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never make exceptions. An exception disproves the rule.
我从不假设例外,例外会打破调查的原则。
-------------------------福尔摩斯
这就是一起简单的用刀捅死人的案例,尸体检验可能并不能发现太多的线索和证据,只能做一些固定死亡原因、死亡时间、致伤物、致伤方式的鉴定。死者的胃内还有残存的玉米粒,食物还没有进入十二指肠,我们推断死者是在最后一次进餐后两小时之内死亡的。 除此之外,我们依照惯例,对死者的衣物进行了检验和拍照固定。死者的外套背部沾着大量的灰尘。值得注意的是,死者的外衣外裤口袋内侧都有擦拭状血迹。
鹿晓【笑】你说死者的衣裤口袋内侧的血迹是怎么形成的?
王俊凯【信手沾来】有两种可能,一种是死者受伤后,用黏附有血迹的手掏了自己的口袋;第二种是凶手杀完人后,用黏附有血迹的手掏了死者的口袋。一般第一种只会在个别口袋里出现,而第二种通常在每个口袋里都出现血迹。本案中,死者上衣三个口袋,裤子两个口袋都有血迹,所以我倾向是第二种,凶手掏的。
鹿晓那就好办了。有掏口袋的动作,更加说明了凶手是为了钱杀人的。这和凶手拿走死者的戒指和耳环高度符合。我们法医说尸体能说话,现在尸体的衣服也会说话,它告诉我们,这是一起侵财杀人案件。
尸检结束后,我们看天色仍亮,便马不停蹄赶往专案组会议室。
吴磊死者的丈夫已经可以排除嫌疑,他没有作案时间。
易烊千玺嗯。死者的首饰是被凶手拿走的,尸体上都有反映。还有,死者所有外衣口袋里,都有擦拭状血迹,这是凶手在杀人后掏口袋留下的,综合这些情况,我们可以断定凶手是为了侵财才杀人的。
樱雪婷另外,据调查,李怡莲最后一次出现是在五天前,周五的晚饭,他们单位几个人在谈事情一起吃了饭,晚上八点左右离开。从那天晚上后,李怡莲就失踪了,周一没有上班,电话也打不通。因为她是闲职,上起班来属于那种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所以单位的人以为她去云泰市找老公去了,也都没有在意。
王源一起吃饭?死者的胃内容物不像是聚餐的食物啊,仅仅只有玉米粒,难道她不是周五晚饭后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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