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和嫌弃是可以同时存在的。
自那次事情以后,我开始有意躲避他。
不过多巴胺分泌过多的我,那段时间异常亢奋,连班里的老大哥都敢皮。
刚开始柏哥顾及我是女生没对我动手。
后来忍无可忍把我像猴儿一样吊起来打。
当然没敢下重手
倒是和柏哥的关系越来越好。
过了几个月,对二狗的感情淡下来之后,多次聚会下来,也成了一般朋友。
没办法,他心大,我脸厚。
而随着相处越来越多,对他了解越来越多,就越来越嫌弃他。
都是一些小习惯,发现这个人咋那么幼稚。
直到那次去爬峨眉山,在山顶时我和他住一间房。
爬山时他被猴子咬了一口,晚上大家都得照顾他。
第二天离开房间时,看到他那边的一片狼藉,刚好保洁阿姨过来了,我感觉异常尴尬。
他是个很好的朋友,但他不值得我喜欢。
我这样对自己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