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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话:疯狂的挑子

七贤者

被漫长深夜里的大风磨损,被绵绵的秋雨冲洗,已经褪色的我们街道上的房屋,蒙上了一层尘土。巷道里弥漫着怪味刺鼻的烟雾,阵阵迷雾盘踞在房屋周围看起来格外阴森,仿佛一栋栋空荡了数十年没人居住的鬼屋。

  灰蒙蒙的雾气里,一直在隐藏着的怪物睁开了眼睛,迸发两道雪亮的光束,照亮了四散的尘埃,它刚从深度睡眠中苏醒,开始警惕、不安地嘶吼。

  一辆雷克萨斯利用它钢铁之躯,毫不客气地在粗糙的墙面上刮蹭,复杂的返航路线阻碍了它迫切想要从这里逃离,涡轮增压的引擎声,惊扰到了四周院子里的土狗,犬吠声像是在吵闹又像是在交流,仿佛在嘲笑开车的人。

  当雷克萨斯从狭窄的老巷子驶出,弯向稍宽的马路,不幸又蹭到了路口的一根不知岁月陈旧的探路灯,灯罩震落,“啪”一声摔在地上,成了一堆没用的玻璃渣——平常就没有照亮居民们的路,摆脱不了摔成渣的厄运。

  划开车辆挡风玻璃上的一层水雾,驾驶座上的男人,戴着黑色的棉线头套叼着一根烟,脸上醒目的伤疤,好比一个人竖起中指横穿他的面部。

  他满不在乎惊醒周围的住民,显然是个糙到爆的主儿,却又非常疼惜自己的爱车,痛苦地对着汽车刮伤的部位惨叫。

  他攒了一肚子的怨气,难以打消,目光落在了副驾驶座位上,一名面容清秀的东方男子。粉红色的烟雾中他居然甜甜地睡着了,黑发盖住宽阔的额头,匀净的呼吸着,看模样多么的安详多么的人畜无害。

头套男“嘿,你这个疯子、小怪物,你把我急得上火,倒是在装睡,别以为我看不出来...你到底是个什么怪胎?师傅说过,【只要杀 人就会死】,可你丫活过来逃命几次了...或者冲大爷我脑袋上再来一拳?倒霉鬼...我应该把你分尸了装进塑料袋里?”

头套男的老大文森特,是个了不起的人物,极端心狠手辣,道上的没几个人能比他精明。

  这不,BOSS又接到了一桩大票,抢到了新的悬赏,让头套男从天水城里把一个名字叫易安之的炎黄人绑架到基地,金主的手下确认了身份就可以拿钱了,并且短信内容上说可以不择手段、死活勿论。

  在国际杀手行业里,头套男有一个响当当的外号叫“嗜血的独狼”。传闻中,他兴奋地虐杀到最后一个人时,会一边玩转枪柄一边靠近死者,然后用大径口的手枪在死者耳边连续发射导致对方耳鸣渗出血丝。接下来,头套男将会一改残酷本色,埋下脑袋对着死者的耳朵,温柔地用舌头帮对方舔舐干净,死者真正的死因往往是被吓破了肝胆。

  做出这样一系列惊悚又恶心的行为,不得不承认头套男是一个奇葩,杀手行业中的异类,与他合作过的人多少会嫌他麻烦。尽管如此,针对这次“捕猎 ”任务上,身为老油条的他也遭遇到了不少意想不到的波折。

  首先,捕猎的对象易安之就读于警校,表面上是刚毕业没多久的实习警察,暗地里却已经参加过许多刑事案件侦办,相邻几座城市发生的大案,解决团名单里都出现过他的名字,此子背后必有名师教育,想要神不知鬼不晓地挟持走一名受过专业训练的刑警,说真不大现实。

  资料是BOSS给的,哪儿整理来的他不管,但说到底也只是个初出茅庐的新秀,准备了十个小时蹲守观察,发现今天周末他完全没有要外出的打算,要么看会儿书要么玩电脑游戏,十足休息日里闲着没对象的小青年,想必消失一两天也没有人会注意到,于是到了晚饭这个时间点,头套男筹划在易安之的外卖里掺进氯胺酮这种烈性毒药,直接送他上路。

  拿刀威胁了外卖小哥后,整个计划进行出乎意料的顺利,头套男躲藏在窗外亲眼盯着易安之吃下了烧肉盖饭,这些毒药足够毒死一头壮牛。但易安之并无反应,他还神闲气定地打开个人电脑,联网下载某岛国的爱情动作片。巨大的疑惑和震惊之余,头套男不得不从窗口用手枪射穿了他的心脏,还好有消音处理,又快速闯进房间内想带走他的尸体。

  短暂昏迷后,易安之竟然苏醒并袭击了头套男,试图打开后窗逃走。这次头套男是又惊又怒,连续冲他身体打了三发子弹。

头套男“oh~谢特!有功夫的炎黄人都这么诡异厉害吗?回头我一定要找机会调离任职到其他国家去,和炎黄人打交道实在太可怕了。”

————

  在迷迷糊糊之中,易安之觉得自己是在一辆车里。声音听起来是车子的引擎在持续轰鸣,那微微的震动有时候会突然剧烈,他完全能够想象车胎下路面的状况。

  他尝试睁开眼睛,发现不行,再睁一次,同样没有效果。反而因为这样的行为使疲惫感增加了,于是他干脆放弃。

头套男“oh~上帝,开什么玩笑,你居然又醒了!”

如果没记错的话有一发子弹还射在他脑袋里。头套男惊恐地瞪大眼睛,右手用冰冷的枪口顶在易安之太阳穴上,

头套男“你这家伙是生化僵尸吗?你让我感到毛骨悚然!千万不要轻举妄动,不要抱着侥幸的心理,让我看出来你有丁点反抗的意思,即便你真的是僵尸,老子也会一枪崩碎你的脑袋,那样你就没有办法复原了吧……”

头套男喉咙一阵抽搐,忍不住打了个酒嗝,满车都是熏人作呕的酒臭味,他愣了愣神,才想起之前蹲守躲在车里灌了一瓶朗姆酒,当时喝的美滋滋的,现在忽然心里有点后悔了。

  做任务不能喝酒,再愚蠢的杀手也知道,一次性灌下去的酒,酒气会反胃,会从胸腔上涌到食道,酒精会让神智变得模糊,握枪的手会发抖,任何一件小事都会在关键时刻要了你的命!

  不过,头套男有自己的骄傲,杀人不像屠宰场里杀猪,有时候杀人更像是一门值得升华的艺术,要懂得享受这个过程,就像享受烈酒割喉滑进你的胃里一样。

  而这次的目标长得实在太年轻了,像邻家男孩儿那样子稚气未脱,头套男躲在窗外第一眼看见他时,不由自主想到了自己的儿子,和他的年龄一般大,不忍下手太狠,选择让男孩服毒而死,留他一个全尸,算得上是一种安慰。

  可惜头套男没有想到的是,这却是他人生的最后一顿酒。

易安之易安之十分“虚弱”地点点头,轻道:“别啊,别开枪高个子,我会很老实的,可是……呕,你喝了酒么?真难闻!车里闷得好难受,能把车窗要下来么?我胃里的异物已经不受我控制,我开始想吐了……车里有呕吐袋,有吗?!”

头套男“吐?开什么玩笑……”

易安之“呕——!呕——!”

头套男“哦上帝你别急,我把车窗降下来,千万别往我亲爱的[莎莎]真皮座椅上吐!”头套男激动地叫喊。

易安之狡黠地眨了眨眼睛,看见车窗真的慢慢降下来,他屏住了呼吸。

头套男“你小子放老实点,慢慢地把头伸出去就够了,别做什么奇怪的举动,不然我把你的双脚也拷上……咦,手拷?!”

易安之“还给你!”

头套男“什么?你想做什么?”

跑车以时速120公里的速度在驰骋,有理由相信易安之不敢乱来。

  但是……

头套男“你特么的!”

头套男一副大祸临头的模样,就好像刚刚看见他自己像弹簧一样蹿出了车窗。

  他猛地一下踩脚,咬紧牙关握紧方向盘,强行将车子急刹疯狂掉头,甩出大于180度的弧度。他的肩膀受到强烈的惯性撞到车窗上,车身旋转半圈,车灯扭转方向,正好照在蜷缩着身子,在遍地水洼的柏油马路上滚动的易安之。

  下一秒,易安之猛地从地上弹起,蹲足举枪,一气呵成,可谓是争分夺秒在与死神作竞技,枪里的子弹呼啸着连续射向雷克萨斯,头套男心疼的宝贝[莎莎]。前轮爆胎打滑,发出令人牙酸的尖锐声,这辆燃烧的失控跑车滑到路边,一头扎进一颗橡树里。

  半夜停歇的雨又稀里哗啦落下来,在易安之头顶纷纷绽开美丽的水沫,可是身上的衣服没有打湿,好像在他周围的空气更加的冰冷,雨水都不愿落在几乎实质寒冷中。

  远处,松树的甜香味和刺鼻的汽油泄漏的味道交杂在一起,头套男的生死已经不重要了。

  更大的危机接踵而至,狂风暴雨中一辆崭新的宾利跑车溅开水道,打开了它雪亮的大天使之眼,强光带来短暂的目眩,让易安之眯上眼睛。

  这辆坡道上闻风赶来的加长型跑车,车门“咣”地被人一脚踹开,八九个年轻人稀松平常地走下来,一手扶着车身,一手提着半出鞘的短刀。

  易安之心底一沉,因为这群杀手并不是跟随雷克萨斯来的,而是从对向车道驶过来,越过了低矮的隔离带。头套男这次是单独行动,而这十来个人甚至是这支杀手组织剩下的绝大数成员。

  来的太突然,出现的时机诡异,好像他们一直就在附近等着他从车里逃出来,知道他反抗成功了。

  深夜里的骤雨,往往陪伴着死亡的契机,身为英雄故事里的男主角,注定要在雨夜里杀出重围,一战成名么?

  不,这样热血无脑的想法,当然不会出现在易安之的脑海里,他是一个理性,时时刻刻都在思考的男人,他不容许自己犯错,最不希望看到因为自己犯错,牵连到了他关心所爱之人。

  冷静如斯的他,努力地思考着自己的处境,萦绕在心头这股熟悉的压力感,让他想明白了一些事情。

  按正常道理,头套男失手的消息,哪怕这些“精英人士”,也需要两三个小时的时间来做缓冲,重新拟定计划和人手。

  然而就像某个无知导演拍摄的电影,某个年轻写手渴望发生的大场面,杀手们提前赶到了,冒着大雨疾驰而来,气势汹汹地围着他叫嚣着。

易安之“真的是不给我一刻喘息的时间啊,能够预料到失败,因为我改写了头套男的[命运],能够轻易看穿他人命运的人,只有你了!贪婪!”易安之嗅了嗅鼻,像是闻到了空气中阴谋的味道。

作者嗷!可喜欢这种发文方式了,看我的名字就知道我是双子星罗的粉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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