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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无头尸案告破

法医秦明

“这位是我们邻市的陶法医。。”“你好……”双方打过招呼,“尸体呢。”“尸体没在这。”“是这样,案子发生在我们两市的交界,报案的人是给邻市报的案,所以他们先来到了现场!!但其实,这片区域是属于我们的管辖,所以陶法医跟我们工作上的对接。”“我还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案子的现场,没有尸体让法医过来干嘛??”“昨天晚上是谁报的案,”“报案人是对情侣……她们昨天晚上在池塘边露营,他们听到芦苇荡传来了声音,而且看到了一个高大的鬼影。警方接到报案之后立马赶到了现场,很快就到了池塘边,发现了个仰面躺着的男人。”“那个鬼影有多大??”“据他们的说法是,比正常人高出一大截。大概有两米多!这太不正常啦。。”“现场当时的状况是怎样的,他的头部是在岸上!!面部染血……胸部及以下部位,都浸泡在冷水当中,我们呢技术人员??准备过去挪动尸体,这时发现他还有温度!!还有很微弱的脉博。所以呢,我们警察就立刻把他抬到了路上,送上了120救护车!!在路上呢,我们进行了抢救,但是没有奏效!!到了医院以后,由于伤者的头部有一处创伤,我们就进行了CT检查。”“颅骨粉碎,凹陷性骨折,对应脑组织挫伤,颅内出血。”“这一般是打击伤,也不排除跌撞的可能性。”“昨天啊医院准备给他做开颅手术,但是没有开始,他就死啦!!”“现在技术上的难点是什么??”“一来呢,现在还没有查清楚尸源、二来呢,我们去医院看了尸体的尸表,死者的头部有个星芒状的创口,这一点很难理解。目前倾向于认为,死因是意外或者自杀。但从法医的角度来看,这个星芒状的创口,有点不好解释!!”“为什么从法医的角度很难解释。”“因为星芒状的创口皮下有囊腔状。”“这样的创口,有可能是死者的额部,跟坚硬的地面撞击之后,呈一定的角度发生了位移,这个位移导致了皮肤跟骨骼的错位,同时撕裂了皮下组织,才会形成囊腔。”“可是,摔跌很容易成囊腔。”“对于这种擦蹭位移呢,会在面部,尤其是创口中,存留有泥巴,但是在死者的创口中没有发现,我们去看看。”“这里的脚印很多,都有几百枚啦。”“我们已经拍照记录啦!!有的足迹已经被我们出勤的警察呢,为了抢救伤者而破坏的,有的还比较清晰,我们还会扩大搜索范围,以找到更有价值的足迹。邻市痕检的就那么几个人??全都上了,只能做些简单的拍照、记录,等于回去了再做仔细的比对。一六八左右,”“比对啦吗??死者身高是多少,跟报案人描述严重不符,这里的芦苇最矮的都有一米七,高的有两米多。”“死者是躺在这里的吗??可是如果死者是在这里,摔跤致死的话,伤口里不可能没有泥巴。”“没错,死者被发现的时候,面部有不少血,但是我看到尸体的时候,他的面部已经被医生清洗过啦!!”“不一定,这边有很多鹅卵石,如果死者的头部,是摔倒这个鹅卵石上面的话,也能发生位移,也能形成头部创口,这样的话泥巴也会很少的,再加上也经过医生的清洗,创口里面没有泥巴,也是有可能的。”“但是按照你的说法,鹅卵石上面应该会有血迹才对,我们搜寻了附近的鹅卵石,都没有发现血迹。”“附近的鹅卵石都没有发现血迹,伤口里又没有泥巴,这些信息点都是矛盾的。除非这不是案发第一现场。”“虽然很巧合,但是,还有一种可能性没有排除,那就是抢救的时候,有警察把带有血迹的鹅卵石踢到水里,勘查、对比的工作你们来做,我们两个先去做一下,尸体的初步检查……”

“死者的个子并不高,为什么他们会说,看到个非常高大的人影。”“在那种夜色昏暗的地方,被人影误导视觉,也是有可能的,这点我一直并不明白。。”“刚刚我们检查尸体的时候,在右臂上发现了几个针孔,这样的针孔除了可能,是医生在抢救的时候打的,还有就是,凶手也可能采取注射杀人的方式,因为都是生前的行为,所以站在法医的角度上不能判断,我们需要跟医院确认一下,他抢救的时候打了几针,有没有做心脏起搏。”“五针,确实做过心脏起搏。”“我刚才检查过确实是五针,而且死者的头部的创伤是星芒状,有可能是平整的钝性物体撞击,也有可能是呈星芒状的凸起物体撞击。”“创口内部布满着,纵横交错的组织间桥,因为额部的皮肤比较薄,所以看得到颅骨,颅骨骨膜完整,没有凸起物造成的破裂。”“这应该是平整的钝性物体撞击所致,鹅卵石就可以啦。”“这么大的一个鹅卵石,凶手要带离现场很不容易,但是我总觉得,如果说警察,碰巧把这个带血的鹅卵石踢到水里,这种可能性,是不是有点太巧合啦!”“那就看林队的调查结果啦!!”

林队带着一群警察来到了案发现场,“林队。”“继续寻找。”“前期我们该找的都找了,没有发现什么有用的东西。”“让兄弟们再搜寻一遍,重点关注鹅卵石上的血迹。”

“死者的骨膜并没有破裂,只是单纯性的骨折,更确凿的是这是一个和平整钝物撞击形成的骨折。”“死者在运动中,突然头部被撞击,导致的颅骨骨折以及脑组织对冲伤,看上去的确是有些像是意外摔跌导致的死亡。”“可是对冲伤,一般不会形成星芒状创伤,星芒状的伤口一般是减速伤形成,而且像这种程度的脑挫伤,只要及时的就医,应该不会让死者丧生吧。”“死者在池塘边昏迷了,颅内出血进行性增加,到了CT片里显示的这个程度,已经基本没有可能啦。他的手臂上有些指甲痕,这个角度很难自己形成。”“对,而且两侧都有,别人形成的抓痕,拇指在外侧,自己形成的抓痕拇指在内侧,而且单手很难完成,所以应该不会是死者自己造成的。”“这个还不好跟他的死亡联系起来,他可以是在死亡之前跟家人争吵,然后出走,最后摔死的。凭这点还无法判断,他就是意外死亡。”“他的腰部有个明显的标志。”“以前见过纹蜈蚣的,还从来没有看过纹螃蟹的。”“没准是姓谢或者姓吴呢,”“特殊纹身有助于帮助我们寻找尸源,但对于确定死因没有帮助。大宝!!我们解剖!!”“我们现在还不能解剖!!因为还没有找到死者的身份。确认了身份我们得通知家属,征求他们的意见,所以我们再等一等,刑诉法里面不是说了吗?对于死因不明的尸体,公安机关有权决定自行解剖,这是我们必须有的权利。”“而且死者如果家属不同意解剖,我们就不解剖的话,那万一死者家属就是凶手怎么办。”“刑诉法里也说了,必须要通知死者家属到场。”“公安机关处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里面说的,对于拒绝到场或者通知不到的家属,我们只要在笔录中注明就可以啦!!”“秦科长,死者家属已经到了……”“太好了,通知家属现在解剖。”“现在还不能解剖,因为家属不同意。”“秦科长,你所说的做法,是要建立在,这个案件是刑事案件的基础上。”“我们必须犯罪事实案件可能存在,我们才可以行使这个权利。”“我们现在不是通过死因,来甄别案件的性质,那你现在能断定,这就是一个刑事案件吗??”“从法医的角度上来说,现有的线索,的确不足以支撑我,做出这样的判断,你说对,尸体经过冷藏之后,有些潜在的伤痕会浮现出来,再等等吧!!”

“我不签字,我不同意!!凭什么你们说解剖就解剖啊!!问过我的意见了吗??”“你父亲现在死因不明,我们警方需要调查清楚。”“我爸有神经病史,昨天犯病,他自己跑到芦苇塘去了,之前我说过很多次了,他不听我的,现在他自己摔死了,这就是真相!!”“这是不是真相,我们调查了自然就会知道?”“说火化就得火化,人都已经死了,你们还不给我爸留个全尸啊!谁也不准动尸体,如果谁敢动小心我告你们!!”“这是典型的案后毁尸心态。死者已经是最弱势的人,只有我们能帮助他,”“如果您父亲是被冤枉的,我们不能放过任何一个嫌疑人。”“那你们现在找到什么证据没有啊!!没有证据就在尸体上动刀……怎么能让他入土为安。”“如果你有什么意见,你可以先写下来,我们会尽快为你处理的。”

“局长来了!!人都到齐了吧……开始吧!!”“谭局长,各位专家,我先说下,昨天下午,我们就已经掌握了尸源的消息,并且在疑似死者家中,找到相应检材,进行DNA检测,DAN部门刚刚传来消息,死者确实是本市市民谢勤工,男、五十三岁,经营着一家小型砖窑,一年挣个十来万没有问题,周围的住民对他有种说法是,他有狂躁症。”“有什么依据支持吗??”“这个可以确认,我们找到了很多他购买狂躁症的药物的记录,根据监控,死者昨天下午还在市中心一个药店买药,然后去他儿子家吃饭,这个儿子是他收养的一个养子,叫谢豪。对外只说是干儿子,这儿子是他一手养大的,生父生母反而没有管过他的一屎一尿,现在这个儿子是砖窑场的主要负责人。”“谭局……这个谢豪就是胡搅蛮缠,昨天晚上谢勤工在他家吃饭,之后有点狂躁,说是要回自己的家,然后就走了,他也没有在意,直到今天下午,接到他父亲的死讯。【林队说明案发及家具体地点】”“我觉得精神错乱,是有可能走失方向的。”“我们不排除因为谢勤工迷路,所以走到芦苇荡的可能性,但是我觉得谢豪这个人的嫌疑非常大,因为他的反应非常地过激。暂时还没有,但是他的父亲死因还没有查明,他就强烈要求火化尸体。”“有证据吗??”“会不会是狂躁症的作用,他走到池塘边,用石头撞击自己的头部导致受伤,又或者是雨天路滑摔倒受伤。”“谭局,你怎么看。”“这样,痕检部门呢,已经固定了死者的活动轨迹,和现场状况,你们过去看下……”“勘查现场!!不长痔疮!!”

“检查部门用了一个下午的时间,把整个芦苇荡都扫荡了一遍,因为来芦苇荡的人很少,所以提取到的东西也很少。”“东西少不怕,因为每一个痕迹,都可能至关重要,有没有发现新鲜的脚印。”“没错,他们在这里发现了很多新鲜的脚印,因为那天下雨、土质松软,所以这些脚印都很有鉴定价值,对比结果呢,所有的鞋印都出自同一双鞋,也就是说,只有一个人来到芦苇荡,而且他不止走了一圈,而是走了很多圈,你的意思是?”“很多圈都来自同一个脚印。”“没错,我们根据鞋印,足尖所示方向发现,这个人在芦苇荡的内圈和圈外,走了起码四圈以上,最终在死者被发现附近的地方消失,消失的原因是因为被其他的鞋印所覆盖,我们对比了这些警察,和报案人的鞋底,发现就是他们所留的,那么,如果只要任何一个人,跟着死者一起来到芦苇荡,就算没有跟着死者一起绕圈,在任何一个地方潜伏,他都应该会留下足印才对,可是我们并没有发现。”“可是如果他是趟着水走出去的话,就很可能没有留下鞋印。”“不对,就算他是趟着水,他怎么也要上陆地的,只要是上了陆地,他肯定会留下足迹,但是我们在附近没有发现其它足迹。”“那他会不会是死者和凶手穿的是一模一样的鞋子。”“一模一样的鞋子可以拥有相同的鞋底和花纹,但是不可能有相同的磨损程度,所以留下的足迹,还是会不一样。”“你们发现尸体的时候,他有穿鞋吗??”“这就是问题所在,我们发现死者的时候,他是赤足的,但是现场并没有发现赤足印,所以我们就觉得很奇怪,我就让他们在池塘边,看能不能发现什么东西。”“那他的脚底是干净的吗?”“这也不能说明任何问题,发现死者的时候,他下半身是泡在水里的,就算他的脚曾经很干净,被这个水泡过也会变脏,就算他的脚曾经很脏,被这个水泡过后,也会不脏的!”“林队,这双鞋的鞋底跟我们现场发现的足迹的花纹,和磨损程度完全一致。”“死者很可能就是在那边跌倒,然后不慎将自己的鞋,陷入到池塘的泥沼里头,因为水面的覆盖,所以我们现在才发现。”“小黑,送去鉴定科!!”“只发现了一双鞋,没有第二个人的足迹,以此来推断的话,只有死者进过芦苇荡,照这么说的话,这个案子不是意外就是自杀。。”“听起来毫无在破绽,而且侦察部门也没有提出来任何的矛盾点,但是我总觉得可疑。”“我也持怀疑态度。”“找到证据再说吧。”

“你看这是谢勤工生前最后一个视频资料,刚刚从药店买药出来,这说明案发当天晚上,他是吃过药的,吃了药为什么还狂躁症发作,这不符合常理。”“买了药不一定会吃啊,有可能是忘了?或者医生告诉他睡觉前再吃,会不会这就是个意外,并没有我们想的那么复杂。”“根据刑警调查询问笔录显示,死者生前是很少发病的,因为有药物控制,就算发病,差不多半个小时左右,就能清醒过来,我们先假设半个小时足够他从家里面走到芦苇荡,就算是这样,他在芦苇荡里面走了一圈又一圈,这起码需要一个多小时的时间,足够他恢复意识,既然意识已经恢复了,为什么走不出来。”“你这些也只是推测,还不是证据。”“是不是鬼打墙啊,就是那种一个人在一片旷野里走,尤其是有坟墓的地方,怎么走都感觉是绕圈走,走不出去。”“根本就没有鬼打墙,所谓的鬼打墙呢,就是在夜晚或者郊区行走的时候,分不清楚方向,自我感觉模糊,所以一直在打转,这是人的一种意识模糊状态。”“小黑啊,你这个想法可不太靠谱了,如果每个摸不清楚性质的案件,我们最终都用鬼打墙的这种说法,来解释的话,那我们的结案报告一定精彩无比,我们看下尸检照片,死者的前臂有些指甲印痕,是新鲜的生前损伤,我自己尝试下,自己很难形成,谭局,我明天需要解剖尸体。”“可是单凭指甲的印痕这一点,怕是不行啊!!死者家属坚决拒绝尸检,我们不能硬干呀。”“好,我们再来看一下,现场警察监督仪拍摄的画面,这是现场的原始状态,警察发现死者的时候,死者的前襟上,是没有泥土的,如果他是现场俯卧位置额部撞击地面的话,那么他的衣服的前襟上,一定会有泥巴,除此之外,我们还有个发现。”“我们对血迹流向有新的发现,如图所示,死者的额部有流柱状血迹,流动方向是从创口流向头顶,我具体演示一下,死者的创口在头部,说明他在俯卧位摔跌,可是我们发现死者的时候,他的体位呈现的是仰卧位,如果是死者自己造成的体位变化,可能性会有两种,一、俯位摔跌、通过坐立到站立,变成仰卧位。那么在这个过程中,血迹会从头部流向口鼻处。二、俯位摔跌,通过侧翻到仰卧位,血的流向会从创口流向额侧。三、俯卧位,经历过这样一个状态,然后再到仰卧位,血的流向才会如图所示,从创口流向头顶。”“但是不成立啊!!难道他摔倒之后,还倒立了一段时间。”“那是什么样的一种行为,才能导致这样的血流呢?”“如果造成这样血迹流向的行为,不是自己所致,那么就是他人所为——肩扛。小黑,帮个忙!!由于死者当时处于昏迷状态,所以他的四肢和头部,是自然下垂状态,那么血流就会从额部流向头顶,小黑,麻烦你转一遍,死者的臀部和凶手的头部,都处于同一高度,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在黑夜里就会看到的是一个无头的高大身影。”“有道理!!”“还有一点我不明白,为什么现场只留下一种足印,”“为什么只有一种足印,为什么血液会流向发际,什么样的凶手会杀人杀到一半,就抛弃了,这些疑点我们都解释不了。但我认为只要有疑点存在,公安机关就有权决定解剖。”“明天对于谢勤工的尸体进行解剖检查。通知谢豪让他到场,如果他拒绝到场,在笔录里注明。”

“经过冷冻之后,一些潜在的损伤果然暴露出来,两侧的抓痕有些发青。”“看得出来有皮下出血现象,死者生前双臂可能受过约束,准备解剖吧!!”“医院已经给过死亡时间了,我们是不是还应该,还应该提取一下胃内容物。”“应该,胃内容物虽然对我们,推断死亡时间没有帮助了,但还是可以确定,他死前吃的什么、跟谁吃的饭。”“好!!”宝把容物取了出来,“腹腔没有什么异常!!”“现在可以开颅吗??”“准备开颅……”林队在一旁焦急的等待,“帽状腱膜下出血。”“应该是撕扯头发的时候造成的,直接暴力行为,不能造成这样的损伤。”“CT片上为什么看不出来。”“死者的帽状腱膜下出血,集中在头的顶部。”“CT片里面不能很好的显示顶部,也是因为我们之前把注意力,都放在了颅骨骨折,跟颅内出血上。”“如果颅骨骨折呈放射状。”“我现在更加肯定,这是一起命案。你看,死者额部的骨折线错综复杂,是多次撞击造成的,虽然一次撞击,也能形成这种放射性的骨折线,但是你仔细看,这些放射状的骨折线,是不止一个中心点,而且从每个中心点,放射出去的骨折线之间,有相互截断的现象。”“骨折线之间互相有截断,说明死者的额部不止一次受力,是多次受力形成,那就更加排除了,这个案件是意外的可能,因为一个人,不可能在同一个地方摔跌。”“那会不会是多次打击造成。”“损伤要结合起来看,死者还有帽状腱膜下血肿,这种伤是只可能是撕扯头发造成的,而不可能是多次打击。”“意思是,如果把两个损伤,结合在一起的话,死者应该是被人拽住头发,然后不停的撞向地面,这样的运动呢??可以造成头部的减速运动,形成减速伤。”“凶手为什么不把死者杀死,活着抛弃太不合常理,另外,现场为什么只有一种鞋印。”“别急,这个问题我们也想了,直到我们后来又去了一趟芦苇荡,现在已经基本明白了。”“我们会在专案组说明白。。”“二位辛苦啦!!”

“结果出来了!!通知局长开会。”警察应声,“我先说下死者是怎么死的,他是被人控制住双手之后,摁向地面,撕扯着头发,反复撞击地面导致重伤,重伤之后,被抛弃在荒郊野岭,得不到及时救治而死亡。”“你还是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凶手在对死者造成严重伤之后,死者颅脑损伤导致活动能力丧失,看上去就好像死了一样,这让凶手产生误解,让他以为死者已经死了,这也说明了,凶手作案的时候,心态是很慌张的。”“现在支持本案是自杀的,只剩下唯一的一个依据了,那就是只有进去的鞋印,没有出来的鞋印。”“我给你看一张照片。”“这是凶手的吗??”“不是,是我的!!”【宝、秦案发勘查现场】“经过三个小时之后,袜印就完全消失了,所以根据我的推测,凶手在以为死者死亡之后,用肩膀把他扛起来,准备找到一个偏僻的地方抛弃。额部创口出血量不大,就算是滴落,也是滴落在这样的泥土地里面,很难发现。”“稍等……如果凶手把他扛着的话,难道他头上的血迹,不会滴落在地上吗?”

“那么在这个芦苇丛里,来回转圈的现象,怎么解释!!”“凶手应该是在寻找保险的抛尸地点,凶手是犹豫不决的,直到那对情侣发出声音,惊扰到他,他才把死者放到了刚刚看到的池塘边,然后慌乱中选择逃跑,逃跑的时候鞋子掉了,甚至都来不及穿上。”“所以凶手是穿着袜子,离开了芦苇荡。”“没错!!在芦苇荡跟公路中间有一道小路,我认为凶手就是从那条小路上离开的现场,他离开现场后不久,警察就接踵而至,鞋印覆盖了袜印,所以你们什么都没有找到。”“这个推测是很有可能的,现场那么大,袜印确那么浅,我们平常去找一些痕迹,都是找一些鞋印,或者是脚趾印,如果是袜印的话,的确很难被发现,看来我们的疑点,都已经被消除啦!!”

“秦明,你能不能刻画一下,这个犯罪嫌疑人。”“我认为是死者的干儿子——谢豪!!”“有依据吗??”“首先我们刚刚反复提到,在作案的过程中,凶手是很慌张的,这说明他跟死者的关系可能很近,另外,第一案发现场应该是在室内。”“为什么在室内!!”“根据刚刚的推测,现场只发现了唯一的一双鞋子,这双鞋子是属于凶手的,那么死者没有穿鞋,这样一个老人,在什么样的环境下,会不穿鞋子呢??我认为是室内!!”“而且案发后,谢豪的反应很反常,他急于火化尸体,还不让解剖。”“我在补充一点,谢勤工没有其他的近亲属,而且社会关系也并没复杂,看来,嫌疑人并不远了。”“也就是说,作案现场是在谢豪的家里。”“我也这么认为!!根据以上怀疑,我申请立刻搜查谢豪家,并且把我们在现场发现的那双鞋子,交给谢豪的朋友,让他们进行辨认,看看是不是他平时穿的。”

宝、秦和警察来到家里勘查,“这里看起来像是被精心的打扫过的。”“越是打扫干净的地方,越是留着可能留下痕迹的缝隙。。”“药水!!看来这里的确是第一案发现场!!”林队把鞋子拿给他的朋友辫认的“见过这双鞋子吗??看着好眼熟!!这鞋好象谢豪穿过,是的,还是蓝色鞋带,对的,这个就是谢豪的鞋……”

“说吧!!……为什么要杀他!!”“不是,警官!!我没有杀他……我对他是非常非常感激的,我知道他从小把我拉扯大,很不容易,其实我对他平时是,非常非常孝顺的。”“你孝顺……殡仪馆闹事你不记得了是吧!!说说过程。”“前天晚上,他来我家吃饭,【谢豪家情景】他是个病人你知道吗??他平时为了省钱,就不吃药,一发作起来,对人又打又骂,没人能受得了他啊!!我只是想多做些事情,想把生意做大,我们的砖厂不能扩大规模,就是因为他!!可是砖厂的法人是他,他不同意,我也没有办法啊!!其实也都是为了孝顺他嘛!!真的是个意外!!……”“这是法医的尸检报告,怎么死的上面写得清清楚楚,你还要跟我撒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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