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卷耳向杂志社递了辞呈,坐上了去伊斯坦布尔的飞机。
她发了一条微博,是她提着一箱行李的照片,配字是“new life”。
那场车祸并没有改变什么,楚云城和她都好好的,只是她失去了一半的记忆,她记忆中的楚云城停留在少年时她看见他怦然心动的那一刻,最后也只是怦然心动,所有的故事都停留在那一瞬间的心动。
她用两年时间走遍了年少时说要去的地方,只是她忘记了曾经有个少年答应和她一起走过这些地方。
她曾经寄过一张明信片给楚云城,在伊斯坦布尔的广场,她听到有流浪歌手弹着吉他用不熟练的中文唱着张悬的《喜欢》,她顺手写下那句“在所有人事已非的景色里,我最喜欢你”,踌躇了很久,还是寄给了楚云城,她想,算是圆了那一眼的悸动。
楚云城没来得及回复,就收到一张请柬,装帧精美,烫金的花边反射着刺眼的光。
婚礼在露天草坪上举办,楚云城穿着西装,面容平静,看不出是什么情绪。他看见她的女孩穿着一身洁白的纱裙远远地朝他走来,坦然地对他笑道:“你来了啊,”她白皙纤柔的手臂挽着另一个人的臂膀,笑容盈盈,“他叫孟倾,我们是在丹麦的广场认识的,当时他在喂一群鸽子,刚好被我拍到。”
孟倾礼貌地伸出手,清秀的脸上带着得体的笑,“久仰大名。”
楚云城回握了他的手,眼神却落在他身边的陆卷耳身上,她对上他的视线,落落大方地抿唇一笑。
“陆小姐,你是否愿意这个男子成为你的丈夫与他缔结婚约?无论疾病还是健康,或任何其他理由,都爱他,照顾他,尊重他,接纳他,永远对他忠贞不渝直至生命尽头?”
“我愿意。”
楚云城神色平静得一如往昔,他目不转睛地盯着陆卷耳,心头掠过密密麻麻的痛,那些隐秘的感情破茧而出,铺天盖地,瞬间将他淹没。
“那么,孟先生,你是否愿意这个女人成为你的妻子与她缔结婚约?无论疾病还是健康,或任何其他理由,都爱她,照顾她,尊重她,接纳她,永远对她忠贞不渝直至生命尽头?”
“我愿意。”楚云城嗓音低沉,心头的沉痛将多年的心事袒露,他爱她,从十七岁到二十七岁,十年如一日。
盛大的音乐声掩盖了他近乎叹息的低喃,台上的新人十指相扣,他的陆卷耳戴上了别人的钻戒。
楚云城设想过千万种后来,却从没想过有一天她会不再爱他
一旦放手,就回不来了
女孩子们都是公主,何必为了一个他弄的如此狼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