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嘟嘟嘟……”
“喂,信哥,今天冬至,晚上回家吃饺子啊,我给你包你最爱吃的三鲜馅。”
“今天晚上我加班,不回去吃了,你也别包了,我让助理给你送点去。好了,挂了。”
“信哥,我……”
“嘟嘟嘟……”
李白呆呆的看着手机屏幕,过了好一会儿才把手机收进口袋。
望着医院门外的漫天大雪,扯了扯嘴角,踏进风雪中,顺手将手中刚刚出来的化验单撕的粉碎,让碎片随着天空中的雪花一起飞舞。
韩信出轨了,李白早就知道。
老板再忙,也不可能连回家吃个饭的时间都没有。
韩信真当他傻呢。
今天是韩信没有回家的第56天,也是最长的一次。李白轻嘲了一下,自己记得还真清楚。
真冷,李白把脖子上的围巾又紧了紧,快步上前,把助理小宋手中的饭盒接了过来,泛紫的薄唇朝小宋笑了笑:“以后就别替信哥做这种活了,一天天的,做助理也不容易。”小宋腼腆的笑了笑,没说话。李白向家门口走去,朝小宋挥了挥手,示意他快回去。
小宋看着风雪中那个单薄的好像一吹就散的背影,张了张嘴,最后什么也没说。
屋子里很冷,是那种没有人气的冷。李白把自己蜷在沙发的角落,像一只被人丢弃的小狐狸。
狐狸这种动物很聪明啊也很傻,从来不轻易相信别人,要信那就是一辈子啊。
全身都在疼,疼的李白都快麻木了,鲜红的血滴答在了自己的纯白色的高领毛衣上,红的刺眼。李白栗色的眸子里什么都没有,空荡荡的,让人心惊。
一大把花花绿绿的药就着冰水吃下,已是半饱,李白摸了摸微微发凉的饭盒,拿起一次性筷子,胡乱的塞了几个饺子后,又沉沉睡去。
又做梦了,原来人马上走到尽头的时候总喜欢回忆从前的事。
十四年前,那个夏天。一个红毛,脸庞微红的将自己拦在了教室,送了一本自己最爱的作者的诗集,希望自己能喜欢,顺便喜欢喜欢他。
十二年前,自己宣布出柜时,那个红毛把自己抱在怀里,替自己挡下了家长的愤怒。
十一年前,那个红毛给他和自己用最便宜的料子亲手做了个戒指,磨的满手是水泡,把他心疼坏了。
十年前,是自己放弃高考跟那个红毛去创业的第一年,在酒场上喝到胃出血,还被一个合作商调戏了,那个红毛不仅把生意砸了,还把人家的膀子卸了一个,差点进去。
八年前,z市爆发了一场瘟疫,那个红毛不顾医生的阻拦,偷偷溜到隔离区来看他。
七年前,也是冬至。两人穷的有上顿没下顿,他只弄了二十个饺子,三鲜馅的,从厨房端出来时,在零上几度的屋子里飘着香气和热气。他跟那个红毛说,他吃过了。二十个饺子,那个红毛边吃边哭。他把那个红毛抱在怀里,笑着笑着也哭了。
那天,那个红毛说,此生一个李太白。说者无意,听者有心。他信了。
六年前,那个红毛终于成功了,成了所有人眼中的成功者。那个红毛再也不用让他出去受苦受累了,他一个大男人,便在家里做起了主妇该做的活。不过,他不后悔。因为他爱他。
五年前,那个红毛每天晚上回来,身上总会有香水味,衬衫上还有口红印。可他只是装做看不到,因为他不想和一个妒妇一样,太难看。
三年前,那个红毛把自己亲手做的戒指弄丢了。
两年前,那个红毛晚上回来又喝醉了,叫着别人的名字上他。
“信哥……”
算了,留也留不住,放手吧。
走的那天,李白从衣柜最底下拿出了一件旧风衣,这是他最喜欢的一件衣服,是韩信给他买的第一件衣服。虽然这种风雪天,穿羽绒服都不暖和,可他还是想穿。这是他最后的回忆了。
“嘟嘟嘟……”
“信哥,今天晚上回家吃饭的话,菜和饭都在锅里温着呢,到家就可以吃了。还有,你最喜欢的那件白色西装我已经挂在衣柜的第三个柜子里了。还有,以后少喝点酒,别玩太晚,没有人再等你了。”
“没怎么,就是想你了。哎,对了,信哥,咱们分手吧。”
红色的血在白色的雪地上蔓延开来,美的惊心动魄。
李白用尽力气将电话挂掉,这是他第一次挂韩信电话,也是最后一次了。
他听见了好多好多的声音,救护车的声音,路人受惊的声音,和自己身体里骨头断裂的声音……
李白将眼睛轻轻闭上,手终是无力的垂下。
喂,韩信,你知道吗,我李白这辈子最大的幸运是遇到你,最大的不幸是爱上你。我们下辈子不要再见了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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懒得更文的语曦下期预告:韩信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