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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

偶练:魂穿范丞丞

/啊啊~~你是最喜欢最喜欢最喜欢最喜欢最喜欢的存在了~/

番外之病态的爱.

我叫王琳凯,你们可以叫我小鬼。

我有一个狗骨头你们知道吗?

是子异哥给我买的呢。

不过这都是上一世的事了。

对的呐,我重生了。

啧啧,果然改变了上一世的事不太好呢。

明明子异哥以前那么那么爱我的呢。

但是为了范丞丞那个小废物,他居然要牺牲我的狗骨头大人,真的太坏了。1

段评

哈哈哈

没关系的,我会让那个小废物付出代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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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重生了。

重生在出道后的一个星期。

我重生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找我亲爱的狗骨头。1

段评

先肝到这章

可是哪也找不到。

看到子异哥的那一刻我才想起来,我们这时候还没有那么要好。

要好到可以一直一直在一起。

对呐,就是你们理解那个在一起。

于是呢,我独自一人去了子异哥的家乡。

在那个天桥下找到了那个卖狗骨头的老人。

嗯……我打断了他的手。

这样他就做不了骨头玩具了呐。

我拿着我心爱的狗骨头回了宿舍。

真是讨厌呢。

我的小骨头怎么沾上血了呢。

真是不好的预兆。

我把他洗干净了。

找到了让我满心欢喜的子异哥的。

我把狗骨头塞进了他的嘴里。

看着他皱着清秀的眉头晦暗不明地看着我。

我忽然就笑了。

因为不管怎样。

至少他还在看着我。

不管是什么眼神我都接受。

可是啊,他拿下了那个小小的狗骨头,凑到我耳边笑着对我说,琳琳啊,怎么会有一股子血味呢。

我的心漏了一拍。

子异哥……不简单呐。

到后来我都没有懂子异哥那个举动,为什么要害我步入地狱呢。

他那个举动毁了我一生啊。

可是他还能笑得那么无辜。

把责任都推到陈立农身上。

真是丧尽天良啊。

不过这都是后话了,暂且掀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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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王琳凯。

也是一篇小说里的配角。

那篇小说叫《NPC:那个她》

在我死的那一刻,我才发现发现我只是一个配角啊。

为推动主角感情而活。

他们也是一样的。

都是可怜虫罢了。

可是经过我一个月的观察。

我好像穿越到了平行世界。

嗯……可算是没有那个讨人厌的女主。

我终于可以为自己而活了吗?

那个女孩叫苏温然。

其实挺好笑的,明明那么温柔的名字性格却……

算了算了,不讲这些烦心事了。

我其实对范丞丞那个小废物挺感兴趣的。

明明生的一副小废物样……好吧,长得还不赖。

但是我就是想叫什么他小废物。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大概是另一个时空的事了。

要怪只能怪你在另一个时空得罪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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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窝(作者)
酒窝(作者)

王琳凯小朋友的番外就到这了哦。

酒窝(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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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番外你们应该知道他是啥人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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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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