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星期,阿蒙结婚了。快40岁才结婚,是不是太晚了点?
我把这疑问提出来,他弯着细长的“狐狸眼”,笑眯眯地说:“不晚,不晚。”
新娘之姿中人以上,席间不断有老同学敬酒,叫她“嫂子”:“嫂子,你可得看好蒙哥哦,男人花心,你要攥紧!”语气之严肃,我似乎能看得见一头乱发的嚣张阿蒙像孙悟空被攥在如来佛的手心,唧唧叫着挣扎扭动。
其实现在阿蒙的头发一丝不乱,气质沉稳,根本不似当年的青春少年。
那个时候,他在12班,我在10班。他是艺术生,留着一头乱乱的长发,背着画夹子四处写生。他爱画蒙克的《呐喊》,不安的线条,地狱般的色彩,张着大嘴焦虑而恐惧的人。
他的画只有我欣赏。我一个立志学中文的小姑娘,每天恶补《红楼梦》,又是高三,忙得很,可是不“欣赏”不行:他帮着打饭,打水,扫地,做值日,请我吃冰淇凌,只为我能对他的大作瞄上一眼,顺便奉送褒奖若干。好吧,我是个没气节的人:“呵……啊,哈哈,你看,这个人的嘴张得多大呀,颜色真红……”他就一脸的郁闷。
有时候我也烦:“求你别让我看了行不行?快考试了,好多卷子啊!”
他的反应视心情好坏分为两种,一种是:“好。”默默收好画具,转身淡出我的视线,那落寞的背影让我竟然有一点不忍。一种是:“啊?我都忘了。这样,你把我那份也做掉!”于是换我一脸的郁闷。
其实,我们班主任刚找我谈了话。他说:“那个12班的什么蒙啊,整天和外校一帮小流氓在一起鬼混,你别跟他走得太近。你一个女孩儿家,学习又好,将来名牌大学一上,想找什么对象就找什么对象,别跟他一起混!”最后一句吓得我一愣,仿佛看见一个什么深渊正在我脚下裂开口子,再不拔脚离开,就难逃覆亡的命运。
可是,我还想做垂死挣扎:“老师,我们没谈对象,我和栗蒙是邻居,从小一起长大……”
“啊?那更不行!”老师苦口婆心,“越这样越容易出问题。你必须马上,立刻和他划清界限!”
所以,当阿蒙抱着从12班偷来的笤帚,准备再次帮我做值日的时候,却没找着我。我和别人换了值日,独自回家了。
他第二天敲响我家的门,妈妈说:“小蒙,你自己去上学吧,顺便帮小清请两天假。”躺在里屋的床上,我也能听见他声音里的紧张:“阿姨,小清怎么了?病了吗?要不要我陪她去医院?”
爸爸早逝,妈妈性格温和,能不惹事就不惹事,所以说话向来轻声细语,这次却带着压抑不住的愤怒:“小清被35中一帮流氓打了一顿……”我的眼泪流到枕上。现在想起来,那些情形还跟做梦一样。
头天,没有了阿蒙聒噪嚣张的陪伴,心里总觉得那条平时走惯的路凭空多了许多凶险。阿蒙平时总会穿着夸张的肥腿裤,大大的T恤衫,长发遮眼,一路走一路歪着嘴抽烟,痞痞地坏笑着给我讲:“小清啊,35中有个女的追我呢,长得那叫一难看!烧饼脸,大龅牙,长脖子,萝卜腿……”其实哪儿有啦,他太夸张,那个女的我也见过,挺顺眼的。我不满地抢白他:“这个世界上除了浅薄的容貌美之外,还有一种东西叫心灵美好不好?”他嬉皮笑脸:“反正谁都不如你好看!”我“呸”一声,扭头就走,心里有点慌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