很久以后的那次舞会了。
林川作为舞会的组织者,惯例要站在阶前迎接每一位同学,那时候大家都还是少男少女,明明都还只是二十出头,偏偏却都打扮的很老道,不过行为动作上终究显得有些拘束。
男孩子尽可能的西装革履,但毕竟大都是老爸们的西服,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风流倜傥,女孩子们则要随意很多,洁白的修身连衣裙搭配不很高跟的凉鞋,少数几个家境好些的姑娘穿了晚礼服,无疑她们将会是今晚的焦点人物。
林川紧了紧领结,在男生中他还算好些,以前在学校的时候主持过晚会,所以他的正装很合身,眼镜选了以前那个鸢最喜欢的圆框,皮鞋擦的锃亮,笑容足够彬彬有礼。
小亮最后才到,当林川伸手看表的时候,噔噔的奔跑声才从廊道尽头传来,这家伙踩着Alookyed 的新款休闲鞋,穿了Fohn Swdan 的经典西装,却……还像小时候那样顶着一头被风吹凌乱的头发,什么好衣服给他穿了都显得那么不搭调。
人还没到,小亮独有的大嗓门总是能令人精神一震,等到林川回过神来,人已经被小亮的熊抱撞退两步,或许该叫他“大亮”了吧。
小亮这家伙的一生真的能说得上圆满,毕业后和同学用自己的专利开了家生物制药公司(他从小就很喜欢生物,小亮在这门绝对主场科目取得过的成绩,身为学霸的林川也不得不承认难以望亮哥项背)也偏行研究些化妆品什么的,虽说那时候公司刚刚起步,不过这身行头也算称了他的收入。
瞥见林川打量自己的这身新衣服,小亮又露出了那熟悉的贱笑,很嘚瑟:“羡慕吧,嘿嘿我这一身儿,她给搭的。”
“呦,成正果了?”
“嗯!可呗!”
酒过三巡,同学们相熟的几个人扎堆坐下,林川和小亮两个家伙也便很没形象的躺在沙发上,有的没的就那么聊着。
小亮转动了一下杯中鲜红的液体,随后一饮而尽,他胡乱的把杯子丢在地上,已经有了些醉意:“早知道今天要喝大……特地没叫她。”
“哎……你不至于吧……”林川其实很少喝酒,他还在读书身上的应酬不算多,所以比起小亮来还真是不胜酒力很多。
兀的,小亮贴近林川的侧脸,“川,记得我高中那会儿和你说毕业一起去塔克拉玛干的事儿吗?你小子一毕业就没影了,当时这事儿算是搁置了,不过后来我还是去了,想不到吧,嗯……就前年……前年去的,猜猜我跟谁一起?”
不等林川搭话,小亮又开始自顾自的说着:“对喽,是她,那会儿我们刚大学毕业,知到为什么哥有那闲钱带妞去旅行吗?那四年的化学试剂可不是白泡的,手头上这个专利其实已经够我活的不赖了,墨墨也支持我,给了我不少动力,要不然我保不齐要研究到猴年马月呢”
“实事证明呀,还是先有面包的爱情更牢靠。”小亮说着手掌虚握,凭空幻想着酒杯与林川一碰,待那不存在的一声“叮”响过之后,林川微微调整卧姿,找了个更稳妥的躺法,就着屋内幻灭的灯光朝半拉着窗帘的窗子看去。
兮山商厦,这座二线城市最高的建筑,112.2米的高大混凝土巨兽雄壮却略显孤单的矗立,夜色下的归鸟在它腰身处起落翻飞,林川眼中映射出远处城中心的灯火通明还有些车水马龙,霓虹的光如流水似长龙,更像这座城无数人为之奋斗努力的未来。
林川真的有些不胜酒力了,他害怕自己这个组织人喝大了太过狼狈,等下还要送大家离开,用力拍了拍自己的脸颊,他回头看了一眼身边的小亮,他倒是惬意,眯着眼打了个响亮的酒隔,林川微微苦笑,这层的地毯怕是要不得了。
小亮把自己摆成一个大字型,他冲走到窗边的林川说:“告诉你个秘密啊,其实沙漠那次,我求婚了……真正的订婚仪式就在塔克拉玛干,根本不是你们参加过的那个做作而且毫无新意的那个。”
林川还记得,他所谓“做作且毫无新意”的那个,一群朋友假意拉着唐文墨去逛街,小亮突然出现在街头,深情告白,还唱了那首蹩脚的粤语歌,那时候林川记得唐文墨微微的笑着,那句“这次看起来还说的过去”想想原来那次不是小亮第一次求婚,怪不得她那么说,最后倒也是答应了,皆大欢喜,便再没人去在意那句莫名奇妙的话。
等林川回过思绪再看小亮,刚想追问那次真正的求婚是如何,不过这家伙可笑的睡姿打消了林川的念头,拍手让人送其余酒尽人欢的客人回房,林川专门叫了个有力气的酒店工作人员,最后只剩下他和小亮的时候,林川让侍者先去。
看着小亮挂在窗边的宽阔背影,林川少有的默默点燃一支香烟,吐出一口长长的氤氲,轻声道:“妈的,傻小亮你等了这么久,终于被你等到了,一定要过的让我们这帮兄弟都羡慕呀!”
瞬间林川仿佛又回到了高中那些待在一起,互相侃大山的日子,他脱下了彬彬有礼的伪装,退出房间,把小亮重新抛给夜幕。
林川今天也要早睡,将一天的好心情一码码的压进梦里。
次日
兮山大厦沐浴在晨曦中,钢铁巨兽承受着来自天边的恩惠渐渐升温,可顶楼的空气却依旧透着冷清,林川照例站在落地窗前,迎接朝霞的到来,他想着将来一定要把顶楼这两层买下来,自己创业。
实习期的小助理送来了早餐,放在桌上,盘子接触桌面与电脑邮箱“滴滴”的提示音几乎同时响起,林川缓步向桌,本想着先喝早茶再看学生会各部的早报也不迟,目光移动,林川瞟到邮箱发信人一栏,发现时间还早,不到早报的时候,邮箱中新进的邮件,是来自本应该正在酣睡的小亮,伸向三明治的右手停在半路,随即转到键盘上,打开了邮件。
发件人:唐文墨(和小亮在一起后,两人一直是用同一个邮箱)
收件人:林川
2026年9月22日
附件二 图片(1)
川儿,昨天的话没说完,今早我那边研究又有了新进展,没办法我提前赶过去了,现在想来没把话说完就走,你小子以后还不知道得怎么想法子磨我,所以呢,趁着小爷今天心情好,也算是捡捡码字的功夫,百忙抽空,你小子可给我认真听好。
那年……我22岁墨墨21,说实话我当时真没觉得墨墨能陪我去,想着女孩子嘛,总是有些怕苦怕累怕晒黑的,何况塔克拉玛干也不是什么安生的地方,风沙那么大,她皮肤又那么柔软,这会儿想起来,那时候还是太不懂事儿了,白白的自己内疚心疼了好久。
那几年虽然攒了不少钱,但记得去塔克拉玛干的机票还是趁着打折买的,剩下的钱鼓起勇气一咬牙去周大生买了个镶金边的戒指,挺漂亮,好像还是个什么纪念款,当时我说让店员帮我刻字“阿亮一个爱心❤再跟上墨墨的名字”,店员说不行,太长了要加钱,我还花了大力气跟他理论,害,现在想想,那店员但凡要是个姑娘哪还用得着那么费劲,就小爷这颜值,不说迷倒万千少女吧,几百个还是轻轻松松。
后来一切从简,戒指上的刻字只是英文缩写,我不太满意,毕竟墨墨不喜欢那么写她的名字,不过也没办法,谁叫我那会还是个穷小子。
去之前我和墨墨约定好一定要在沙漠里看一次日出,事实没有我一开始想像的那么美丽,沙漠的昼夜温差超级大,看日出的那晚真的太冷了,我和墨墨缩在帐篷里,算是互相依偎吧,虽然那会儿已经在一起蛮久了,可她一直都很保守不愿意太亲近,也许是托了沙漠气候的福吧,那晚她把我抱的很紧,我能感到她的疲倦,当时觉得这就是我的女孩儿,真的蛮幸福的。
和她一起透过棚顶的透明雨布看着夜空,虽说是沙漠,但那晚的夜风相当给面子,万里无云的同时,也不见什么风沙阻挡视线,那晚她指着星空,教我认识一个个星系,小熊、猎户、牵牛……其实我一个星星都没仔细看,就盯着那从她眉眼之间映射的星光,洋洋洒洒的浇淋在我心间,那一秒我可以听到她的心跳。
之后我顺着看星星的油头给她讲她最不感兴趣的故事,圣斗士星矢、十二星宫、天马流星拳、哈迪斯和雅典娜……最后墨墨成功被催眠,睡得很香,还流了口水嘿嘿,要不是当时拿不到手机,我一定得拍照片然后设成屏保。
再三确定她熟睡以后,我攥着兜里那枚“重金”求来的珍贵戒指,怕丢所以很用力,不过又担心捏坏了,手指还是有些僵硬,虽然是在那么冷的夜里,我却还是紧张的出了一身汗,走出那顶小小的帐篷,我物色了一个比较显眼的小沙丘,将那枚纪念戒指埋进了沙漠。
当时想着能在朝阳撒下的第一缕晨曦下,和墨墨一起迎着风,到时候流动的气压吹散掩盖其上的沙,我再弯腰拾起那枚戒指,单膝跪地,嘿嘿,那会儿觉得天底下没有那个女孩儿能拒绝这样的求婚。
可是我还是想的太简单,那一天本该有太阳升起的时候,天边却一片灰暗,可能是昨晚洁净夜空的利息?总之沙漠坏了我的好事儿,我俩蒙着遮风巾站在晨风里,她似乎没有察觉到我情绪上的不对劲,表现得很平静,可我却是真的急了,急得跳脚的那种,最后还是没忍住,走向记忆中昨晚埋戒指的沙丘。
我尽可能装作不在意,伸脚轻轻踢了踢看似还是和昨晚一模一样的沙子,可结果却很出乎意料,没了表层的那些掩饰,我还是没看到我所期待的结果,丢了?我又耐着性子蹲下,开始用手挖着,一层又一层,我越来越急,也越来越慌,甚至连她什么时候站在我身后都不知道。
没去拍满手的沙子,回过头时我正好和她对视,她的眼中仿佛还印着昨晚的星辰,明媚的绚烂之间,我看到了我的倒影,那个表情……我看了都想给自己一巴掌。
她缓缓拉起我,不顾我的脏手,从她自己的上衣口袋里掏出了我不知何时遗落在背包里的购物票据轻放在我手心里,一点一点的将我的手指合拢,随后将她自己送进了我怀里。
“我……都知道的。”很简单,却又显得不那么平静。
那一刻我真的蒙了,或许我俩都感受到彼此压抑的情感,紧握的拳缓缓松开,认那纸条滑落。
我知道,无论我能否从中国最大的流动沙漠里找到那枚属于我的真爱之戒,真心已经不重要了,从那一刻起,我真正拥有了这个女孩儿,我真正找到只属于我的女孩儿。
我们就那样紧紧相拥,在塔克拉玛干沙漠,在那微弱的晨光里,在无数流浪的风中,我不知道世界上能有多少人如此幸运。
拥有了这样的经历,我也算终于理解了你那句:“路上的风景固然重要,但更使我们永远铭记这风景的是与我们共享这风光的最爱的人。”
好啦,故事就讲到这里,事先说好不许外传,不然我依旧会像我们十八岁那年一样让你体验小爷改良过的“满清一千八百万大酷刑”〔挥拳〕
最后,于你而言,我相信你会等到你的那个她,我也无比自信,将来在你的婚礼上作伴郎的我一定会比你穿的更帅。
〔坏笑〕
少年剑未配妥,出门已是江湖。
那张配图,是星空未退的晨光下流动的风沙中紧紧相拥的两人,茫茫无尽望不到尽头的黄沙,更衬的牛郎织女跨越银河时的光芒万丈,真的很美啊!
写在最后:
我们总是以为我们本该拥有一切,曾经作为林川的我也曾经笃信这句话,直到那个女孩儿一脸默然的站在我面前,声音带着怒气说出那句:“有爱你了不起,有爱你最大呀!”
这句话在那一刻切切实实的把我打入深渊,像是对4年间无数念头判了死刑,不是爱就一定会有结果,就一定会得到什么,就像林澜于江洋,诺诺于路明非,我们从来都是把自己的心爱之物放在心底,与自己真正的想法藏在一块儿。
我为她们和他们努力奔跑,做那些其实并不那么适合我们的事,即使在结尾筋疲力竭,但我们的心却依旧年轻,我觉得没有野心没有梦想没有目标的度过十八九岁的青春年华,真的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因为那不止代表着虚度,更多的是对那些在乎你的人的辜负,目标梦想或说身为男孩子的野心,其实不在大小,但一定于我们地位崇高。
真的不是所有努力都会有结果,其实早就知道,于你于我都是一样,留下的只不过是些少年们的执念和那些夜空下操场边无聊幼稚的偏执。
这些别人看起来无足轻重的,对我们却是弥贵如珍。
那是我日夜思念深深爱着的人啊
曾经志在四方少年羡慕南飞的雁
HAVE A GOOD NIGHT
(好好睡,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