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吴涵走走走,既然七七去不了,我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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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

我说你感觉七七如何?

是不是有一点心动?

为什么这么说?

放心,老子当初第一次见的时候也是这样子。习惯就好。

你喜欢......易柒染?

可惜怎么也抢不过他!

为何?

毕竟王俊凯在他心里还是有一些分量的。

不多说,不多说了,喝酒。

好,喝酒

吴涵,和我一起唱首歌!

好,一起。哪首?

遥远的你

七月的风,八月的雨,卑微的我喜欢遥远的你。

你还未来,怎敢老去?

未来的我和你奉陪到底。

你若同意,我一定去。可你并不在意我的出席。

你的过去无法参与,但我还是喜欢你。

来来来,发个朋友圈!

你有喜欢的人吗?

喜欢的?算了,老子的路还长着呢,不急不急。
当然,一生皆唯没有喝醉的情况下。
喝醉了嘛......

吴涵!他妈的那是老子的初恋初恋啊,就这么被王俊凯给劫走了。

养了多年的小白菜啊,就被王俊凯这只猪给拱了!

你喝醉了,醒一醒我带你走。

不要,我要我的七七。

来七七么一个,不要和王俊凯那一头野猪佩奇一起好不好。

野猪?

造孽啊,我为何要在今天陪你一起喝酒?
吴涵扶着方木走回宿舍,经过教学楼时,方木挣脱开吴涵嘶哑着嗓子对教学楼吼道!

七七,我喜欢你!

很爱你!

不要和王俊凯这头野猪佩奇在一起。

选我好不好!
吴涵头疼的看着方木,许久才憋出一句。

这个智商欠费的家伙。

(不过,我也的确是喜欢上易柒染这号人物了!)
而很荣幸被方木冠上“野猪佩奇”的王俊凯此刻正和当事人易柒染站在走廊上俯视楼下发酒疯的方木和吴涵。
野猪?......佩奇?




不许笑,不许笑了。
真的很适合你呢,王先生。


叫凯爷,还有不许笑!
易柒染很正经的憋住笑,王俊凯看着捂着嘴的易柒染憋得脸色发红的脸,自己也不禁笑出声。

行了,爱笑就笑吧。
知道啦,凯爷。


(明天有你们几个好看的,野猪。方木我明天等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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