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觉我更的文都好短,今天我又来小更了,表打我😉😉
前辈好
不用这么见外的,大家都很欢迎你呢!(紧握林汐的手)
就是,不用这么见外,we are 伐木累!
其实我应该叫你前辈的,前辈好!
小汐,你最喜欢我们中间的哪一个啊?
偶像?呃……鹿晗
林汐白皙的面庞,此时已经染上了淡淡的粉红色(并不明显,只有鹿晗观察到了)
!!!
原来她也喜欢我!不对,我为什么要想“也”?
这个人必须让小鹿讨厌!
不更了,我要去补课啦!白白
叫我干什么
没叫你,我说88行了吧
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