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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方廷皓,我喜欢戚百草。
在我18岁那年,我遇见了她。
她倒悬在我车上,看着我呆呆的,眼睛一眨不眨。
我甚至还换了一个舒服的姿势任由她看。
我回视她。
可我怎么都没有想到,竟是一眼万年。
我以为只是仅存的那点儿新鲜感让我对她念念不忘。
我错了。
虽然每次见面都会斗嘴,但我就是忘不了。
每次见到她,总能给我不一样的惊喜,抑或是惊吓。
她会天真地请我吃一顿1000多块的大餐,钱不够要给人家洗盘子。
她会凶悍地把我按在树上,噼里啪啦讲了一堆废话,然后独自转身抹眼泪。
她作为少女的娇羞,只展现给初原。
在我面前为什么就温柔不起来呢?
不知道自己在较什么劲儿。
什么时候开始喜欢她的?
也许是她在阳光下对自己明媚地笑吧。
也许是偷看她靠在墙壁数钱懊恼的可怜样子吧。
也许是她在自己手心留字的时候吧。
她在我手心写字,却在我心里也留下了三个字。
那三个字,是戚百草。
两年之后,20岁的我在贤武进行封闭训练,听见有人叫我。
转身那一刻的心情,难以言表。
然而,她是为了若白来求我的。
曾经她也会为了初原和我决斗。
你不能为我做些什么吗?
心里非常不爽,想起自己次次表白被拒,表情不觉生硬起来。
两年了,她喜欢的人变了。
我喜欢的人没变。
再后来,我亲手把她交给了若白。
心有不甘,但如数吞咽。
时光依旧,物是人非。
若白离开了。
初原也离开了。
我想要代替若白守护百草,可是——
长安出现了。
我不明白,为什么自己的教练都要和我抢。
我使尽浑身解数,换来了3个月的交往时间。
91天。
我说,如果三个月之后她还没有喜欢我,我就彻底消失。
我没做到。
两个月之后,我终止了约定。
我听见她在医院的卫生间,伴着哗哗的水声,小声啜泣。
然后,发生了一件影响我妹妹一生的事情。
她把我妹妹踢成了植物人。
我突然明白,对我而言,最难过的事,不是她不喜欢我,不是她喜欢上了别人,而是我知道,我再也不能长久地喜欢她了。
她一遍一遍地说着对不起,在我心里划下了一道一道的口子。
我放开自己放在她肩上的手,却还是没有真正做到放手。
我偷偷在她不在时帮她搬货物。
在她看不见的地方贪婪地注视她。
给她找了高薪工作,工资由我发。
在我21岁那年,我进了风云。
我的脸上不再出现笑容。
所有人都对我说,你变了。
可是从来没有人问过我,发生了什么。
我带她去了孤岛,吐露了全部真相。
我为了自己的妹妹,被迫进了风云。
不知道她有没有听见。
在和长安的比赛中,我让了长安。
从她的神情,我看得出,她发现了。
可悲的我,还是孤独一人。
我会回去的。
做我自己。
可是,我不明白,为什么我姓方,却对她永远做不到放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