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
林涛有案子了
大宝说说
#林涛男子离奇死于路边
头部伤口被家属认定为他杀
冬季的一个清晨,沈阳市沈北新区的一小马路边人行道上,张宇仰面朝天,倒在地上,被人发现时张宇已经死亡。接到报警的刑侦民警和死者家属陆续赶到现场。当在场人看到尸体后枕部有一条一寸多长的竖条形口子而且左耳有血流出时,大家都猜测这是被人用棍子打伤致死的。
家属向警方
提供“嫌疑人”信息
看到此情景,激动的死者家属立即想起,张宇就在前一天刚刚与同村一村民马涛发生过冲突,冲突中马涛还曾扬言“打死你”。
在场的人马上猜测这就是一起报复杀人案,嫌疑人就是马涛。办案民警得到这一信息后第一时间将马涛带回派出所进行审问,面对警方的讯问马涛承认前一天确实与死者因一点小事发生过纠纷,但否认杀害了张宇。
警方调查访问,张宇在前一天晚上到朋友家打麻将,一直打到案发当日凌晨3时多,张宇离开后,清晨5时便被人发现死在了小马路边的人行道上。
由于马涛系单身汉,常年在村里独居平时又很少与人走动,无人能够证实他在案发时的行踪,也提供不出不在场的证明,因此其作案嫌疑很大。
大宝看到后
大宝 把嫌疑人放走吧
秦明赶到现场,对现场环境、尸体衣着、损伤都进行了详细检查,又问了办案民警一些问题,然后胸有成竹地对办案民警说:
秦明放人吧
当时,在场办案民警都开始怀疑自己的耳朵是不是听错了,激动的死者家属也气愤地指责警方:
明明是一起杀人案,还没搞清楚,怎么能放人呢!
家属说道
秦明在对尸体认真查看后作出了科学的解释:
秦明首先,尸体头枕部的这处损伤,表面上看是一条纵行的口子,法医学上叫挫裂创,这个损伤条形的形态,确实比较像棍棒形成的损伤,但用手在损伤处轻轻按一按,就会发现以这个口子为中心,在一个手掌大小的圆形范围内,头皮肿胀并伴有组织挫灭,俗话说就是囊了,这说明这个损伤应该是头部与一个较大的平面接触形成的
同时在条形创口的两侧,仔细观察,可以发现几处横行的线条状皮下出血,观察后发现,这几处损伤在一起构成的形状,与现场人行道地砖的棱边花纹一致。因此头部的损伤应该是死者倒地、摔跌,枕部与人行道地砖磕碰形成的。
通过触按,发现死者颅骨有一个分布至全颅的崩解性骨折,死者耳道的出血,就是这个骨折延伸到颅底而造成的,这说明死者枕部所遭受的外力十分巨大,一般棍棒一次性打击的力度,是很难形成这样的骨折。
秦明在与办案人交流过程中得知,死者出事前并未饮酒,也没有什么病史,在现场地面没有冰雪的情况下,正常人在正常状态下是怎么会仰面倒地,摔到枕部呢?
在对尸体认真检查时发现,死者的左腰背部有一处大片状的皮肤淤青,王直分析此处也曾遭受过一次外力作用,而且这处淤青没有明确的形态,边缘也没有擦伤,说明作用物体是一个表面比较光滑的钝圆形物体,从淤青的程度看,作用力也十分巨大。
大宝还发现,死者外衣的背部虽然沾满了泥土,经过仔细观察,可以发现衣物上有明显的擦蹭痕迹,擦蹭处衣物纤维起毛的方向是头侧向脚侧,证明死者倒地背部着地后有一个头前脚后沿身体轴向的前冲位移,这也说明死者遭受的外力是巨大的。
在马路边能王直根据调查发现,现场位于死者回家行进方向的右侧,是背对来车方向,结合腰背部损伤距离地面的高度和对致伤物形态分析,最有可能的情况就是轿车的反光镜撞击形成。
综合以上分析,还原本案的过程,应该是嫌疑人回家时,在路边背后高速驶过一辆轿车,因躲闪不及,右侧反光镜刮倒了被害人,被害人在巨大冲击力作用下后仰倒地,头部重重地磕在人行道的路面上,导致颅骨骨折、颅脑损伤而死亡。因此这应该是一起“非典型”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经过大宝的复原后,办案部门立即对案发时间段的过往轿车开展侦查,很快找到了肇事车辆,肇事司机对案件供认不讳。马涛也因此洗脱了嫌疑。够对人体造成产生巨大外力作用的事件,最可能是什么?当然是交通肇事,但本案又不是一起典型的交通肇事案件,典型的机动车撞击路人致死案件,一般受害人损伤分布广泛,程度明显,尤其胸肋骨、小腿等部位会有骨折之类的严重撞击伤,现场还可能留有刹车痕,甚至机动车碎片,显然这些情况本案都不存在。本案既然头部损伤是倒地摔跌形成,那腰背部的损伤就成了能否认定交通肇事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