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云城,洛王朝最西边的城池。
昔年大楚游鬼将军李右之镇守此方云雾界面对数十万胡人侵袭时,引前人诗云:“黑云压城城欲摧,甲光向日金鳞开。”
那时候,黑云城还是大楚十七州之一的蛮州,李右之一剑入劫境,身影穿梭胡人大军之中,杀敌八千,胡人溃散而去,此后,百姓们都知道这样一个道理:游鬼将军在,胡人安敢欺。
大楚分崩之后,蛮州归洛,改名“黑云城”,即便是骄傲如洛王,也敬一句“游鬼将军在”,故城名来自那句“黑云压城城欲摧”,谁会忘记,当年游鬼将军引诗一句入劫境,尔后破敌八千,直抵胡人大都——大兴城。
洛王朝,启泰年严冬,黑云城一如既往的安定,黑云城的百姓还记得那个天神一样的将军,每当想到这里,他们会放下手中的锄头,远眺着云雾界,开始祈祷,地里的小麦熬过寒冬,来年春有个好收成。
养羊的人家从云雾深处赶回羊群,看着羊吃的饱饱的肚子,走的慢慢的蹄子,养羊人心里可高兴了,他们知道不远处的平原城里,那些客栈酒馆正等着这批羊呢。
眼见天色暗了下去,杨大叔从崖洞里走了出来,把取暖的火踩灭,捡起自己赶羊的鞭子,开始去吆喝分散的羊群。
赶羊鞭轻轻挥舞,拍打羊身,杨大叔可舍不得打重,不大一会,羊群基本就汇集在一起。杨大叔吆喝着开始走出云雾界。
一头,两头,…………十头,杨大叔仔细数着,瞅着不对,猛地想起,哎呀,鞭子打在最后边的一头母羊身上,“你呀你,你娃都不见了,你还嚼啥呢,诶!”
骂完母羊,杨大叔回头去找小羊羔,不知不觉,走的深了些。
一大丛灌木旁,小羊羔边吃边“咩咩地”叫唤,时不时抬起头来四处张望,猛地,小羊羔好像嗅到了不一般的气息,蹄子一抓地,腾地一下就往回跑。
杨大叔刚一看到小羊羔,就咧开嘴嚷:“你到是能吃,不回去了给是。”
小羊羔感觉到危险,使劲儿跑,可,实在是吃的太饱了,它跑不动了。
一枝长箭呼啸而来,裹挟着风势,箭头是精铁所铸,小羊羔应声而倒。
杨大叔呆了,脑子里一片空白,箭!怎么会有箭!
撒腿就往回跑,已经没有给他思考为什么的时间了,胡人,只有胡人!
又是一枝长箭奔来,要剥夺生的权利。
杨大叔不知道怎么会这样,胡人怎么敢,怎么敢?
压迫感越来越强,杨大叔突然绊倒,箭簇擦着发髻而过,嘴角磕在石头上,出了血。慌忙着爬起来,又接着跑。
后方的军队里,简陋的盔甲下,强壮的肌肉再次收缩,弯弓拉圆,一枝箭簇再次飞出。走运的老头,希望你一直好运。
可这次,杨大叔没能躲过死神的问候,直到倒在地上,睁开的眼里满是害怕,满是疑惑,胡人怎么敢,胡人怎么敢!
“愚蠢而又骄傲的楚人,我大兴军队将踏平你们的每一座城池!”黝黑面容,身形魁梧的主将领大声呼喊着,望着黑云城,眼里满是恨意。
“将军威武!”
“将军威武!”
“大兴必胜!”
军队呼喊着,简陋的盔甲下都藏着满腔热血,当年的耻辱还在记忆里,一代代大兴人的梦想,楚人是多么的富有,楚人的女子是多么的魅力,杀死他们,占领他们!
两万的先锋军野心勃勃,朝着黑云城逼去。
军队过后,羊群散了,杨大叔的尸体被拖拉着,厚厚的棉袄被石头和沙子树枝弄的破破烂烂。
黑云城城门上,依然进行着巡守。两名看守的哨兵还在溜号。
“柴老大,待会轮班后我们是去哪儿喝酒啊,你给我说说咋样,我还没去过呢。”虎头虎脑的程铁蛋今年十六岁,刚刚进军队没多久,已经有兵油子的模样了。
老柴是正儿八经的兵油子,城门守卫换了几拨,每拨都有他,他太老了,可死皮白赖的耐着不退休,就想吃军粮。
制作精良的洛王朝黑云军盔甲穿在他身上,松松垮垮的,眯着眼睛说道:“二蛋啊,这喝酒当然是去极乐坊啊,酒好,主要是,嘿嘿,去了你就知道。”
摸了摸脑袋,二蛋脸红了,极乐坊他哪里会不知道,每次打水路过,他都盯着那些可人儿看。
“柴老大,我听人说,你以前是游鬼将军麾下的啊,那多威风啊,你跟我说说呗。”
二蛋好奇心重,老柴又是话唠,越老话越多。
“二蛋,我老柴年轻时,那可是第二境的高手,第二境——周天一气你知道吧,当时我就跟着李将军,杀进了大兴城,大兴城你知道吧,就是那个,胡人的都城,就跟咋们洛王朝的西京一样,那家伙,大兴城可大了,胡人的女子真丑,脸黑,高高的,那时候我可俊了,好多胡人女子都哭着求我别杀他们,我老柴那里是见色忘义的,我一刀就杀了他,我们蛮州百姓那时候被他们杀了多少啊,他们还敢求饶,你说蠢不蠢。”
“蠢,真蠢,老柴,你真厉害,我今年才第一境呢。”
老柴老脸一红,他十六岁还在偷窥隔壁张寡妇洗澡呢,还什么第一境,可这事他才不会说呢。
“老柴,当时除了游鬼将军,还有什么厉害的大将军吗?”
似乎是这句话勾动了老柴的记忆,老柴回忆了好久,才回忆般叙述道:“莫家的枪,李家的剑,还有京都晏家的刀,都有响当当的大将军啊!”
二蛋还想细细的问,“噗!”的一声,本能的避开危险,箭簇透入城门,紧接着,杨大叔的尸体被扔过来。
二蛋有点蒙,老柴见过这般场面,一口气提了上来,中气十足的喊道:“敌袭!!!”
二蛋回过神来也是大喊:“敌袭!”
城门上哨所里的士兵才醒过来,点燃了烽火台。
老柴、二蛋两人抱着杨大叔尸体赶紧进了城门,关闭了城门。
黝黑面容的将领嘲笑道:“可笑的楚人啊,莫不是被吓破了胆!”
然后下令道:“推后三里地扎营,明早攻城!”
天彻底的黑了下去。
城门之内,十里远的军营内,黑云城守将林靖江眉头皱起,胡人终究是忍不住了,游鬼将军始终是过去式。
底下的士官们也大都是忧心忡忡,可也有少数人,暗自高兴,很是乐观,军功就要到手了。
最角落里的士官,眉头虽未皱起,可神色还是有些凝重,方方正正的国字脸,普普通通的长相,十五岁的脸庞没有一丝稚嫩,反而是刚毅果敢的沉着,有着不同于同龄人的淡定,甚至是冷漠。
因为他很清楚,这群养尊处优的兵油子在胡人面前将会多么脆弱,冬天的胡人会像是饥饿的狼群,残暴凶狠。
青黑色的蜀锦长衫衬托的体型修长,富有力量,眼神一瞥同座的士官,不由鄙夷道:“将军,我以为此时在此苦恼无用,我黑云城守军不过六千,敌军三万之众,如何能敌,此时应当向平原城求助,而且,敌方将领楼牙熊据说是二境后期,半步三境的高手,师从胡人大祭司,战力不能以平常论。”
说完,少年沉默不语,静静地看着。
没有人会承认自己打不过,所以,出奇的一致,谁都不说话。
最后,林靖江同意了,下令道:“左石,你派遣一支疾行小队前往平原城求助,其余各人各自率领队伍,准备迎战,陌十三,你今晚去探探情况,没问题吧?”
“属下听令!”陌十三,也就是刚才的少年士官答道。
回到自己的营区,召来手底下的副官罗远安排了明天的作战,陌十三就开始准备夜探的事。
换上黑衣,悄悄的摸出了城,瞅着远处的扎营地,陌十三心潮澎湃,血液里的蕴藏的势已经在慢慢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