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宇走在大街上,神情有点复杂,他有多久没有感受到文明时代的“生机”了,就连马路上汽车排出的尾气都让他感到无比亲切。
此时的他丝毫没有发觉周围的人全都盯着他看,他正在专注的思考问题。
末日来临的时间是2015年6月7日,是一个挺“尴尬”的时候,冷吧,那肯定是不可能的,热吧,又貌似还不到最热的时候。
现在的当务之急是搞清楚时间是什么时候,是末日前还是末日后……如果是末日前,他还可以做点准备,如果超过了末日来临的时间,那是不是就代表末日不会来了……
好吧,凌宇表示,他心里一直存在着一丝幻想,期待末日不会来临,毕竟那是一个很残酷的时代。
没有人权,没有人性,没有道德,有的只有权利以及能力,你强,那你就是“王”,你弱,那你就活该被欺负,哪怕丢了命也是自找的。
那个时代,被称为“末法时代”。
凌宇只经历了短短的十年便丧生于丧尸口下,尽管如此,末日的残酷他也不想再一次尝试。
那仿佛是一个“噩梦”,梦醒了后,他反而不知所措。
站在人流涌动的大街上,凌宇有种无法适应的感觉,再次呼吸到新鲜空气,他觉得身体有点不舒服。
真是贱啊,凌宇想,在末日的时候怀念着“文明时代”的和平,没想到当真回到了和平时代时却不习惯了。
也许是因为过惯了提心吊胆、打打杀杀的日子,现在站在人群中精神就高度集中,凌宇都觉得自己患上“被害妄想症”了。
他随手拉住一个路人大叔,装成一个外地人,向对方打听这个地方是什么地方,还隐约打听现在是什么年份几月几日。
由于凌宇本身长得好,又面带笑容,很能打动这些大叔大婶的心,不费吹灰之力就打听到了他想知道的事情。
此地名为沈城,是华夏有名的旅游胜地,城市不大,但风景好。
现在是2015年6月1日,凌宇的心不由得沉了沉,偏偏是末日前几天,不管这一世末日会不会按时来,他都要做好准备。
————封城————
封城作为华夏国的首都,其繁荣程度与人流绝非其它城市能比,科学院以及军区总部均坐落于此地,犯罪几率远没有其他地方大。
此时,军区大院内,南慕枫穿着一身军绿色的军装,一脚跨进大门,挺直脊背,朝着里面走去。
军区大院内有几十幢房子,都是退休的军部干部们及他们的家属住的地方。
南慕枫径直走到一幢房子前,走了进去。
还没走到门口,从大开的大门里面飘出来一样东西,带着极强的“杀伤力”往南慕枫的方向飞。
南慕枫淡定的往旁边一闪,那样东西直直的掉在了地上,他看了眼地上的“尸体”,默默的移开了目光。
只见地上正“横七竖八”的躺着一只凉拖鞋的尸体,拖鞋中间有一丝裂缝,可见“偷袭之人”力气之大。
这时,从里面传出来一个中气十足的声音:“臭小子,你还知道回来……”
话音刚落,便走出来一个头发花白,精神气特好的一个老人。
此人正是已退休的老首长,名叫南国富,他的一生可谓传奇,打过大大小小的仗,很少落败。与夫人伉俪情深、恩爱有加,膝下只有一子,还是老来得子。
奈何南老首长的夫人没那个福气,生下儿子就难产而死,留下嗷嗷待哺的孩子就撒手人寰。
南老首长一个人把儿子拉扯大,看着儿子娶妻生子,本来可以安享晚年了。
谁知,老首长一生骁勇善战,他的儿子却是个“病秧子”,在南慕枫出生后第二年,老首长的儿子和儿媳妇被仇人绑架,随之撕票,尸骨无存。
南老首长白发人送黑发人,眼看着就撑不住了,但看着儿子儿媳留下的血脉,他还是打起精神,从此专心抚养南慕枫。
可以说,南慕枫打小就生活在军区大院里面,父母双亡的他渐渐养成了一副冷漠的性子,只有对养育他的祖父有一丝温情。
南慕枫看着眼前的老人,嘴唇动了动,终究是没开口说话。
老首长浑浊的双眼望着与儿子有五分像的孙子,不免就想到了儿子。
南慕枫抿了抿嘴:“祖父,您身子不好,还是进屋说吧”,说着他就扶着老首长进了屋。
老首长一坐下就对南慕枫说:“听说你被人暗算了,还受了伤,怎么回事?”
南慕枫一脸无所谓,语气淡然:“一些不入流的把戏罢了,我能处理。”
听闻这话,老首长便没说什么了,对于自己这个年纪轻轻就已经是上将的孙子,老首长还是很有信心的。
南慕枫:“祖父,我明天要去沈城一趟,您一个人要注意安全。”
老首长状似不耐的摆摆手:“我知道了”。
第二天一大早,南慕枫就上了接他的专机,踏上了去沈城的路。
沈城距离封城就跟“唐僧师徒西天取经”的路途差不多,特别遥远,飞机都要飞两天两夜才能到。
等南慕枫到了沈城机场时,已经是6月4日的晚上了。
夜,月亮高高挂起,周围的繁星一闪一闪的眨着眼睛。
城市的霓虹灯璀璨夺目,路灯下的行人三三两两。
沈城是个神奇的城市,分为两个街区,红灯区和绿灯区。
红灯区就是商贸大楼这种地方,绿灯区则是酒吧歌厅这种比较混乱的地方。
此时,凌宇就站在红灯区的一家店里,他手里拿着几颗晶莹剔透的珍珠,看着对面一脸惊讶的营业员,问:“你看,这几颗珍珠你们收不?”
没错,凌宇确实想把珍珠卖了,有点资金才好筹备物资。
他算过了,现在还没到末日,珍珠这类珍贵物品没贬值,照样很珍贵。
他还特意打听过,在沈城这个地方,珍珠特别受欢迎,一颗珍珠就可以卖一百万左右,由此可见有多珍贵。
而,凌宇手里有五颗珍珠,不出意外的话五百万应该没问题。
果然,营业员叫了老板出来,双方交涉了会,以五百万的价格成交。
其实凌宇的海蚌里有很多珍珠,他根本就不心疼卖掉的这几颗,对他而言,没有什么比筹集物资更重要,毕竟这可是在“末法时代”保命的事情。
凌宇达到了自己的目的,高高兴兴的走了出去,刚一出去就不小心撞到了一个人。
“啊……对不……”凌宇边道歉边抬起头,刚一抬头就愣住了,嘴里的道歉说了一半就卡壳了。
站在他面前的不正是他前几天在沙滩上“借”衣服穿的那个男人吗?
南慕枫深邃的眼睛直盯着面前的人看,对面人的相貌他不认识,但他身上的衣服他可熟悉得很,不就是他前几天“丢”的衣服吗?
南慕枫眼眸深处仿佛有一团火在燃烧。
好……好的很……
南慕枫的神情更加冷,他伸出一只手想去抓面前人的胳膊。
这还得了,凌宇的感官都有所提升,当即往旁边闪了一步。
他指着天空说:“看,飞碟”
南慕枫下意识的看向天空,什么都没有,他猛的看向自己面前,空无一人。
这下,南慕枫有史以来第一次有了自己的“小情绪”。
凌宇跑了很远很远,才松了一口气,他拍拍自己的胸脯,感觉“逃过了一劫”。
呼……好险。
他感觉得到对方并不好惹,至少真的打起来他肯定打不过,要不是对方没怎么把他放在眼里,他的感官又提升了,估计刚才他铁定逃不掉。
凌宇懊恼的看着自己身上的衣服,这几天刚顾着打听事情以及卖东西换钱了,身上的衣服一直没换,也难怪对方认出了他。
而且味也更重了,凌宇表示受不了了,他觉得还是先把衣服换了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