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
他被丢下凡间,还是一条狗,一条十多岁的老狗。
没有主人的狗,就像一只断了线的风筝。他日日游荡在街头,像是孤魂野鬼。他捡着路边的脏馒头填饱肚子,跑到杀猪的屠夫的砧板上偷肉吃,被那个屠夫砍了一刀,伤到了一只腿,一瘸一拐走着,路上全是血,血迹拖得好长好长。他的身上脏兮兮,臭烘烘的,没人帮他清洗。小孩子正在用石头砸他,砸在他的伤口上,疼得他“哼哼”地直叫唤。
“不许欺负狗!”
他听到一个声音,却不是主人的,而是一个姑娘。
那个姑娘穿着碧青色的衣服,帮他把围在他身边欺负他的小孩子通通赶走。
她蹲下来,笑着摸着他毛茸茸的狗头,那样慈爱的眼神,像极了主人。哮天犬认得那个姑娘,她是曾经被自己咬死的丁香。
前生债,今生还。
前世我咬了你,今生,我愿意做一世你的狗。
丁香把他带回了家,自从那次沉香逃婚,娘恨死了刘家,再也不许下人在小姐面前提起他们一家。丁香只待在家里,哪儿也没去,只是地主小姐结婚当日被新郎逃了婚,这样的丑事传得人尽皆知,乡里乡亲都在取笑丁家。丁夫人找媒婆来给丁香说亲,却没有一家的男儿肯续弦收纳这个刘家的弃妇。
丁香想,自己可能真的要做一辈子老姑娘了。
她拿来了药箱,坐在院子里给哮天犬包扎着腿上的伤,丁伯凑过来,笑道,“小姐,你对一条狗都这么上心啊。”
丁香微微地笑,“狗又怎么了。”
丁安看见小姐笑得那么甜,似乎把那些不愉快的事都忘了,也真心为她高兴。“小姐,你得给它取个名字啊。”
对啊,既然收养了它就要给它取个名字才行,叫什么好呢……
丁香转了转眼睛,想到自己反正也嫁不出去了,就把这只狗当作成对那个神仙的念想吧。
反正……亵渎神灵,又不是一次两次了。
“好!从今天开始,你就叫――二郎神!”
……
四年过去,丁香从十六岁长到二十岁,她的“二郎神”从十岁的老狗,变成十四岁的老狗。以前家里一些比她还小的小丫鬟一个个回了老家出嫁生子,娘的皱纹开始加深,丁伯胡子白花花的,日积月累的操劳开始让他直不起腰。
有了这条细犬在身边,她觉得自己没有那么孤单了。有时候摸着它的头,看着它摇着尾巴啃骨头,会想起那个神仙。
二郎神啊二郎神,你别只顾着吃啊,你知道,我有多想他吗?
趁你还没到老得走不动路,我们去华山顶看看三圣母好不好?三圣母是他的妹妹,我即使是去看她,也是因为想他……他曾经警告我不要去的,不知道被他发现了,他会不会生我的气呢。可是,我忍不住,我那么听他的话,他叫我跟他外甥成亲我都认了,可结果呢。
一世平安,共结百年之好……真君老爷,你一个神仙,也会失算?
那天丁香带着哮天犬上山,梅山兄弟竟然没有阻拦,她一路畅行无阻,见到了杨戬的妹妹,三圣母杨婵。
三圣母叫她“三公主”,她听得好烦躁,她可不想成为寸心公主的影子。
丁香夜里睡觉的时候越来越喜欢做梦了,三公主的记忆就像一段一段的完整的故事在她眼前演绎过。仿佛身临其境,她甚至可以记住从里面走过的每一张面孔。
“二郎神”真的太老了,又老又懒,成天吃了睡睡了吃,像猪一样,比不上前两年那么活泼。唯一能让它动起来的事情就是看到丁香,它总喜欢蹭在她的裙角边,黑细的长尾巴扭个不停。有时候会冲着她“哼哼”地不停低呜着,好像很痛苦,又好像着急想对丁香说点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