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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错嫁良缘(民国)(中)

朝花夕拾(古今短篇故事合集)

某天夜里,陆宛之见到了一男一女在桌面上拉拉扯扯,准确来说,是女的在主动攀扯男的衣袖,她在柜台边上看着账簿,却听到女人生气的叫喊声:“梁璇起,你昨天还说爱着我,今天就想甩了我,这天下哪有那么便宜的事情!”



  “你们女人还真是虚伪,那些什么爱不爱的话,还不是你非要我说出来的,更何况你当初肯跟我在一起,不也是看中了我的钱?给你钱的时候就拿着,好聚好散,否则翻脸的时候你什么也拿不到!”



  男的显然并不耐烦应对拉扯着他的女人,他嫌弃地拿掉女人的手,从上衣口袋里拿出了一摞钞票,女人眼疾手快地拿过他手上的钱,转眼便不再生气,她语气平淡道:“这还差不多,你也应该庆幸我是一个能用钱打发的女人,等哪天你栽在了一个用钱也打发不走的女人身上时,我看你还能这么潇洒么!”



  说完这些话,女人踩着她的高跟鞋,风韵十足地走出了陆宛之的酒楼。



  陆宛之的这个酒楼不是很大,但卖的酒是她亲自酿造的,又香又甜,吸引了不少有钱人来捧场,偶尔遇到有钱人带情人来吃饭也是有的,但遇到有钱人带情人来分手的,却是第一次。



  “这个梁璇起,都换了几个女人了,还真不愧是上海商业圈里有名的花花公子。”



  酒楼里请来的一个服务员在路过之时,与陆宛之说起了闲话。



  “你认识他?”



  “梁璇起,军阀梁家的小少爷,他们老家在东北,他只身一人来上海,年纪轻轻却做的一手好生意,据说他背后有外国人撑腰,上海滩里的黑白两道没有他混不开的。”



  东北军阀梁家,陆宛之是知道的,他唯利是图的父亲曾经想把她嫁过去联姻,从而获取更多的权势,可梁家势大,不屑于有陆家这样的亲家,所以陆父碰了个壁,才转而将视线放在了朱家上面。



  “可他不应该这样对待女人。”



  陆宛之叹气地摇了摇头,不认同地看着梁璇起的方向,但转眼又觉得这件事与自己没有关系,本着明哲保身的意思,她收回自己的视线,将目光重新放在了她的账簿之上。



  梁璇起打发走了女人后,颇有兴趣地喝了一口酒楼里的酒。他早就从他的几个合作伙伴那里听说过这家酒楼的酒不错,所以特地走了一趟,想看看有没有商机。缠着他的那个女人会跟着他到酒楼里,是他所没有预料到的。但他是个商人,商人的本质就是要有敏锐的目光和精明的大脑,这些品质他恰好都拥有。



  “小姐,我想找你们老板谈个合作,麻烦你叫他一声。”



  梁璇起走到陆宛之面前,与她进行件套。他从一进门就注意到了这个年轻漂亮的女孩,这女孩与她所交往过的莺莺燕燕不太一样,隐约散发着一种难以描述的气质,让他不自觉地生起了一种想要靠近她的心情,这是他二十八年来从未有过的感觉。



  站在陆宛之旁边的服务员轻笑出声:“梁先生,你要找的老板就是你口中的这位小姐。”



  “你是老板?这么年轻又漂亮的老板?”



  不只是梁璇起,每个不知道的人都是这么诧异着陆宛之的身份的。



  “是的,我是酒楼的老板,我姓陆,您好。”



  陆宛之合上她手中的账簿,客气地打了一声招呼。



  梁璇起微笑道:“据我所知,没有哪个年轻的女孩子会作为酒楼老板抛头露面的。”



  梁璇起的观念是那个时代下的男人们的观念,他们总认为女人的天职是在家中生儿育女。事实上,陆宛之是一个十分传统的女性,如果不是朱家出了事,她也永远不会有走到台前的机会。



  “没出阁的女孩确实不应该随意抛头露面,可我结婚了,我的夫家姓朱。”



  梁璇起没想到这个女人这么早就结婚了,他愣了一愣,不自觉地将自己的步伐往后移了两步。他是有个原则的人,不欺负弱小,所以他只玩弄水性杨花的女人,你情我愿,公平得很,但朴实的良家妇女就不在他的考虑之中了。



  “鄙人姓梁,想必你也听说过我的名字,我叫梁璇起,是个生意人,我想和你谈个合作,将你们酒楼的酒放在我们的百货公司专柜里进行售卖。”



  这件事听上去不赖,陆宛之没有拒绝的理由,她想了想,将梁璇起请到了包间内详谈。



  这次谈话的结果,是双方的条件谈拢,在签下合同之后,正式成为了合作关系。



  梁璇起邀请陆宛之去了三次他的百货公司,都是去看场地。梁璇起很感兴趣地发现陆宛之所擅长的事情原来并不只是酿酒而已,她对百货公司的整体布局和营销手段给出了中肯的建议,那些事情是他在任何一个女人口中从来也没有听过的。



  “我从前遇见的女人只会要求我替她们买单,她们喜欢每一个精致奢华的名牌包包,却从来没有一个人能够像你这样对它们是怎么创造出来的,创造出来后能有多少市值感兴趣,你真的是我所见过的最特别的女人。”



  梁璇起亲自带着陆宛之参观百货商场,与她交谈之间,处处觉得惊喜,他好奇地问道:“我听说你是陆阀的千金,想必家中曾请过名师指点吧?”



  “我父亲重视庶出子女的程度胜过于我,我没有机会得到好得教育,只不过是弟弟妹妹们在家里读书识字的时候,我偷听到一些东西罢了。”



  明明是一段很心酸的遭遇,可从陆宛之嘴里轻描淡写地说出来,却十分地令人扼腕。梁璇起因为是家中最小的男孩,从来都是被宠着长大的,所以养成了他如今无法无天什么都敢做的性格,因为他还有梁家做他的靠山。



  可眼前这个看似瘦弱的女子,却一直背负着痛苦长大,即便是后来嫁了人,也如传闻一般地过得不幸福。可她明明这么善良,这么美好,这个世道于她而言,真的太不公平了。



  梁璇起第一次对一个人感到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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