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义
“用言”即“动词”、“形容词”、“形容动词”的总称。“体言”即“名词”、“数词”和“代词”的总称。
【用言为1,体言为2】
连用是连接用言,1+1接续时使用连用形。
(形容词、动词、形容动词)+(形容词、动词、形容动词)1+1
⑥连体是连接体言,1修饰2时使用连体形
(形容词、动词、形容动词)+(名词、代词、数词)的。1+2
2、用言
通过活用表示事物的动作、存在、性质、状态等属性。
用言的特点:
① 有活用(即词尾变化)的独立词。
② 用单独构成谓语。
③ 可以通过自己的词尾变化构成连体修饰语、连用修饰语。
④ 用言前面可以加连用修饰语。
(1 词尾发生变化成连用修饰语) 1+1(用言)
3、体言
名词:表示人、事物、概念等的名称的词。如:先生、本、授業、試験等。
代名词:指代名词的词,与名词相比,代名词要显得抽象,概括些,其具体的所指,只有在具体的语言环境中才能确定。如:あれ、ここ、彼女、わたし等。
数词:表示数目、数量、顺序等概念的词。如:3、206、一番目等。
体言的特点:
①没有活用(即词尾变化)的独立词。
②可以后续助词が(は、も等)构成主语。
③可以后续助词构成连体修饰语、连用修饰语等,还可以后续断定助动词だ(です)等构成谓语。
4、体言前面可以加连体修饰语。
(1词尾发生变化变成连体修饰语)1+2(体言)
(2后续助词构成连体修饰语)2+助词 +2(体言)
总结,用言是可以改变词尾去使用的词,体言是只有本体的词。