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本小说网 > 明星同人小说 > 李汶翰——我的青春有你,你的年少有我
本书标签: 明星同人  明星同人  李汶翰   

第十章

李汶翰——我的青春有你,你的年少有我

游戏结束时间也很晚了,李汶翰屁颠屁颠的跟着临兮离开,小心翼翼的看着女孩的侧颜。

李汶翰那个……珊珊……我……

临兮刚才狼人杀的时候,不是挺厉害的嘛!这会怎么结巴了?

女孩靠在门上好笑的看着这个想解释又不知从何说起的男孩,兴致勃勃的等着他的后话,其实一号宿舍和女孩的宿舍距离很近,只是知道女孩明天要走,所以都很识趣的各自回宿舍,不去打扰二人。

李汶翰那不是游戏吗?我知道我家珊珊不会放在心上的!

临兮那可说不定,因为游戏你就六亲不认了,是吧?我今天还就那么小心眼了,你说怎么办吧!

李汶翰媳妇儿,我错了!以后你说一我绝不说二!你说往东我绝不往西!好不好!原谅我呗!

看着像柴犬一般可怜的小眼神,临兮差点没忍住笑意,淡淡的应了一声。

临兮哦,我知道了。

说完转身开门,将李汶翰挡在门外。

李汶翰珊珊?干嘛?

被临兮的举动弄得满头雾水,也不知道这丫头到底在想些什么,下意识挡住了快要关上的房门。

临兮我说我知道了呀!

看着李汶翰眼睛里的疑惑和茫然,临兮是再也忍不住笑意,又重新将门打开。

临兮傻子,我逗你的,我哪有那么小气,你啊……乖乖的回去休息吧。

李汶翰今天让我留下来好不好?我保证不闹你!

临兮不行,你老是留在我这里,传出去对你影响不好,快回去吧!明晚我就回来了!

好容易才哄了李汶翰回去,这些日子他对自己毫不掩饰的感情,于自己而言既高兴又忍不住担忧,过去两人没有名气,公开了关系,大致也没人会关心,如今他在青春有你,若两人的关系引来粉丝的不满,对他而言无疑是灭顶之灾,这个机会是他犹豫好久才做的决定,同时这个机会对于他而言是非常重要的,为了舞台他付出了太多,而自己会成为他重回舞台的的阻碍吗?临兮想到这里,也同样了解李汶翰,这些利弊李汶翰必然是想过的,他原本就是这样的人,看似云淡风轻却会将一切事情想得透彻。

一夜浅眠,腰上的疼痛时隐时现,被叶子的电话惊醒,脑子里还是迷迷糊糊的就被送上飞机,直等到抵达长沙时才清醒过来。

工作人员将临兮引入保姆车上,只见经纪人已经等在车上,临兮对此也有些诧异,不过晓彤姐提前过来似乎也在情理之中。

临兮叶子帮我订今晚的飞机,我要回大厂。

经纪人:林晓彤那么急?明天上午走吧!

叶子临兮怕是舍不得李汶翰吧!这真的是归心似箭了!

经纪人:林晓彤汶翰?你们……

临兮我们复合了,最近一直在忙,所以就没跟你说。

经纪人:林晓彤我猜到了,你啊……这辈子怕是逃不出李汶翰的五指山了吧。

临兮工作室那边的事处理好了吗?

经纪人:林晓彤差不多了,你腰上的伤要不要陪你去看看?

临兮那后续的事就交给其他的工作人员吧,这次你怀上也不容易,如今月份也大了,就回去休假吧,其他的交给叶子对接就成……我的伤都是老毛病,去了医院也没用,就不去了。

经纪人:林晓彤既然你这么说了,那回头我跟叶子交代清楚,就休假去了!你们俩最好别来吵我啊!

晓彤姐对于临兮而言,不只是经纪人,更像是姐姐,无论她做过些什么决定,都是为了自己,所以一直以来临兮对晓彤姐的话也算是言听计从。

一天的日子过得很快,彩排、演出、颁奖没有一点意外,抱着最佳女主角的奖杯,心里却五味陈杂,没有人的成功是轻而易举的,为了这个奖杯自己所付出的有多少人在乎,又有多少人知道。

接下来的几天对于临兮来说必然也不会轻松,虽然嘴上说着腰伤不严重,但实际情况自己也知道,只是面对这些关心自己的人,临兮也不愿意让他们担心。

送走晓彤姐,自己和叶子也坐上了回廊坊的飞机,飞机降落节目组也派车来接,经过一天的奔波,要说不累是不可能的,但看到宿舍楼前靠着柱子的男孩,好像所有的疲惫都一扫而空。

临兮这么晚了,你怎么还不休息?

李汶翰这么晚了,你怎么还要往回赶?

几乎是同时两人问出了心中的疑问,其实说道是疑问,心里却很清楚答案。

临兮我答应过你,今天会回来陪你。

李汶翰听工作人员说今晚你回来,我想在这里等你。

临兮这么冷的天,你本来就支气管炎没好,再感冒了怎么办?快回去吧。

拉着男孩回宿舍,一天的离别对两人来说都有说不出的牵挂和想念,临兮拿出准备好的热水袋充好电并塞进他怀里。

这个举动,对于李汶翰而言多少有些多此一举,虽然李汶翰在外面吹了很久的寒风,但他手心的温度依旧,看着自家小姑娘的关心,知道她因为自己的一句话而连夜赶回来,不可否认心里除了心疼,而更多的却是感动和甜蜜,这是被人在乎、重视的感觉,所以这个冬天就算再冷,心也是暖的。

这一夜临兮没有撵他走,因为她知道男孩在寒风里等了自己很久,看着男孩眼睛里耀眼的星光,临兮说不出拒绝的话语。

——————————

临兮接下来要虐了,大家准备好纸巾了吗?

上一章 第九章 李汶翰——我的青春有你,你的年少有我最新章节 下一章 第十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