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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3

情感句子

梵汐不要等30岁再买18岁时喜欢的裙子了 周五晚上去看电影前,我一个人跑到DQ柜台前去买冰淇淋,看着服务员帮我打冰淇淋的时候,突然有一种说不出来的难过。 记得三四年前刚上大学的时候,有一次和室友去逛商场,想买冰淇淋吃。我当时不认识什么牌子的冰淇淋,也不知道价格,看到DQ就拉着室友去,室友拽了我一下,说这个冰淇淋有点贵,还不是很好吃,咱们去吃旁边那个吧。 于是我们去吃了KFC的冰淇淋,印象中那时KFC的冰淇淋还是两块五一个,也很好吃,但就是还心心念念着那个没吃到的。 那之后,逛商场经常路过DQ,每次我都会瞅两眼,想吃又会觉得它不好吃,不值得我花很多钱去买它。 而今年夏天,几乎每个周末我去商场,都会买DQ家的冰淇淋吃(也可能是因为那个商场除了麦当劳就没有别的冰淇淋了),没觉得不好吃,也没觉得它很贵。 所以那天,我站在柜台前突然很难过,如果以前能吃到它,应该会很开心吧,然而即便现在每天都吃,也不会再有那种开心了。 星巴克也是,有一次大学室友出去玩,发了条朋友圈,说星巴克的一个什么饮料很好喝,连着点了两杯。 我看了那条朋友圈后,就一直心心念念着那个饮料,但一直都没去买,因为总觉得花那么多钱去买杯喝的不太舍得,真的是想念了好久。 后来我赚了钱后,去星巴克立马点了那个喝的,甚至能一次性点三四杯都不心疼,但真的没有了当时的那种心情了,也没有觉得有多好喝。 真的,如果能让我回到三四年前,我在商场路过那个冰淇淋的时候,我一定会把它买下来,也一定会在看了朋友的朋友圈后,就跑到星巴克给自己点一杯那个饮料。 我想那时的我,一定会开心地不得了吧。 可是,回不去了,再也没有办法体会那种开心了。 于是,我现在活得特别及时行乐,真的,因为我总觉得,快乐一旦错过了,就很难再找回来了。 就像网上的那个段子一样。 遇到喜欢的东西就买吧,贵点就贵点,反正我们已经很难遇到喜欢的人了,何必还难为自己不去买喜欢的东西呢。毕竟遇到喜欢的人,他也不一定喜欢你,但遇到喜欢的东西,只要你出钱,它就属于你了。 所以,现在在我承受范围之内,喜欢的我都会给自己买。 就从我毕业到现在,我真的给自己买了一堆的衣服鞋子化妆品什么的,多到家里都快要放不下了,我总觉得,现在喜欢的衣服如果不能买了,等过几年再买也不喜欢了,更是没有意义了。 以前的时候,总是会把喜欢的东西加在购物车里,因为舍不得买,就会每天去看一两眼,直到看到自己不喜欢了为止,有的时候,同一件衣服喜欢两个颜色,我就会一直纠结,买哪个,犹犹豫豫,给自己弄得特别不开心。 但现在想明白了之后,就如果都喜欢,就都买下来,那样的快乐真的是加倍的。 化妆品也是,之前不舍得买什么大牌口红,总是用几十块钱的,我就觉得颜色反正都差不多,涂了别人也看不出来,没什么必要去花那个钱。 可是等我真的买了一两支后,瞬间改变了自己的认知,反正涂上去就是会让心情变好。 当然,这一切都是在自己的承受能力之内去实现的,而且很多时候会因为想得到这种的快乐而去努力。 我从来都没有觉得及时行乐这个观点不好,因为越长大快乐就变得越难,如果此刻想要的快乐,又刚好能满足自己,为什么一定要等留下遗憾的时候再后悔呢? 小时候开运动会的时候,爸爸妈妈很少给我买零食,每次都是只有一块巧克力和一瓶汽水,而别的小朋友都抱着一堆零食,没有人知道我那时候有多想拥有一包薯片。 于是,因为常常得不到,我就变得很讨厌运动会了。 我觉得及时行乐最大的一点好处就是,我会知道,这样做会让我快乐,那我就努力去得到这些,是很好的一种动力。 所以,写这篇文章,真的不是想让你们赶紧去把购物车小裙子口红什么的买了,而是想告诉你们,在你没有能力的时候,注定是没有办法满足自己的一些愿望的,也必然要失去一些快乐。 你要从现在开始去努力,变得更好,去满足自己的那些需求,不要真的等到三十岁的时候,才买得起十八岁时喜欢的裙子。 人间不值得,但如果能多一点快乐的话,就是赚到了。

千唯那年冬天,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火,把他们赖以生存的服装厂化为灰烬。随即,他们跌入了生活的最底层。      那些日子,她心灰意冷,终日以泪洗面。可他,却故作轻松地安慰她,怕什么?大不了,我们从头再来。      她明白,他说的“从头再来”,就是像当初那样,到街上摆摊卖衣服。      虽然她不想去走旧路,可生活却不容他们多加选择。      没过多久,他们就在街上摆起了服装摊。和以前不同的是,他们隔着两百多米,东一个西一个地摆了两个摊。他卖男装,她卖女装。      为了相互照应,他们约定:如果谁先卖完了当天的衣服,就去给另一个人帮忙。如果卖不完的话,就在摆放衣服的木架子上高高地挂上一件衣服,好让另一个人看见。      然而,直到真正摆了摊,她才发现,现在街上的服装摊到处都是。她一天只能卖出几件衣服。每天晚上回家,他总会安慰她,让她不要着急,说他的衣服其实卖得也很艰难,每天都要等到天黑,才好不容易卖完。      她相信他的衣服卖得也不顺利,因为每天天黑前,她都看见他那边的木架子上挂着一件用来做信号的衣服。这样她就不会因为觉得自己拖累了他而负疚。当然,这些她从来都没有告诉他。      渐渐地,他们的服装摊有了起色。他们的日子,也如临近的春天,有了暖暖的希望。      一天下午,有一个人看中了她这里的一款女式外套,预订了200件,还当场付了订金给她。      这可是她重摆服装摊后做成的第一笔大生意!她想无论如何,今天也要早些回家庆祝一番。她看着200米外,他卖衣服的木架子上还挂着衣服,心里想着要给他一个惊喜。她顺着墙根,悄悄地朝他走了过去。然而,在离他还有几米远的时候,她却一下子停住了脚步。除了眼睛里不断地涌出大滴大滴的泪水,她,什么也做不到了。      她看到,凛冽的寒风中,他只穿着贴身的毛衣,在原地不停地跳跃着,而他卖衣服的木架子上,有一件衣服高高地挂在那里。      那件衣服,是他的外套。

梵汐他很喜欢她,也很体贴心痛她。他知道她喜欢打理瀑布一般的长发,修饰纤长细嫩的手指。他知道她喜欢城里的德克士,摆在超市玻璃橱柜里的火龙果。可是,当他们的孩子呱呱落地后,他渐渐地淡忘了这些,他觉得这些都不再那么重要了。      起初,他和她为了改善生活,挤进了农民工的队伍,进了城。她嫁给他,毫无怨言,毕竟她爱他的勤劳,老实,会疼人。      新世纪的城市,繁花似锦,热闹非凡,但这里不属于他们。年味刚褪的城市还吹着春寒料峭的风,寒潮频频,闻不到春暖花开的气息。他在一栋在建的楼房里搭了张床,添了个蜂窝煤炉算是安下了临时的家。他就在这栋楼里务工;她却做了一辆做烧烤的手推车,在超市门口租下一块地,也算是找到了稳定的工作。      每天,她从简陋的屋里推着车,站在瑟瑟的寒风里,和清晨的雾霭起得一样早,等超市打烊后才拖着疲惫不堪的身子回家。每天她都感觉骨头要散架了,但在爱情的信仰下,她憧憬满怀地熬过了一天又一天。      大多数的日子,他比她下班要早一些,于是他大多数的日子都会去超市门口接她,顺便可以给忙碌的她搭把手,带些力气。手推车浓缩了他们那时候的爱情。两个幸福的人儿推着车走在回家的路上,街灯闪耀,冷清的马路上留下一对你侬我侬的模糊影子,成了一道无人欣赏的美丽风景。      有一次,工头为了赶工,他下班比她还迟。她早已上床安歇,鼻息里有轻轻的鼾声,睡得很香。      她翻了个身,疲惫极了,连一双手露在被窝外了也不曾感觉。      他轻轻地捧起她的双手,凉凉的,手掌生起了老茧,手指好几个地方长了冻疮,鼓鼓的,通红的,碰一碰都感觉到连心的痛。他盯着那双手,泪水顺着脸颊流了下来。      那一晚,他辗转无法入睡。为了留下一些积蓄,他和她除了日常必须品外,从来不乱花一分钱。城里的寒风潜入了他们的身子,他们都无法察觉。每天像打仗一样的生活,满满当当,他都从未陪她逛过一次商场,更不要说为她买一瓶冻疮膏。      他的心猛然一惊,她的手每年冬季都会生很多冻疮,他是知道的。他把她的手捧到胸口,想要捂热些,却害怕捂热的时候她的手会痒痒的,会从酣梦中醒来。他把她的手,捂热了,又呵一口热气给她去痒。直到天亮了,他还是不能原谅自己的粗心。他心如刀割,深深地埋怨着自己。      第二天下班,他故意跑到了附近一家商场,一盒速效冻疮膏吸引了他,36元一盒的价格着实把他吓了一跳,这就是他一天多的工资啊,他还是毫不犹豫地买了下来。      当他把速效的冻疮膏放在她的手心,她诧异了好久,突然泪流满面。她觉得那合冻疮膏里满满的都是爱情。因为再过几天就是他们的结婚一周年纪念日了,她觉得这是最好的纪念礼物。      他知道自己需要更好地爱她。他卖命地工作加之勤奋好学,得到了工头的赏识,提拔他当队长。后来他也当上了工头,腰包慢慢鼓了起来,在城里买下了一套大房子。他不准她再去卖烧烤,要她安心做家庭主妇。      再后来呢,她为他生下了一个胖小子。冬暖夏凉的空调屋里,她的手再也没有生过冻疮。      可是,每次结婚纪念日,即使纪念礼物越来越高档,越来越有创意,她却越来越怀念那瓶“昂贵”的冻疮膏,越来越希望流下那时候的幸福的泪水。

千唯有一只贪玩的小猴子独自在森林里玩耍,不知不觉天黑了。 小猴子突然想尿尿,于是精挑细选找到一棵高大粗壮的榕树准备撒尿。 刚巧在这棵树上有另一只小松鼠在休息。这只小松鼠很皮,冲着树下大喊了一声: “啊!不要在我脚上撒尿!” 吓的撒尿的小猴子以为是树在和它说话,心想,妈呀,榕树成精啦。就尿到了一半夹着尾巴逃走了。 小猴子憋着剩下的一半尿,跳了几步才发现背后传来了嬉笑声…… 原来是你在搞鬼,哼,吓得我裤子都湿了。小猴子忿忿的想。“这个仇,我一定要报。” 终于等到了一天,听说那只戏弄人的小松鼠要连夜赶去一个很远的地方。终于,小猴子摩拳擦掌,准备埋伏到路上,这次终于有机会吓吓它啦。 小猴子悄咪咪的跟上它,看见小松鼠哼着歌,神经大条的往前走着,丝毫不知道将会发生的危险…… “笨蛋,小心啊。” 在帮他铲除第三个猎人的陷阱之后,小猴子累的气喘吁吁,又悄悄的在它的必经之路上放上了一个又香又脆的红苹果。 躲在暗处看到它把苹果吃掉后,一边开心的笑又一边摇头,这个小傻子,怎么没有一点防备心呢。 猛然想起,自己好像是来复仇的啊! 再看一眼那只小松鼠,咦,人呢怎么不见了 一只毛茸茸的小爪悄悄伸到它身后,轻轻拍了拍它的肩膀, “喂,你还想跟踪我多久” 小松鼠的脸微微有些红,继续说到,“上次看你尿量不错,有空可以一起尿尿。”

梵汐他完全可以 谈个女神级别的 女朋友 他人也不差 但是 让我吃惊的是 他谈了个很平凡的女孩 有一天跟 我他单独吃饭 我问他 为什么会选她 他说 空间说说 几乎没人赞 从不玩陌陌 也不玩微信 只有一个 用了五年的 一个太阳的扣扣 空间留言 几十个 访问量几千 自拍很少发 扣扣里面 没有几个人 我问 万一是小号呢 他说 你觉得 一个连接吻 都不会 连牵手 都羞涩的 平凡到 没有初恋的女孩 会有那么多的心思吗 我说她长那样 你带出去 不怕没有面子 他很坦然的说 我喜欢就好 我谈对象 不是给你们看的 我说 你觉得 你们可以多久 他说 一个女孩能为了你 傻乎乎的 不跟另一个男的 说一句话 而且 不经常出门 扣扣上面 男的少的可怜 总想自己有什么 都给你 你说我们 能多久 时间不是问题 在于我们 是否都用了真心 他最后走的时候 说了句话 她能给我 前所未有的安全感 我承认 我羡慕了 现在 他俩在一起 七年了 父母见过面了 结婚 也就是 最近的几年了 我后来又遇见他 我问他 你们会不会 因为吵架 而闹分手 他说 我们从来 不把分手 挂在嘴边 吵架就是吵架 不是分手 如果 你用吵架 来分手 那你们 何必在一起 他说 吵架可以 让我们更加 体谅 理解 懂得对方 知道对方 喜欢什么 讨厌什么 在乎什么 爱自己多少 而不是 以分手 为目的的吵架 如果吵架就分手 是不是太幼稚 太儿戏了 我说 你们没有分过手 他说 分过一次 我说 因为什么 他说 因为 我花了 一个月的 生活费 买了她 最喜欢的 一件衣服 我本想 她应该高兴 她说 她太在乎我了 在乎的 比自己的生命 还在乎 就想让我知道 她怎么都可以 只要我好好的 就行了 我承认 我又一次 羡慕了

千唯那天正走在路上 手机响了 话筒里是个稚嫩的小女孩的声音 爸爸你快回来吧我好想你啊 凭直觉我知道又是个打错的电话 因为我没有女儿只有个6岁的独生子 这年头发生此类事情也实在是不足为奇我没好气的说了声 打错了!便挂断了电话 接下来几天里 这个电话竟时不时地打过来 搅得我心烦有时态度粗暴的回绝 有时干脆不接。 那天这个电话又一次次打来 与往常不同的是 在我始终未接的情况下 那边一直在坚持不懈的拨打着 我终于耐住性子开始接听 还是那个女孩有气无力的声音 爸爸你快回来吧我好想你啊 妈妈说这个电话没打错 是你的手机号码爸爸我好疼啊 妈妈说你工作忙 天天都是她一个人在照顾我 都累坏了爸爸我知道你很辛苦 如果来不了 你就在电话里再亲妞妞一次好吗 孩子天真的要求不容我拒绝 我对着话筒响响地吻了几下 就听到孩子那边断断续续的声音 谢谢……爸爸,我好……高兴,好……幸福……” 就在我逐渐对这个打错的电话发生兴趣时接电话的不是女孩而是一个低沉的女声 对不起先生 这段日子一定给您添了不少麻烦 实在对不起 我本想处理完事情就给您打电话道歉的这孩子的命很苦生下来就得了骨癌 她爸爸不久前又……被一场车祸夺去了生命 我实在不敢把这个消息告诉她 每天的化疗时时的疼痛 已经把孩子折磨得够可怜的了 当疼痛最让她难以忍受的时候 她嘴里总是呼喊着以前经常鼓励她要坚强的爸爸 我实在不忍心看孩子这样 那天就随便编了个手机号码…… 那孩子现在怎么样了”我迫不及待地追问。 妞妞已经走了您当时一定是在电话里吻了她因为她是微笑着走的 临走时小手里还紧紧攥着那个能听到‘爸爸’声音的手机……” 不知什么时候我的眼前已模糊一片…… 自从我们踏入这个茫茫的人世间,从一片白纸,被滚滚红尘慢慢地教会了世故,教会了冷漠,教会了……,除了人们的明争暗斗,尔虞我诈……,是不是也少了些感动

梵汐她与他初遇于山间, 一人在树上,一人在树下。 他抬起头来望着她,她一袭红衣坐在树枝上,正在逗弄着右手食指的紫尾小鸟。 他打量她半天,道:“你这是要去成亲” 闻声,她低下头来望了他一眼, 两只脚在裙下兜来兜去, 声音清脆:“不,我是在逃婚。” 他愕然,她笑着从树上跳了下来。 “他们来了,我得走了。如果有人问起来,你可要说没见过我哦。”她向他眨了眨眼睛,提起长裙离开, 那只紫尾小鸟却停在了他的肩头。 愣了一会儿,学她伸出食指, 那只紫尾小鸟果然立在了他手上。 走了一段路,一直乖乖在他手上的 鸟却突然飞走了,他心下一惊, 忙追上去。 紫尾小鸟停在一处亭子的木栏上, 他怔在了那里, 因为,那绿水环绕的亭子里, 她着一袭红衣站在里面, 转过头来望着他一笑: “不行,我还是觉得信不过你, 不然,我嫁给你吧, 这样,你就不会告诉别人了。” 他哪里知道, 上一世,她为他逃婚,他却娶了别人。 她苦苦等了两千年,才等来他的转世, 这一世,她不会再错过他了。

千唯这节又是无聊的历史课。 林希趴在桌子上盯着书发呆。 “哎,”同桌怼怼她的胳膊,偷偷把头凑过来。 “你说,如果你突然穿越回去了,认识了以前的什么大坏蛋,你会不会杀死他,造福后来的人民群众啊。” 林希想都没想,“当然会。” “可万一你爱上他了呢?” 林希犹豫了一会儿,“不会爱上的吧,我怎么会爱上大坏蛋呢。” 那晚林希特别的困,和室友们道了声晚安就睡了。 再次醒来的时候,她觉得周围的世界有些不一样了。 自己的身边有老妇人,老妇人摸着林希的手,眼泪婆娑地说:“大小姐你终于醒了。” 林兮茫然地看看四周,没有一样东西是她认识的。 林兮盯着老妇人的脸看了半晌,刚想开口问她这是哪儿,老妇人突然站起来,拍拍脑袋。 “对,这就去告诉吴将军。他这几夜都没睡,就守在小姐您身旁。” “吴将军,是谁?” 林希自己在脑海里想了半晌,脑子里空空如也。 床头柜上,放了一盆水,旁边还搭着一块毛巾,想来是那妇人为她擦脸所用。 林希把头凑过去看,水上倒影着的人,是她完全不认识的人。 林兮狠狠掐了下自己的脸,疼,再掐,更疼。 不是梦。 “靠,居然真的穿越了。” 她慢慢躺回去,开始在脑子里想着要怎么才能回到未来,想着的时候,听到外面有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希儿,你终于醒了。”有个男人朝她走来,紧紧握住她的手。 林希看着他的脸,觉得有些懵,又有些眼熟。 吴将军,她想。 “吴…吴延之?” 他冲她点头。 林希的记忆哗的一下冲进大脑,高中和同桌讨论他的事情突然全记起来了。 吴延之,北洋军阀的上将之一。本来行事端正,却不知为何后半生变得狂虐不堪,滥杀无辜,后经人举报接发,被捕入狱判处死刑。 但他生的俊俏,尤其是笑起来,脸颊上会有一酒窝。 即使是印在课本上的黑白照片,也看得出他曾英气逼人。 现在这位被后代所唾弃辱骂的人,此刻正握着林希的手看着她,眼睛里荡着的是无限的宠溺。 除了逼迫自己接受现实以外,林希实在是没想到什么好方法。 后来她听那妇人说,她与吴将军是青梅竹马,两人一同长大,早已将人生托付给彼此。 林兮感受得到吴延之是爱她的。 无论是他看她的眼神,和她说话的语气,还是他总给她的小玩意。 林希都能感觉得到他是爱着自己的的。 “可他后来杀了那么多人。” 林希和自己说。 可与林希在一起的吴延之,从来没有半丝杀气,相反,到还透露着些傻气。 有一次林希与他一同前去听戏剧,她本没有那么入戏,可因想到现代自己的家人一定很着急在寻找自己,遍开始落泪。 一旁的吴延之急的手足无措,有些笨拙的拍了拍林兮的肩,给她递了块手帕。 “别哭了,你知道我最怕你哭的” 林兮依然抽泣不止。 吴延之叹了口气,拉起她的一根手指,戳到自己的脸上。 “给你戳我的酒窝,不哭了好不好。” 林希懵住,抬头看着他。 “还是和小时候一样啊。”他拿手帕给林希擦了擦眼泪,“一戳我的酒窝就不哭啦。” 日子过了很久。 林希开始察觉到自己越来越爱吴延之,是那种控制不住的,无法改变的爱。 适应他在身边,开始喜欢拉着他的手撒娇,看他思考事情时候的认真模样傻笑。 当然林希也在拼命回想,他究竟是为何才变得暴虐,也在想他究竟是何时入狱的。 可她的大脑却总还是一片空白。 “我可以改变他的,他不会变坏的。” 林希总是这么想。 “我爱他。” 她和自己说。 那日,林希和以往一样,与吴延之牵着手散步。 那是她来到这个时代的第三年。 战事打响,他不在身边的时间越来越多,所以林希格外珍惜能一起牵着手走路的日子。 昏黄的路灯下,林希觉得自己似乎看见了什么人影闪过,吴延之还侧着头,和她说着事情。 下一秒她下意识地挡在了他的前面,抱住了他。 吴延之还没意识到发生了什么,就听到枪响,然后感受到怀里的林希一下失去力气。 林希软绵绵地倒在吴延之怀里,看着他衣服被自己的血浸红。 吴延之咬紧牙,抱着林希的手甚至在颤抖。 “你坚持一会儿,我去找医生。你不会有事儿的。” 林希拉拉他的手,“别去啦” 吴延之眼泪不受控制的滴在林希的脸上,滚烫的。 “我会给你报仇的,一定会” 林希笑了笑,努力伸手,戳了戳他的酒窝,“不要变坏哦” 她说。 再次醒来,林希躺在熟悉的床上。 睁眼看到的第一个人,是室友。 “猪头三,快起来,怎么睡这么死啊!要迟到了!” 林希坐起来,看到外面车水马龙,高楼大厦。 “现在是哪一年?” “睡傻了吧你”室友边扎头发边说,“快点,今天大魔头课是要点名的。” 林希迷迷糊糊跟着起床,刷牙,洗脸,化妆。 之前的一切,都像是做了一个冗长的梦。 大魔头是历史老师,今天上课的内容是讲北洋军阀。 她看到ppt上,吴延之那张熟悉的脸。 “吴延之,北洋军阀上将之一。他这个人,本来行事端正,备受好评,但不知为何,从1922年开始,行事变的暴虐。24年被检举入狱,26年北洋军阀覆灭。” 1922年,正是林希被刺杀,死了的那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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