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马火野,天赋异禀的除魔者,十六岁接手宗教裁判所的所长之位,至今已两年,是宗教裁判所第二百六十五任所长,也是最年轻的一任
此时,我在她漂亮的眼睛里看到自己惨白的容颜和血色的双瞳……我掰断了戴着银戒的手指,那枚用来封印女王力量的银戒终于从我的手指上脱落下来
吴世勋(撒旦)休想从我身边逃开……
黑暗中,那一个阴沉的声音覆盖了一切
路晨曦【我不逃,我不逃,我就在宗教裁判所,吴世勋,你来啊!】
我低头,看着断指处很快生出一根新的手指来,抬起手,我轻轻按住胸膛,嘴角微微弯起一个弧度,有冰凉的液体从眼中滑落
路晨曦【白颜夕,别哭,你别哭,我们一起报仇,我们一起……我们,一起报仇……】
路晨曦【为小白,为灿烈,为所有死去的魔族报仇!】
这一刻,我成了一具真正的行尸走肉
Mark阿晨……
Mark轻轻喟叹,那喟叹声带着无尽的哀怮,他垂下眼帘,只是轻轻的闭上了眼睛,掩住了所有的哀凄与温柔,再睁开眼睛时,便已经是一个全然陌生的人
那眼神,冰凉彻骨,不看他,我侧头,笑眯眯地一手捏上巫马火野红润的脸颊
路晨曦巫马……火野?
她涨红了脸,愤愤的瞪我
路晨曦你少嚣张!
Mark放开她
Mark说,我看向Mark,人生真是无常呢,他匆匆赶来想要救的人本来是我吧,而现在等待他拯救的却是另一个人,我微微笑了起来
数十名白袍老者无声无息地出现,将我围在中间
巫马火野长老!
巫马火野咬牙
巫马火野除去这妖魔!她是莉莉丝的转生!
我笑盈盈地捂住巫马火野的嘴巴,任她愤怒地瞪圆黑白分明的漂亮眼睛,“唔唔”地想甩开我的手,我看向那些白袍的老者,他们如幽灵一般穿着白色的斗篷,只能看到白袍下宛如枯枝一般的手,这群老家伙可不好对付
众长老没有理会巫马火野的命令,却是一致看向Mark,Mark垂下眼帘,不语,见得到默许,白袍的老者们肃然将团团我围住,扬起手中的权杖,击向地面,发出杂乱无章的声音
路晨曦【真难听】
无数的白光交织成一张密密的网,猛地将我缚住,我动弹不得,我微笑着束手就擒,在众长老的亲自押送下,我被关进了宗教裁判所的地下牢房里等候审判,坐在黑洞洞的牢房里,我把玩着连着手指被摘下的银戒,看着新生的右手食指,微微勾起唇角
吴世勋(撒旦)别白费力气,莉莉丝,我能够感知到你黑暗的力量,天界、人界、魔界,无论你在哪里,我都能找到你
路晨曦【无论我在哪里,你都能找到我吗?】
路晨曦【那么……来吧,吴世勋,来宗教裁判所】
路晨曦【把这里……夷为平地,就像你在魔界所做的那样】
路晨曦呵呵……
黑暗里,我轻轻笑开,笑出一脸的冰凉泪水,然而,作英雄总是要付出代价的,若干天后,我有气无力地坐在黑洞洞的牢房里,饿得奄奄一息,这变态的牢房是特制的,无法瞬间移动,就算我真的长了翅膀,也不见得能够飞出去
路晨曦吴世勋的效率实在不敢恭维,那个家伙说大话了吧,什么能够感知我的黑暗力量,什么我无论在哪里,他都可以找到我,那个家伙一定吹牛了!
毫无形象地倚在坚固冰冷的特制牢房墙壁上,我腹诽
事实教育我们,说谎的后果是严重的,如果不是因为那个家伙当初信誓旦旦的吹牛,我又怎么会把自己弄到这步田地,傻兮兮地在等着他找上门来闹事?
路晨曦宗教裁判所的办事效率也差得离谱,不是要审判吗?一连几天都没动静,好像压根儿忘了我这号人物了,我怎么说也是魔界女王,莉莉丝的转生吧,也算不大不小一个BOSS级的人物吧,存在感怎么会如此渺小啊……
路晨曦最最最重要的是,我要告他们虐囚,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的慌,虽然我是吸血鬼,可是也不能因为我是吸血鬼就歧视我啊,吸血鬼也要吃东西的
若干年后,万一后代子孙问起来,他们伟大的女王陛下是怎么死的?总不能说是饿死的吧,死有轻于鸿毛重于泰山,就这么饿死岂不是太憋屈了……
而且……饿死是天底下最不人道的死法!
“唧……”正在饿得头晕眼花的时候,我忽然看到黑暗中有什么东西窜到我的脚边
路晨曦老鼠?
我吞了吞口水,眼放绿光,直扑上去,捉住它!“唧唧……”它似乎被我绿幽幽的眼神给吓到了,拼了命的挣扎
大概这个小东西挣扎得太厉害了,把我仅存的一点理智拉了回来,放弃下口咬的念头,我略略思考了一下,开始疑惑,
路晨曦不对啊,这种连一个苍蝇都飞不进来的特制牢房里,怎么可能有一只老鼠?
黑暗里,我看到一双冰冷的眼睛,十分熟悉,我渐渐看清了这个小家伙全身雪白,哪只老鼠有这么漂亮
路晨曦小白?
我瞪大眼睛,不敢置信地低呼,竟然是我在魔界捡到,后来莫名其妙失踪的宠物小白,那只浑身雪白的小毛球!
见我认出了它,小毛“咕唧”了一声,便扑进我怀里
路晨曦小白,你怎么进来的?你怎么找到我的?上次你为什么突然跑掉?
大概太久没有人跟我说话了,我忘了小白没有说话功能,抱着他连珠炮似的发问,它在我怀里磨蹭着撒娇,乖得很
嗅了嗅,我闻到空气里有淡淡的血腥味,把它揪出来一看,果然,小小的爪子上鲜血淋漓
路晨曦怎么弄的?
目不转睛地盯着那伤口,我不住的咽口水,乌溜溜的眼睛看着我,小白伸出受伤的爪子,看着我
路晨曦呃……你要请客吗?
我舔了舔唇,继续咽口水,它居然点了点毛茸茸的脑袋
我坏笑着拉起它的小爪子,仔仔细细舔了一遍
路晨曦不能浪费粮食啊……
小毛球微微弓起小小的身子,居然全身粉红,喜欢害羞的小毛球……
我依依不舍地伸手,覆在那伤口上,慢慢抚过,当然不能真的拿它来填肚子,这么小的个头,只怕我还没饱,它倒一命呜呼了
抚过它的伤口,我的指尖缓缓凝聚了金色的光茫,掩住那伤痕,等那一道柔和的金色光茫消失的时候,它雪白的爪子已经完好如初,不见一丝伤痕
路晨曦怎么弄伤的?是为了进来找我弄的吗?
我摸了摸它毛茸茸的脑袋,轻问,小毛球蹭进我怀里,我抱着它,才感觉一丝暖意
在我以为自己会被众人遗忘,从而饿死在宗教裁判所的大牢里时,无良的作者终于意识到没有主角这部小说是进行不下去的
很庆幸我不是配角,我是主角,主角是打不死的小强,不到文章结束是绝对不会OVER的,这点可以绝对放心
所以,萨麦尔那个低效率的魔王为了他老婆莉莉丝,冲冠一怒为红颜,在踏平魔界之后,杀入了宗教裁判所,我,终于重见天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