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百八十章
闫浩司马光彩像 宋真宗天禧三年(1019年)十月十八日,司马光出生于光州光山,此时其父司马池任光山县令,所以给他起名光;六岁时,司马池就教司马光读书,七岁时,不仅能背诵《左氏春秋》,还能讲明白书的要意;并且做出了“砸缸救友”这一件震动京洛的事。 天圣九年(1031年),司马光随父亲司马池从东京出发,一路经洛阳、潼关、宝鸡,过秦岭,前往四川广元,出任利州转运使,在栈道上遇着巨蟒,他沉着冷静地手持利剑,扎进巨蟒的尾巴上,使巨蟒疼痛得一震,滚下了深不可测的栈道下边。 司马光的博学来自多方面,一方面他好学强识,另一方面他的父亲也着意培养。他既诚实聪明,又十分懂事,深得父亲喜爱。同时,每逢出游或和同僚密友交谈,司马池总好把他带在身边。耳濡目染,使司马光不论在知识方面,还是见识方面,都“凛然如成人”。好多当时的大臣、名士,都很赏识司马光。尚书张存主动提出将女儿许配给司马光。担任过副宰相的庞籍在司马池死后,把司马光当成自己儿子一样培养、教育。司马池辗转河南、陕西、四川各地为官,始终把司马光带在身边。所以,司马光在十五岁以前就跟随父亲走过好多地方,在这些地方访古探奇,赋诗题壁,领略风土人情,极大地丰富了司马光的社会知识。 步入官场 宝元元年(1038年),司马光二十岁,他参加了会试,一举高中进士甲科,从此步入仕林,初任华州(今陕西华县)判官。此时司马池正任同州(今陕西大荔)知州,两地相距较近,司马光经常前往探望父母。在同州他结识了同科进士石昌言,石早有才名,在同州当推官,虽比司马光大二十多岁,但两人很谈得来,经常在一起交流学问,谈古访今,成为忘年之交。同年,他和张存的女儿结婚。 宝元二年(1039年),因父亲调往杭州任职,司马光辞掉华州判官,改任苏州判官。正当他怀着远大的抱负,在仕途上步步上进时,他的母亲病逝了。按照封建礼教,他必须辞官回家服丧三年。在此期间,北方党项族人元昊称帝,建立了西夏国,西夏为了摆脱对宋朝的臣属地位,同宋朝发生了战争,宋朝连连失败。宋仁宗为了加强军事防御力量,要求两浙添置弓手,增设指挥使等官职。司马父子认为这样做,并没有什么好处。于是由司马光代父草拟《论两浙不宜添置弓手状》,从各方面阐述添置弓手增设武官。 庆历元年(1041年)十二月,司马池病死在晋州,司马光和兄长司马旦扶着父亲的灵柩回到了故乡夏县。双亲的相继去世,使司马光悲痛万分,他叹息“平生念此心先乱”。但他在居丧期间,把悲哀化作发奋读书作文的动力,以排遣无尽的悲伤和寂寞。在此期间,他读了大量的书,写了许多有价值的文章,如《十哲论》《四豪论》《贾生论》,对一些古人古事,根据自己的见解和感受,提出见解。在居丧三年的时间里,他了解了许多下层社会生活的情况。 庆历四年(1044年),二十六岁的司马光服丧结束,签书武成军判官,不久又改宣德郎、将作监主簿,权知丰城县事。在短短的时间里,就取得“政声赫然,民称之”的政绩。 庆历六年(1046年),司马光接到诏旨。调他担任大理评事、国子直讲。赴京之日,僚友们空府出动,置酒为他饯行。司马光为大家的热情所感动,即席赋诗:“不辞烂醉樽前倒,明日此欢重得无?追随不忍轻言别,回首城楼没晚烟!”这时司马光意气风发,虽然宦海茫茫,风云莫测,但仍怀着激动的心情来到京都。 庆历七年(1047年),司马光二十九岁,贝州农民王则起义,攻占贝州城,号称“东平郡王”。这时司马光父亲好友庞籍在朝为枢密副使,掌管全国军事要务。司马光写了《上庞枢密论贝州事宜书》,为尽快平息起义给庞籍献计献策。具体建议“以计破”,威胁利诱并用,进行分化瓦解,只诛“首恶”,余皆不问。实际上起义军只坚持66天,首领王则被杀,其余尽皆焚死。 皇祐元年(1049年),庞籍升任枢密使,举荐司马光任馆阁校勘,但没有得到皇帝的许可。皇祐三年(1051年),司马光三十三岁,由宰相庞籍推荐任馆阁校勘,同知太常礼院。他在任职期间对《古文孝经》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并撰写了《古文孝经指解》一文。皇祐五年(1053年),司马光任殿中丞,除史馆检讨,修日历,改集贤校理,专任史官。从此,司马光开始了对历史的研究。正在司马光潜心研究历史时,庞籍被罢宰相职,降为户部侍郎,出任郓州(今山东郓城境内)知州。庞籍举荐司马光为郓州典学。 治理地方 至和元年(1054年),司马光离开志趣相投的王安石、石杨休、包拯等人,去往郓州。不久,提任为通判,负责考察全州官吏。 司马光山西夏县坐姿石刻像 至和二年(1055年),因庞籍出知并州,为河东路经略安抚使,司马光改任并州通判。 嘉祐元年(1056年),他连写三封《请建储副或进用宗室》(第一、二、三状),建议仁宗皇帝立储君,而前后三状没有结果以后,又托范镇在奏事时代为转达,请仁宗有个明确答复。但这一切均未说服仁宗,司马光选择了沉默。 司马光随庞籍在河东路任职期间,宋朝和西夏处于休战时期,但他并没有放松警惕,而是深入民间听取当地人意见。并州乡贡进士刘邕对边事很有研究,写成《边议》10卷,议论很有见地,司马光便予以推荐。 司马光认为绝市和修建堡垒的办法有利于保护边界地区安宁,于是一面禁绝边民和西夏互市,一面决定修堡。正在这时,带兵将军郭恩,乘酒出击西夏,结果大败而归,自己不得已而自杀。朝廷御史审理此案,庞籍一人承担了责任,事后庞籍被解除了节度使之职,贬谪知青州事,司马光向皇帝连奏三状奏明庞籍是听了他的意见才决定修堡的,说明庞籍完全是出于“欲为国家保固疆圉”的本心,“发于忠赤,不顾身谋”,因为“过听臣言,以至于此”,应当“独臣罪,以至典刑”。而庞籍得知司马光要为自己辩解时,就又上奏章,引咎自归,请求免除司马光之罪,使司马光没有受到任何责罚。 庞籍和司马光以忘年之交,互相支持、爱护,难能可贵。庞籍死后,司马光不忘庞籍对他的大恩,待其家人如自己的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