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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壹

几度复开,何所归来

郑思斯也不知道,自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了写信。

就好像是一种微量的毒,慢慢沦陷。

她喜欢给自己在意的人写信。

不过高中以后她不怎么写信了。

她改成了写日记。

顾连存说的对,她喜欢写东西。笔和纸对她而言就是整个世界。

信是写给重要的人的。

她很喜欢沉浸在笔下的世界里,笔下的世界和现实中是不一样的,笔下的世界里,深邃,安静,神秘而又复杂。

就像是一个漩涡,吸引着她的坠入。

那好像很真实,真实的就像是,真正的自己。

她有点贪婪地喜欢上了拥有两个世界的感觉。

可以有一个地方寻觅一处自己的居所。

自从住校以后,她就没有办法能够在周一到周五里面和家里联系了,除了能够在周末走出这个沧微大监狱,别的时候都像是囚禁一样。

她的脾气向来很好,即便是有时候会生气,但是在别人对她有什么针对时,她还是会忍下来。

曾经杜羽纯笑她太能忍,简直就是没了底线一样。

其实郑思斯自己心里也知道这样子显得自己太过懦弱,但是她还是这样。

小时候,她记得表哥总是会欺负她,她那个时候其实不懂得什么是重男轻女,不懂得为什么奶奶会不喜欢自己和妈妈。但是她能够从表哥的一举一动里看到他对欺负自己感觉没有什么关系,好像欺负她本来就是理所应当一样。

小小的她从来不懂得反抗。

就算是妈妈给她买的零食拿回去以后表哥会把所有的零食都划为己有,只留一包薯片给她,她都不会反抗。

只会安安静静坐在那里,看着表哥把这袋点心那盒糕饼拿走,心里慢慢在想那盒糕饼的味道她也挺喜欢的。

但是从来只是看着而已。

她都没有说过一次:那是我的,你不准动。

直到有次她欢天喜地地去捡来几片红色的枫叶,觉得好看极了,收在桌子上想要回家在上面画画。

但是表哥看到了以后,却一把把那些叶子团了一团,掷在了地上。

思斯那个时候才四岁,听见那叶子碎裂的声音,整个人都像是疯了一样,啊呜一口就扑了上去咬住了表哥的胳膊。

死死的,坚决不松口。

她可以不要那些零食,因为妈妈会以后买给她,她可以随便他欺负,但是她不喜欢他破坏她的东西。

郑思斯的固执,是从小就有的。

那次,她把表哥的胳膊咬出了血,都没有松口。

两只眼睛里全是泪水,亮亮的。

后来是妈妈赶过来把她抱走的,表哥从那以后再也不曾欺负过她,她也不再发过一次脾气。

就好像,那次把她所有的脾气都用光了一样。

从那天开始,别人说什么做什么,她都不会还手都不会顶撞。

安静,而又纯粹。

好像笑的时候只记得笑,哭的时候只记得哭。

像是一个木头人。

顾连存就是那个时候闯进了她的世界,她从来没有见过,一个男孩子,可以把微笑笑得那么温暖,那个时候她不知道什么样的笑叫做温暖,但是她感觉那个男孩子好像把太阳都凝聚到了眼睛里,好像嘴角都是光芒。

她喜欢那种感觉,像是晒了太阳一样,暖暖的。

五岁的顾连存,四岁的郑思斯。

好像,从那时开始,她就记住了,顾连存这个让她记挂太久的名字。

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

她只记得了这句话。

嘴角绽出来了一抹像是阳光一般温暖的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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