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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9 时间是把杀猪刀

天下虱王

比起吴皓白的几乎精神错乱,宋先洛依旧沉着冷静,他只轻描淡写地扔下那句话就带着我离开了。

  从别墅出来,园区门口,一辆出租车在等着我们。

  一上车我就立马闭上眼睛又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

  甚至连宋先洛是坐在我旁边还是坐的副驾驶都没看清楚,只知道身旁一直有人在照顾着我。

  我直觉那人应该就是宋先洛,所以对他的关照享受得心安理得,丝毫没觉得有什么不妥,谁让他自己说喜欢我的。

  但当我再次被耳瓜子呼醒过来,眼前出现的人却是笑憨了的刘老头,宋先洛坐的副驾驶。

  看看时间,差十七分钟十二点。

  我捶捶自己千斤重的脑袋,很不情愿地蜗牛一样地在他们之后缓缓下了车。

  然而,脚刚一沾地,我就一阵腿软,饶是那般宽广坚硬的土地,也承载不住我软趴趴走不动道随时都会摔倒的身体。

  我以为,见我这般虚弱,宋先洛会十分关切担忧地将我背上楼去。

  谁曾想,下午还跟我说喜欢我的那个人,不仅没打算背我扶我,甚至拧着眉毛没好气地走到我背后用力给我来了两脚。

  还别说,他这一踹真挺管用的。

  顿时之间,原本有气无力感觉要死不活的我,立马变得神清气爽,吃嘛嘛香了,绝对一口气爬十楼都不带喘气的那种。

  但对比一下之前的待遇,我的心里还是忍不住感慨。

邓米枫哦豁~枉朕戎马二十余载,在位居然不到一个时辰,就被奸人拉着下了台!这难道就是典型的活不过二十分钟系列吗?为何安逸的时光总是特别短暂,我都还没开始享受呢,就被硬生生打回了原形!估计没有人比我更悲剧了吧!

我生无可恋地越过刘老头渐秃的头顶望了宋先洛一眼,他虽然也在看我,但明显的心不在焉。

  不清楚他在想什么,我也懒得去问,只装作毫不在意地独自一人先他们几十步进了酒店。

  那二人还站在下车的地方在说着什么。

  但走着走着,我又犹豫着停了下来。

邓米枫我是不是应该等他们一起上去比较好?!毕竟他们跑了那么远,就为了接我把我带回来,不说声谢谢就自己先走好像很不礼貌……而且,从胡明岳的别墅出来,宋先洛脸上的神情就一直怪怪的,虽然我中途一直没看他,但他给我的感觉就是整个人陷进了什么不好的回忆当中,情绪明显有点……

但我下不了决心。

  一来觉得特地返回去等他们超级难为情,二来是因为,平日里独来独往习惯了,不太会跟人好好相处、表达自己的情感了,所以我一直在回不回去、等与不等之间纠结徘徊。

  然而在我磨磨唧唧做好决定之前,就已经有人代替我,做了我想做我该做我能做的事情。

  只见得,那个被宋先洛从吴皓白的餐桌上带回来小男孩儿,目光如炬、步伐坚定地越过我,然后一步一步走到了宋先洛的跟前。

  他并不吱声,依旧面无表情、稍有木讷地轻轻拉起宋先洛的衣袖,牵着还在出神的那人就往酒店门口走来。

  意识到正被小孩儿牵着,宋先洛才终于没再发呆。

  他边走边一脸慈爱地望着低了他接近一个半头的小孩儿的侧脸。

  我就纳闷儿了,明明今天才认识的两个人好吧,怎么好像已经做了十几年的父子那般,给人一种任何别的人都不可能融入到他们之间去的感觉呢,要不要这么浮夸啊?!

  我一边吐槽,一边横了宋先洛一眼。

  但此时的宋先洛,完全目不斜视,没看到我一般,径直从我身边走了过去。

  他的眼里现在只有那个小孩儿,仿佛我才是那个毫不相干的陌生人。

  不知道为什么,看到感情貌似一下子变得非常好的他们,我有一种跟他们处在不同世界的感觉,心里莫名有些烦躁。

  我于是不再跟着他们向电梯口走,而是默默转身出了酒店。

  出来之后,我只漫无目的地在大街上闲逛游荡,四处走走停停看看。

  最后,找到一根不知道是被雷电劈倒的,还是本身在修建的时候就故意被安成倾斜状态的电线杆。

  靠着那根杆子,我失神落寞地望着零星闪着几颗星星的夜空。

  每当这样的时候,我就会有一种自己被全世界抛弃掉了的悲壮感,同时也会开始怀念过去的时光。

  一时间,眼前浮现出了很多人笑靥如花的脸庞,以及很多曾让我感动快乐的往事,一切都是那般可爱亲切又怀念难忘。

  在我的脑海里,时光仿佛开始倒流,老妈的头发渐渐乌黑茂密,脸上的肌肤也渐渐光滑细腻;邓小米则逐渐变得越发瘦小单薄、奶声奶气;周天鉴也恢复到了青涩俊秀、充满朝气活力的模样……

  还有我自己,也变成了一个虽然只有几岁,但心智健全、单纯善良、勇敢果断的小男孩。

  然后,我又见到了那个时常对我颐指气使任性无理的小女孩。

  虽然我跟她相处不过短短一年,她就再次跟随父母搬到了别的城市,而且之后便再没了消息,但那一年的时间里,每天我放学以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她家楼下等着她守着她,并将自己好不容易攒下来的零花钱买了棒棒糖送她。

  即便每次她都佯装生气地告诉我,她不喜欢吃糖,吃甜;还命令我,让我以后都不准再给她买;但每次送给她之后,她都会小心翼翼地将糖果在背包里放好,然后笑得一脸幸福地拉着我的手跟我去找别的小伙伴玩泥巴过家家、围着停在路边的汽车躲猫猫……

  那是我刚上小学四年级时发生的事情。

  小女孩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搬到我们附近的一年时间里,一直没有去上学。

  她没有朋友没有同学,经常都一个人在公园的吊椅上发呆,一坐就是大半个小时。

  有好几次,我从她身边路过的时候,都会趁她不注意,躲在旁边的滑梯下面偷偷地观望她守着她,直到有人来把她接走。

  也是从来接她的人口中,我才知道了她的小名——潇潇。

  后来,因为偷看她的次数多了,她也就发现了我的存在。

  那之后,当我再次偷看的时候,她就直接走到我面前,双手叉腰俯视猫在滑梯下面的我,然后一脸得意地质问我,是不是喜欢她。

  当时年幼无知,也因为初生牛犊不怕虎,我居然直接肯定地点了点头,还很诚恳地跟她说“你好可爱!我喜欢你!我要嫁给你!”

  潇潇一副我就知道的模样,得意地朝我勾了勾手指,然后我就屁颠屁颠跟了过去。

  从那以后,我就成了她的专属跟屁虫。

  她荡秋千的影子里有我,去小河边抓螃蟹记忆的里有我,在竹林堆生火烧贝壳被农民伯伯骂的回忆中也有我……

  可是,差不多一年之后,当我如往常一样去她家楼下等她,却左等右等不见人的时候,才听说,她们一家已经搬走了。

  去了哪里,没人知道。

  这么多年过去了,我偶尔还是会再想起她。

  当然,并没有还喜欢着她,毕竟这么多年过去了,我连她长什么样子都忘得一干二净了。

  只依稀记得,生命中,曾经有过这样一个我非常喜欢想嫁的人。

  或许,再过几年,会连这个人的存在也完全淡忘吧。

  时间,可以是最长情暖心的告白,但也可以是最冷酷无情的杀猪刀。

  想到这点,我略感惆怅。

  不自觉仰天长叹了一回,然后又跟没事人一样开始继续闲荡。

  大概在外面晃了半个多小时,我才终于动身回酒店。

  凌晨的街道几乎已经见不到任何行人,连奔驰的汽车都只是偶尔才飞过一两辆,我依旧漫不经心,一会儿望望天,一会儿望望地,最后目光落在了酒店门口的值夜的保安身上。

  曾几何时,我也曾应聘过保安这样的职位,但因为薪资不够理想,而且工作的内容太过简单无聊,所以拒绝了就职的邀请。而今看到他们,联想到自己,说到底也不过普普通通一介刁民,我到底哪里来的自信,哪里来的资格,跟宋先洛他们那种上层人士张扬个性耍大牌的!

邓米枫或许我应该好好地反省一下自己!从里到外,从头到脚!

正当我沉浸在对自己的省思当中,从保安们的身边路过的时候,其中一人伸手拦住了我。

保安不好意思先生,现在已经过了酒店的门禁时间,房客出入都需要出示房卡!

邓米枫额,还有这种规定?

保安是的先生,为了所有房客的安全,还请配合一下我们的工作!

邓米枫哦。

我表示理解地点了点头,然后便在衣服口袋里摸索。

  但摸了半天什么都没摸到,我才想起来,之前为了参加吴皓白的宴会,重新换了衣服,也就是身上这套宋先洛新给准备的西装。

  而房卡之类的东西都在之前那套衣服里边,忘了拿出来。

  我恍然大悟地拍了拍自己的额头,心想,这特么就尴尬了啊!难不成今天晚上我得露宿街头吗?

邓米枫不会的不会的,哪里至于那么凄惨啊!我上面可是有人的!

于是我跟保安解释说,我是跟宋先洛一起的,如果不信,他们可以联系前台确认身份。

  听到宋先洛的名字,饶是这样小小的保安也知道,那个人惹不起!

  但我,邓米枫,毕竟只是个无名小卒,从他们的角度来看,难保我不是打着大佬的名字招摇撞骗的无赖,所以为了保险起见,他们还是联系前台确认了身份。

  确认好之后,他们连声道歉毕恭毕敬地把我这样的小虱子请进了酒店。

  我又借光享受了一把高人一等的待遇。

  但悲剧的是,我仍旧没有房卡开自己房间的门。

邓米枫搞了半天,还是得联系宋先洛啊!

意识到这点,我虽然不情不愿,但终归还是给宋先洛发了条信息,求他大发慈悲收留我一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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