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标签: 影视同人  原创女主  叶青     

第二十一章

宝莲灯:三界第一美男子

你带他来到了华山有名的美食街

糖糕、糖葫芦、桂花糕、油酥饼、肉夹馍……的气味混杂在空气当中,勾引着来人们的食欲。

丁漓

喏!那家可是华山有名的饭馆,想不想进去尝尝

丁漓
一元
一元

听你的

丁漓

(拉起他的手就往里走)那就走呗!

丁漓

路上,还顺带买了两支糖葫芦

丁漓

丁漓
一元
一元

谢谢

丁漓

不客气!

丁漓

饭馆

"客官,你们想吃点什么?"

丁漓

老规矩,你们这的招牌菜各来2份。

丁漓

"好嘞!"没一会儿菜就上齐了!

丁漓

这些菜都是他们家的招牌菜,很好吃的,尝尝

丁漓

这女子倒是挺相信我的,不如就给她这个面子,尝尝

一元随手拿起一块糕点放到嘴里尝了尝

味道不错,比脑髓好吃多了!

然后就以暴风席卷的速度将桌上的东西消灭了个精光

丁漓

慢点吃,不够可以再点,没人跟你抢

丁漓
一元
一元

(嘴里还咀嚼着食物)嗯!

丁漓

对了!我都忘了问你了!你为什么要吃人的脑髓啊?

丁漓

一元吞下嘴里最后一点饭,诚实的说道

一元
一元

我没有说故意吃人的脑髓,实际上我是什么东西都吃的,不挑食。

丁漓

那你为什么不吃凡间的食物啊?

丁漓
一元
一元

因为在人间吃饭要给钱啊!我没钱,吃不起,所以一直以来只能在我家附近打点野味吃。

丁漓

这么说,你一直以来吃的都是动物!

丁漓
一元
一元

嗯!除了不吃我本族的同类。

丁漓

那你为什么突然想起吃人来了啊?

丁漓
一元
一元

这个……有区别吗?人不也是动物吗?我吃他们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吗?况且我也没吃过他们的脑髓啊!昨天是我第一次尝试吃人的脑髓,结果我还没动手就被你姐姐给拦下来了。

你别把问题丢给我啊!我也不知道妖精吃人到底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人与妖精的关系基本上是这样的,人打得过妖精,妖精的内丹就会被人给拿走,提高修为。它们的尸体会被人拆的四分五裂,拿到市面上去售卖;人打不过妖精,就会反过来被它们当做食物吃掉。所以说,这世上的规矩,都是强者为弱者准备的!你没有本事,就只能任人鱼肉】

丁漓

按照你的想法当然没错!但我们人类不是妖精,自然和你们思维方式截然不同,你不能强行将你的思维方式用在我们人类身上啊!

丁漓
一元
一元

那你们人类的思维方式是怎样的啊?

丁漓

你不来招我,我就不会惹你。

丁漓
丁漓

平常大家各过各的小日子,互相不来往,最多逢年过节要嘘寒问暖几句!

丁漓
一元
一元

(讽刺or吐槽)你们人类活得还真是够虚假的!

丁漓

这种相处方式又不是我们这种平民百姓决定的,是我们的统治者决定的好不啦!

丁漓

一元
一元

那你们的统治者为什么要定这些莫名其妙的规矩啊?

丁漓

因为只有这样子做,才方便创立人类文化啊!

丁漓

额!我俩之前不是在闲聊吗?

为什么我感觉这话题越跑越偏了呢!

怎么就突然聊到人类文化发展这种哲学上的问题了啊!

————————分界线————————

希望大家能多收藏,多打赏

谢谢你们

笔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