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没有兴趣去关心他们在那一片沙漠里发生过什么,只是趁着那个男人还没找到杜若的时候去长沙见了杜若一次。
毕竟就像那档案上说的一样,他已经想起来了。
其实就算他还在杜若身边也并没有什么不方便,他只是觉得没有满心满眼都是另一个男人的杜若格外的好看。
他很庆幸杜若见到他的时候眼里没有防备,那是他多少年来吃的最有滋味的一顿饭。
临出门的时候,他抱着那个叫豆丁的孩子走在前面,杜若落后半步乖顺的走在他身边的样子让他有种不愿放手的感觉,但这个时候他竟然不期然的想起了那个男人。
他看到了张日山那一跪,那是他第一次觉得震撼。
平心而论,若是换了他,他不会那样做,即使他喜欢杜若。
他可以为了杜若做很多事,但绝不包括舍弃尊严,与生俱来的高贵和傲气不允许他对任何人低头,那种下意识的不赞同,他骗不了自己。
所以把他们送回酒店,他很干脆的告辞离开,也知道以后再见的机会怕是微乎其微了,毕竟张日山已经恢复了记忆。
至于她的那顿饭,欠着吧。
也算他们之间唯一的关联了。
前阵子杜若结婚了,他没有到场,只派人往杜家送了重礼,他甚至连多余的话都没有说,以杜北辰和杜南星的性子,软话硬话都会对那个男人说尽,而那个男人也会一辈子对杜若好,这就足够了。
以后的他,注定带着长辈们的期待在政坛上奋力挣扎,就让那个小丫头带着他的梦想,走遍任何她想去的地方。
至少,她所走过的地方,以后都会在他的治下。
生在这样的门第,心里若没有些大气魄,那也是可惜了,司宇的心里也有从未跟任何人说过的宏愿,那就是重铸汉唐盛世,让他脚下这片古老的泱泱大国重振声威。
对杜若的全心全意,司宇并没有觉得自己多么伟大,只是觉得有这么一个能让他甘愿全心全意付出的人,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
也好告诉自己,他并不全然是一个冷面冷心的人,他心里不光有权谋算计,还有一块真正柔软干净的地方。
他有足够豁达的气度,以旁观者的身份看着杜若幸福。
耳边的调笑声渐渐放肆了起来,司宇回神,看着包厢里的情形皱了皱眉,起身出了门,明喻他们几个显然也习惯了他这样,并没有起来送他。
出了会所,司宇吩咐司机回家,自己开车上了三环,这个时候已经接近午夜了,三环上的车渐渐少了,他把车停在三环入口处,拿出一根烟点上,看着黑乎乎的夜色。
似乎下一秒就有一辆红色的跑车从拐弯处开过来,上面坐着一个穿着红裙子,笑容甜美的女孩子。
一支烟抽完后,司宇发动汽车往家的方向慢慢开着。
不管他愿不愿意,那里住着的,才是他要相伴一生的人。
慕容婉清司宇在正文里虽然着墨不多,但却是除了主角之外最有感情的一个人物,所以写了四千多字的番外,希望大家喜欢#(玫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